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對多邊外交的認識和實踐變化
眾所周知,建國以來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新中國的外交更強調雙邊主義,注重通過外交談判和交往的手段實現國家利益。即使是在國際共產主義陣營內部與其他社會主義國家交往,中國也一直堅持奉行雙邊主義的理念。人們普遍認為,作為以民族國家為基本單位的威斯特伐利亞國際體係和國家主權的堅定擁護者,中國更適應於通過雙邊而非多邊方式處理與他國的關係,在涉及安全方麵則尤其如此。即使在1971年恢複了在聯合國席位之後,我國對多邊外交仍然是“抽象談論原則和旁觀多於實際參與”[43]。在1971年11月24日到1976年12月2日的安理會表決中,中國棄權或不參與表決的次數高達39%。[43]因此,總體看來,我國這一時期對多邊外交的態度是比較消極的。
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糾正了以階級鬥爭為綱的錯誤方針,作出了把工作重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的決定,確立了改革開放的方針,加快了中國融入世界的進程。中國對國際秩序和對外交往的認識也隨之逐漸發生了變化。自1979年至今,中國對多邊外交的認識和探索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從改革開放政策的提出到1992年鄧小平同誌的南巡講話;第二階段是從南巡講話到2001年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第三階段則是從加入WTO至今。
在第一階段,由於擔心加入過多的多邊國際製度會使自己行動受到製約,中國對待多邊國際製度的態度是較為謹慎的。例外的是,中國對主要多邊經濟製度表現出濃厚的興趣,其主要動因在於這些製度可以對剛興起的改革開放提供必要的國際支持,具體表現在中國加入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亞洲開發銀行以及1986年提出恢複關稅及貿易總協定創始會員國的申請。
在第二階段,與20世紀80年代注重參與多邊國際經濟製度(組織)相比,90年代以來中國參與多邊國際製度的過程具有這樣一些特點:第一,對那些國際共識程度高的多邊國際製度(例如人權機製),中國開始持積極讚成並參與的態度,因為加入這些機製既可以改善中國的國際形象,而且這些製度也反映人類共同的持久的價值規範,中國不能置身此外而被外界視為“異類”。第二,對那些正在形成中的多邊組織,中國也開始積極參與其建設過程,以期對形成中的規則產生影響,例如亞太經合組織和東盟“10+3”機製。第三,中國開始逐步提出自己對國際政治的理解和理念。新安全觀的提出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43]
回過頭來看,中國在這一階段的參與多邊外交活動中還存在這樣一些問題:第一,議程設置(agenda-setting)或者動議能力不強,通俗地說,就是對“話題權”的影響太小,很多情況下我們隻是聽眾(觀眾)而不是演員。第二,中國除了在人權和環境製度中有一定作用以外,在其他許多國際製度中的影響隻是象征性的,我們提出的許多主張太空洞、太原則,政治宣傳味道重,具體的可操作性建議少。第三,對規則的利用能力弱,這與對規則的不熟悉有關,所謂不知法,則不可以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