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五 初識楊靖宇(1 / 2)

1936年冬,14歲的楊思成已經長得五大三粗了,滿世界一片冰天雪地,很多獵人都回到了家裏呆在溫暖的炕上準備熬過這個冬天。

他卻很早就悄悄地帶著心愛的“卡佳”出發了,嚴酷的冬天會大大減少動物捕食的機會,而狐狸是不會冬眠的,冬天的狐狸皮毛是成色最好的季節,一張完美的狐狸皮就能夠換到很多的子彈,他需要大量的子彈來填充他的風偏數據,而好槍法是靠子彈喂出來的。

當然獵狐的事情必須背著大人們做,要不換來的必然是頓胖揍。

楊思成有點能夠體會伊萬的心情了,當你的狙擊技術到了一定的程度以後,你會發覺周圍的獵物是如此的愚蠢,包括自然界裏麵最狡猾的狐狸也不過如此,一點點誘餌就能讓它們舍生忘死,僅僅半天的功夫他就獵殺了三隻狐狸,全部是子彈從一個眼睛進一個眼睛出去,一槍一命。

抽出獵刀輕鬆地把完好的外皮扒下來裝進了口袋,當他背著“卡佳”來到山下的小鎮準備換些彈藥的時候才不過下午6點左右,天快黑了,不過在雪光的映照下倒不覺得很暗。

剛走近常去的那家皮草店就發現裏麵居然還有3個顧客,雖然明知道不可能有什麼危險,可多年養成的習慣讓楊思成不自覺地停下了腳步,迅速隱身到街角仔細地觀察起來。

3個壯漢約莫20-30歲的樣子,有個年長的30出頭,正拿著張熊皮和個熊膽和老板談著,另外2個漢子緊緊地護在他身後,好象在保護他的樣子,他們的腰間鼓囔囔的,多半暗中藏著武器,從打扮上來看不象是獵人,難道是“胡子”(強盜)?

楊思成緩緩地走進店鋪裏麵,3個人很緊張地抬頭看了他一眼,發現隻不過是一個10來歲的少年後明顯地鬆了口氣,又接著和老板談起價來。

楊思成飛快地瞟了眼熊皮,這是張成年黑熊的皮,從毛色和毛的厚度來看應該是秋季才獵獲的新鮮皮料,皮上7,8處槍眼,是軍用步槍留下的痕跡,這些人果然不是獵戶。獵人很少擁有軍用步槍,就算有也不會這麼莽撞地胡亂射擊,浪費子彈不說,皮料上到處都是槍眼會大大地降低價格,更關鍵的是受傷的黑熊遠比平日更可怕,所以獵人一般是引誘黑熊生氣地(熊生氣以後熊膽會變大,能賣更多的錢)站立起來後瞄準它前肢和下頜間那塊半月形的白色要害部位開槍,一般有經驗的獵手都能夠一擊斃命。

楊思成掏出口袋裏的狐狸皮遞給老板,老板和他也算老相識了,二話沒說直接付了150盧布給我,3個漢子看得有些呆了,剛才老板對他們的熊皮和熊膽隻肯出50盧布,他們覺得老板在故意壓他們的價,所以爭論了起來。

“你們自己看看,你們的熊皮上到處都是槍眼,都沒什麼價值了,隻有這個熊膽還稍微值錢點,但也遠遠比不上別人的貨色好啊,所以我出50盧布也頂天了。你們自己看人家的狐狸皮上,連一點傷痕都沒有,當然能賣個好價錢了。”

年長的那人拿起狐狸皮仔細地看了看,越看越驚異,他扭頭對楊思成問道:“小兄弟,這狐狸真的是你用槍打的?”楊思成淡淡地點了點頭,那人把狐狸皮傳給身後的兩個同伴看後也都嘖嘖稱奇。“如果他們知道我是在300米外開的槍會不會更加感到不可思議呢?”楊思成暗自想道。

“行,老板,就按你說的50盧布賣給你了。也不用給我們錢了,直接換成子彈和藥品吧。”老板很精明,他的店裏收進皮料也販賣各種東西,大到槍支彈藥,小到針頭線腦,什麼都有。

楊思成用50盧布換了200發子彈,正想離開,年長那人湊了過來跟我搭訕道:“小兄弟,你多大了?槍法這麼好,怎麼練的啊?”楊思成沒怎麼搭理他,轉身準備走了,恰好那些人的貨也交換完了,於是4個人一起往鎮外走去。

“他們是不是準備到鎮外無人的地方把我的槍和錢都搶走?”楊思成暗自想道,“雖然我不怕,但畢竟他們人多,身上又藏著武器,動起手來難免吃虧,看來得先給他們點警告,讓他們也知道我不是好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