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永葆本色的法製根基(1 / 1)

——一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形成的重大意義

法治是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以法律保障政治文明,是人類社會政治文明發展的基本規律和內在要求。完備的法律體係,不僅是一個國家法律製度成熟的標誌,也是依法治國的基本前提。

法律236件、行政法規690多件、地方性法規8600多件……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一個以憲法為統帥,以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等多個法律部門的法律為主幹,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多個層次的法律規範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已經形成。這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製建設史上的重要裏程碑,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曆史意義。

實現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製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是我們黨在對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經驗全麵總結的基礎上確立的一個重要目標,已經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的一個鮮明特征。在我國,立法作為黨的主張和人民意誌相統一的體現,是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國家意誌化和法律化,是對全國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表達和法治保障。通過長期立法所形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為我們黨領導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革命、改革和建設成果,提供了製度化確認和法律化保障。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我們黨總結曆史經驗得出的基本結論,也是我們國家發展進步的惟一正確道路。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最重要的是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這就要求我們在涉及國家根本製度等重大原則問題上不能動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以憲法和法律的形式,確立了國家的根本製度和根本任務,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確立了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導地位,確立了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確立了人民代表大會製度的政體,確立了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公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確立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民族區域自治製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製度,確立了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製度和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

這些法律化和製度化的規定,厘清了一係列重大原則問題。從中國國情出發,鄭重表明我們不搞多黨輪流執政,不搞指導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權鼎立”和兩院製,不搞聯邦製,不搞私有化。就此而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永葆本色的法製根基,夯實了立國興邦、長治久安的製度基礎。

縱觀人類發展曆史,政治文明不斷演進,並始終與一定的國家形態相聯係;而法律體係的完備程度,則反映著執政黨依法執政的能力和國家政權的生命力。在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進程中,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將顯示出強大力量和巨大優越性。

《人民日報》(2011年2月21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