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與真誠本應是一個問題的兩麵,真誠的道德才有力量,符合道德的真誠才能高尚。而在傳統文化中道德往往與虛偽結緣。這與古聖昔賢往往把道德指標定得太高、定得不近人情有關。昔人有關,“好詩不過近人情”,道德也應如此。
例如自從孟老夫子說過“何必曰利”以後,儒生文士對於“利”總是抱著這種態度:心竊好之,而又不敢或不願光明正大地去攫取,似乎公開索取便有見利忘義之嫌。後世的儒者更是把道德與利益尖銳地對立起來,認為二者不可兼得,可是他們往往打著追求道德的幌子,實際上是不擇手段地攫取實利。
在仕與隱的問題上也是如此。對於士人來說,仕與隱皆是吃飯之道,真正名利兩失的是“謀官謀隱兩無成”的倒運人物。可是《周易》有雲“不事王侯,高尚其事”,大家便認為作官與名利聯係在一起是汙濁的,而隱居才是清高的。於是士人在自鳴清高時便讚美歸隱,而在追求實利時自然歆羨作官,平時則遊移仕隱之間。人是不能離開“利”而存活的,古代知識分子出路又極其狹窄,隻有出仕為官才能有好飯可吃(或者家有產業可以安心作地主),因此,自先秦以來,士人中就出現了種種光怪陸離的現象。故作清高、矯情詭行者有之;身在江湖、心懷魏闕者有之;以官為隱,身在其位,不謀其政者有之。它一直扭曲著士人的心態,時至今日,仍有影響。人們稱之為假淸高。
為什麼“清高”偏偏與“假”聯係在一起?這說明孟子與《周易》為士人所訂立的倫理標準,不符合他們的生活實際,人們多是假其名而已,真正躬行者甚少。士人自春秋時代從貴族最末一個等級分離出來,成為“無恒產”者,他們的“產”,隻有他們的知識與技能。他們用這些去換飯吃這就要直接或間接地為皇帝、國君服務,出仕為官,成為國家的雇員。如果不作官,須有田地可耕,如孔子的高足顏淵就有“負郭田”(靠近城邊的田地)五畝,可以維持最低生活水準。如果連這點田地也沒有,那就隻能像漢代梁鴻那樣替人家作長工(那是極少的),或者隻能餓死了事。這對絕大多數人來說是很難作到的。士人們很難把孟子所要求的、《周易》所表彰的那種倫理標準貫徹到底,但這些又在輿論上佔著上風。利與義、仕與隱似乎成了兩難選擇,於是大多數士人便藉助虛偽去對待這個兩難選擇。
首先是利益不能丟的,能夠當官的還去當官,能夠取利的還去取利,然後再用合乎聖經賢傳提倡的倫理標準去文飾它、妝點它,作到美名實利兩不誤。時代不同,各朝各代都有不同的美名。戰國時齊國統治者采取資助學術的辦法(這是較為聰明的一著),《戰國策·齊策》中有個故事:齊人見到學者田駢說:“我聽到您的崇高議論,您寧願為人服役而不去作官。”田駢說:“您還聽說些什麼?”齊人回答說:“我聽說鄰人女兒的故事。”田駢又問:“這是什麼意思?”齊人回答說:“鄰人的女兒,拿定永不嫁人的主意,可是她剛剛三十歲,就有了七個孩子,出嫁倒是沒有出嫁,而其體驗早超過一般出嫁的了。現在您打定主意不作官,可是拿著國家一千鍾的俸祿、隨從侍衛有一百人。您是沒有作官,但所受的待遇早超過一般當官的了。”田駢聽了,無言以對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