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章 社會工作視野中的農村社會發展(6)(1 / 3)

對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現有在編在崗人員,主要采取提升轉換的方式,通過專業培訓,掌握社會工作專業價值及其基本知識,在此基礎上,動員、組織這些人員積極參加全國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獲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對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有空編的,在該單位設置社會工作專業崗位的內設機構招考、錄用或招聘人員時,應主要麵向社會工作專業的畢業生和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專業人員。

對社會福利與社會救助機構等一些社會工作服務對象較多的事業單位,在社會工作專業崗位限額內,實行對在編在崗社會工作人員進行提升轉換和派駐社會工作者相結合的方式。派駐社會工作者不占用該單位的事業編製。

社區工作站原則上“一站一社工”。可對現有員額內的在崗人員,進行提升轉換,動員他們參加全國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獲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

學校、醫院原則上按“一校一社工”、“一院一社工”配備。社區按服務對象的一定比例設置社工崗位,具體比例為:每70名吸毒人員、70名社會矯正人員、70名問題青少年、5000個家庭、10000名外來務工人員、200名低保對象、500名60歲以上戶籍老年人、50名中重度戶籍殘疾人分別配1名社工。學校、醫院、社區社工通過政府購買的方式由社會公益性民間組織派駐。

五、對派駐社會工作者的管理與考核

派駐到社會福利與社會救助機構、學校、醫院、社區的社會工作者,由其所在的社會公益性民間組織負責進行日常管理;相關的行政主管部門應牽頭建立派駐社會工作者指導協調委員會,與社會公益性民間組織、派駐社會工作者進駐的單位聯合對派駐社會工作者進行管理考核。管理考核的具體內容及對考核結果的處理辦法在政府購買合約中予以明確。

深圳市社會工作人才教育培訓方案(試行)

為提高我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的職業化專業化水平,推進我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製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人才觀為指導,圍繞我市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社會工作發展的總體部署,以全麵提高社會工作人才的專業素質為目的,以崗位需求為取向,以勝任力開發為重點,切實提高教育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培養造就一支德才兼備、素質優良、實績突出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

二、工作目標

到2010年,通過開展社會工作人才教育培訓工作,全麵落實在職在崗社會工作人才全員教育培訓,建立健全社會工作人才教育培訓製度,創新教育培訓模式,充實教育培訓內容,優化教育培訓資源配置,完善教育培訓激勵約束機製,強化有關獎懲措施,提高我市社會工作人才專業素質,打造社會工作人才良港。

三、工作任務

(一)大力發展專業教育。在深圳大學社會工作本科專業教育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學科建設,充實師資力量,改善辦學條件,擴大招生規模,提高辦學質量。鼓勵引導國內外高校在深圳發展社會工作人才專業教育。與國內外高校建立委托培養關係,選拔輸送在崗骨幹和優秀人才到高校社會工作院係深造或在職培養。加強高校社會工作專業的實習基地建設,建立規範的實習督導製度。

(二)全員培訓在職在崗人員。對現有在崗社會工作從業人員進行培訓。按照社會工作崗位設置的要求,對於尚未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但實際在崗的人員,分層、分期、分批培訓,使他們能夠掌握社會工作知識和技能,提升專業化水平,提高服務能力。對需要取得社會工作職業水平證書的在崗社會工作人員,須按照國家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大綱的要求,經2~3年在職學習培訓後,參加職業水平考試並獲取社會工作職業水平證書,逐步做到持證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