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1.好事成災(1 / 1)

前幾年檢討過去在農村的瞎指揮風時有一句十分警人、可笑又可悲的話,就是“相信農民自己會種田”!上古邈矣,可以存而不論。即從有文字記載的殷周以來,已有三千多年的曆史了,也就是說農民已經種了幾千年田了。為什麼近幾十年來農民會不會種田又成了問題呢?從五十年代過來的人,大約還能記得,當時有多少不同等級的幹部在熱衷指導農民種田,他們以揠苗助長的方式“教導”農民如何整地、如何播種、如何中耕、如何施肥、如何收獲,所用的手段與方法許多可入《笑林廣記》,而且對於稍有異議的農民和幹部則勸誘督催於前,責難懲治於後。於是,深翻如挖井、密植如儲糧的奇怪現象出現了;“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等荒誕口號橫行了,隨之而來的是大幅度的減產與大麵積的饑荒。當時稱之為“三年自然災害”。而五十年代末至六十年代初出生的人,至今仍然難忘“生下來就挨餓”的民諺,思之令人心有餘慟!

人們常說“三分天災,七分人禍”,所謂“人禍”,莫過於官僚的瞎指揮,這使人想起了古代的一則故事:宋人宋祁在洛陽作西京留守時有位同年作河南縣令。這縣令做事特別喜歡講究有利與方便,認為種麥子特別費事、費種子,又要耕地,又要除草,於是他主張用長錐鑽孔點種,並在所管轄地區實行。農民按照縣令推行的辦法作,每天自早到晚種不了一畝地。有一年,河南鬧蝗蟲,縣令要求每戶養雞,他說雞,不僅能食蝗蟲,可除蝗災,而且能下蛋,兼得收入。並且令老百姓限期呈報自己所養的雞。於是到期限時,縣衙門大堂上聚滿了雞。雞與雞互相格鬥,人也製止不了,隻得加以驅趕。雞驚而飛走,塵埃蔽天;老百姓十分惶恐,喧鬧不已。於是,在官場上留下笑柄。(馮夢龍《笑史·河南令》)

這位熱心勸耕催種並設法為民生利的官,也許是個想當好官的人,他想造福一方,但幹的卻是害農傷民的蠢事。因此判斷為政者的好壞不是根據他的想法與初衷,而是看他是否給老百姓帶來實際利益》作為一個普通人,也許他會成為你的好朋友,在家中也是個好兒子、好丈夫、好父親;可是他一當官卻是個地地道道的壞官。其原因是他沒有作官的足夠知識,不懂得作官的道理,而中國官的權力又極太,小則影響百姓的窮富,大可決定子民的死生。那種雖具好心但無善策的官僚?胡亂推行各種政治舉措,隻能使百姓陷幹水深火熱之中。

像河南令這樣的瞎指揮是史不絕書的,而有些曾泛濫全國,影響政局(如王莽改製、王安石變法中的一些措施)。為什麼這些官員要熱衷於教導農民如何種地,而不肯認同像柳宗元在《種樹者郭橐駝傳》所揭示對農民要少管一些的道理呢?看來這與封建社會官吏的職責與心態有關。古代地方官的職責是“牧民”。把百姓當作牛羊一樣放牧看管,於是當官的認為“管”是自己的職責所在、權力所在。不管豈不大權旁落嗎?從“管”字出發,像這類技術性很強的、與生產和經濟密切相關的工作,十有八九要管壞,何況自隋唐以後地方官吏多為文士出身,大多數極其缺乏生產技術知識呢!另外,既作地方長官,就有了一個意誌自由伸張的機會。甭管他在書生落拓時是多麼委靡卑瑣,也甭管他奔走科場時是多麼的唯唯諾諾。一旦他作為地方長官就是一境之長。特別是像“河南令”一類的知縣,他們是直接與百姓打交道的親民官,號稱“百裏侯”、“父母官”。既為“侯”,則境內之事,不分巨細,唯他是主;既為“父母”,則天下沒有不是(意為錯誤)的“父母”,因此,在境內他們具有絕對權威,其意誌可以充分解放,自由伸張,任何一個想法,甚至一閃念都可以拿來在境內貫徹,讓全境的老百姓當他的試驗品。這樣,其治下的老百姓怎麼能不大吃其苦呢?因此,這類官吏即使主觀上想為百姓辦點助民、富民的好事,也往往成為擾民、害民的弊政。曆史上這樣的例子還少嗎?

人們都知道壞事為災,對於好事成災則缺乏理解,而且好事成災的為害之烈往往遠勝於壞事為災。因為壞事違反了當時社會共認的準則與行為習俗,主持者大多是作賊膽虛,難以一意孤行;受害者因有道義為後盾也敢於奮起抵製,甚至積極反抗,使之難以為害久遠。而好事成災則不然,主持者理直氣壯,以為民造福自命;受害的百姓對於主持者也往往有些曲諒,結果損失必然慘重。可惜曆史的進步不是取決於主政者的主觀動機,而是實實在在的經濟發展。封建社會的各級主政者往往擔負不起這個使命。不管他們辦的是壞事、還是好事,都短不了給百姓造成災難。因此,我說,他們對百姓少“管”一些,也許對百姓更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