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要走了(1 / 2)

在美國肯塔基州中北部的路易斯維爾北邊十幾公裏的一個小鎮上,一對夫婦牽著一個大概十六歲的混血女孩兒走在街上,那女孩兒看到了街邊有一家KFC,那裏有一幅畫像,她認得畫像上的人,他是桑德斯。

“Uncle,KFC's-founder,Saunders,was-born-here。Is-that-right?“(叔叔,KFC的創始人桑德斯的出生地就是這裏。我說的對嗎?”)

那個混血女孩說著不太純正的美式英語。她有著長而翹的睫毛,有神的淺藍大眼睛,高挺的鼻子,飽滿的嘴巴以及一頭可愛的“自然卷”,像極了芭比娃娃。

“Well,you-are-hreedy。En…Do-you-know-Muhammad-Ali-Haj?He-was-also-born-here。“(是啊,你這吃貨。那你知道穆哈默德。阿裏嗎?他也出生在這裏。”)

牽著那混血女孩的男人說道,他大概四十來歲了,棕黃色的卷發中夾著幾縷白發,棱角分明的五官也被歲月磨出了滄桑的痕跡。

“Muhammad-Ali-Haj?“(穆哈默德。哈裏?)那女孩邊說邊搖了搖頭。

“He-is-boxer-Muhammad。I-love-him-very-much!“(他是拳王阿裏,我非常的喜歡他!”)男人說到這裏便有些激動。

“Oh,He-must-be-very-good!“(那他一定非常棒!)

在一旁的女人開始說話,似乎還有些興奮。看樣子應該是那外國男人的妻子。

“Ok,Let's-go-to-Riverside-Park!“(好了,現在我們一起去河濱公園吧!”)

“O-ye!”那女孩高興得歡呼起來。

這個混血女孩就是費萱,費奕琛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來美國當交換生。

河濱公園是路易斯維爾的著名景點。位於俄亥俄河的南岸,西起克拉克紀念大橋,東至沙洲附近。

這對夫婦一直居住在路易斯維爾,也和他們自己的親生兒子一起去過河濱公園很多次。但是他們還是很願意帶著這個活潑陽光的混血女孩去欣賞他們本土的風情。他們對這個女孩的喜愛一點也不比親生孩子少。

……

費萱和這對善良熱情的夫婦相處了六個月之久,如今當交換生的期限到了,費萱得回國了,盡管有太多不舍,但國內才是她該待的地方。

在機場

“Uncle-and-anut,I-have-to-go。“(叔叔阿姨,我要走了。)

費萱兩眼汪汪。

“En。We-like-you-very-much!“(嗯。我們非常喜歡你!)

那外國女人眼圈有些發紅。

“FeiXuan,We-have-treated-you-asour-daughter。“(費萱,我們已經把你當作我們的女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