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家之後,夜色也已經昏暗了下來,昏黃的骨油燈下【一種比較原始粗糙的照明工具,一般是動物的腿骨,或者手腕骨製成,骨頭裏麵填充動物脂肪】,父親和妹妹已經快吃完飯了。
見到林正進屋,一旁呆坐著的母親趕忙迎了上來。一陣子的噓寒問暖之後,又是給林正拿碗筷,又是遞水,仿佛像是丫鬟在伺候主人一般。
見到這幅情景,林父依舊是習慣性的搖了搖頭,便也不再說些什麼。林父至今都不明白,林正到底是誰的孩子,是怎麼懷上的。又為什麼能讓自己的妻子這般卑躬屈膝。但唯一可以確定的是:林正不是他的孩子。
十四年前,那時的自己隻不過是一個街頭小混混,終日混跡於賭館酒樓,時不時的被人從屋子裏扔出來,一頓毒打。
想到這裏,林父又有點愧疚的看了看正在幫林正盛飯的妻子。
那年也確實虧待她太多了,嫁過來將近一年,自己都沒能讓她過上一天安穩的日子,不是有人討債要錢,就是有人砸門打窗。
如果不是那天發生的事情,林父都不知道自己現在是什麼樣子了,或許已經橫屍街頭了吧。
那天早像往常一樣,去找酒館蹭酒喝,結果被店小二發現後,湊得遍體鱗傷。自己也隻得灰溜溜的回家養傷去了。
回到家中之後,發現妻子正坐在大堂之中,桌子上還放著一個包裹。
像林父這樣整日瞎混的神棍,對別的東西可能不甚清楚,但是對於包袱這樣敏感的東西最熟悉不過了。林父一眼便看出來了,這肯定不是一個簡單的包袱,不說別的,就單單那包袱本身,就已經足夠自己還清所有的債了,或許還有餘錢。
看到錢,就像看到親媽一樣,林父諂媚著,陪著笑臉的對自己的妻子說到:
“老婆,你這是要幹嘛去呀?”說話的時候,林父還是忍不住朝著包袱看了一眼。
“想要嗎?”林母並不買林父的賬,一語中的的問到。
“嘿嘿,想要什麼呀?”林父那副惡心裝,恐怕連他自己都看不下去了吧。
“少裝蒜,不要我就帶著這一包寶貝走人。”林母的話語,一點也不像平日裏那個溫順的小綿羊,站起身,就準備走人。
“這哪能成啊,別說有這包袱了,就算沒有,我也不能讓你走啊,我現在就隻剩下你了。”林父一隻手拉著林母,一隻手搭在包袱上,還一個勁的揉捏著,按照手感來說,包袱裏麵應該都是一些價值不菲的首飾。
林父心裏美滋滋的,沒想到自己不但是討了個漂亮的老婆,而且還是個富婆。有這麼一袋子珍寶,我老林怕是一輩子也花銷不完呐。
林母看了一眼陌生的丈夫,委屈的差點連眼淚都快掉出來了。要不是父親堅決要求,自己又怎麼會嫁給這個一無所有的浪蕩神棍。
“我可以不走,這袋子裏的珠寶你也可以全部拿走。”說著,林母把包袱一解開,往桌上一扔。
看的林父眼珠子都快掉出來了,他從來就沒有見過這麼多極品的珠寶出現在一起,哪怕是鎮上的珠寶行,也不曾有這般光景。
翠綠無暇的鑲金玉,碩大無比的冥海夜光珠,將近有手巴掌大的金元寶……
看的林父口水都不自覺的流了一地。像是受了驚嚇一般,半天不曾動彈。
那副場景,林父現在想起來,也依舊是一臉的陶醉。在有生之年,能看見這麼多的無價之寶,還有什麼不甘心的。
“你到底要是不要?”看著林父那一副貪婪的嘴臉,林母厭惡的說到。
“要,要,要當然要了。”回過神來的林父一連說了四個要,隨後趕忙把包袱摟在懷裏,像是怕妻子反悔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