倉央嘉措詩作之(16)
我的意中人兒,
若是要去學佛,
我少年也不留在這裏,
要到山洞中去了。
於道泉·譯
倘我意中人,
繡佛青燈屋,
我亦無留連,
遺世避空穀。
劉希武·譯
含情私詢意中人,
莫要空門證法身。
卿果出家吾亦逝,
入山和汝斷紅塵。
曾緘·譯
眷戀的意中人兒,
若要去學法修行。
小夥子我也要走,
走向那深的禪洞。
莊晶·譯
這首詩也可以看作是對愛人表白的情話,大有“在天願為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的此生相依、舍汝其誰之意。愛,從來都是最好的老師,也是一個人心中所能夠迸發出的莫大的力量。在愛的驅動下,人可以接受本來絕難接受的事情,也可以實現原本看似不可能實現的目標。
佛也許可以頓悟,但愛卻是一點點培養的。學佛的人心中若無愛,恐怕也不會有成就吧。隻不過佛家的愛是對有情眾生的大愛,是從對一個人的愛推及對芸芸眾生的普遍慈悲之心。
推敲這首詩背後的宗教文化心理,也可能涉及倉央嘉措有關密宗“雙修”的認知。藏密主張由生活起修,一切修持不離生活,就像禪宗砍柴挑水都是道一樣,不要求信徒逃避性愛。藏密認為一個人修行到了一定程度,若隻修心而不修身,身體便可能影響心理,也不是修行的正道。這正如洪水來了,是疏還是堵,有時需要堵,但有時也需要疏,不可拘泥成法,不知變通,那不是智慧。
但是,密宗的生活起修,據信是將一切生活行為“淨化”,目的在於將世俗的心識轉化為智慧,即所謂轉識為智,這是藏密理論的一個特點所在。同時,密宗理論強調“氣脈明點”,相信當氣能入中脈之時,身心都進入一個與世俗不同的境界。修煉者認為當一個人修到一定程度,氣脈就可以影響心理,心靈就開始得到淨化。所以,藏密戒律,不得與俗女雙修,所謂俗女,就是沒有練好氣脈明點的女人。雙方必須都練好了氣脈明點,才能予以運用。
盡管這種修持是通過性愛,對貪、嗔、癡“三毒”進行淨化,從而達到新的境界,但密宗的雙修也並非一定要發生身體接觸,也就是說,也可通過觀想進行修持,格魯派的高僧更是如此。畢竟雙修的目的並非性愛,而是為了修心。普通人如果隻看到性愛的一麵,忽略了修心的本質,沉湎於過程而不是目的,則不免流於誤解,隻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其實,有一個很好說明“情”的例子就是,據說在天人道中,如果情到深處,天人們就可以不需要動作,彼此用眼神凝視就可以完成身心俱能得到升華的“性愛”。
在曆史上,有些高僧大德也會有明妃甚至若幹配偶,以幫助自己修習,但有研究者指出,這不能按常規戒律衡量,因為那是獲得很高覺悟、獲得大自在後的圓滿表現,和“亂搞”以及“花和尚”自然不可同日而語。這就如在漢傳佛教中,也有喝酒吃肉的濟公聖僧等,那是一種通達的境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