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8 事情真相(1 / 2)

李曙光知道案情立馬就飛回了綠城市,通知相關部門,包括公安、檢察院立即提審了犯罪嫌疑人趙紅紅,再次得到了印證紡織廠廁所殺人強奸案的犯罪事實就是趙紅紅所為;

趙紅紅出生在一個閉塞的山村,排行最小,上麵有哥哥姐姐,因為身材矮小,從小經常受到其他小夥伴的欺負和淩辱,一直生活在自卑的環境,性格好強、爭強好勝的他還經常和自己的哥哥姐姐打架,在他童年的記憶中全是被人欺負和挨打的場麵;

長大後為了生計,他做過小生意,開過黑出租,但是拮據的生活還是讓他一直自卑,家庭的不幸福、性格的孤僻和從小的受欺淩,讓他產生了強了強烈的報複心理,因為強壯的打不過,於是他專門針對柔弱的女性作為侵害對象,強烈的自卑感讓呀的征服欲逆向而生,直到瘋狂變態;

而他的變態也是實屬罕見,多次作案都是先殺後奸,據他交代,這樣他所選擇的對象就再也不會反抗,可以隨心所欲的為之;

根據趙紅紅的作案過程和交代,他的心理非常的複雜,邏輯縝密,頭腦清楚,特別善於偽裝並且語音非常豐富,而且非常會哄女孩子,從他被捕後有兩個女孩子向公安機關發誓保證求情說他是一個大好人就可以看出;如果不是他親自交代,連警察都會以為抓錯人了;

當然趙紅紅的歸案是罪有應得,但是和此案關係密切的呼勒格案就變成了一個冤案,這才是兩件案件最複雜的環節,因為牽扯到的相關人員眾多,所經過的時間又特別的久遠,很多經手過本案的人員職務基本上都發生了變化,有的還當了領導,所以牽扯麵也非常大,這麼長時間,就是當時的細節都不一定很清楚的記得;

但是李曙光就是一個為百姓利益為上的官員,對於事情的真相他必須想辦法弄清楚,給無辜百姓一個合理的交代,於是他專門做出批示,一定要嚴查當年案件的經過,要求市公安局、檢察院、法院要嚴格追查當年的經過;

但是很快李曙光就感到了事情並沒有那麼容易,市公安局局長唐國廠彙報說,自從他調任局長開始,當年案件發生時從死者身體提取的精斑分泌物就找不到了,而一些相關的物證等都失去了蹤影,而法院僅憑趙紅紅的口述犯罪而沒有證據拒絕再審;

因為當時呼勒格申訴是經過高院重審後最終宣判的,這樣就超越了市法院的權限,已經升至省級,當李曙光得知這一情況後,立即趕往省委褚寶書記的辦公室進行了彙報,褚寶書記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因為紙包不住火,所以立即走出批示,立即責成省政法委組織工作組對呼勒格案進行重新認定和審查;

很快,沙西省高院經過組建合議庭重審,合議庭共有3名法官,每天的工作是閱卷,分析證據,聽取申訴人、辯護人的意見,聽取檢察機關的意見。鑒於呼勒格已死亡,決定采取書麵形式審理本案,不開庭。其實,搞個缺席審判,開庭審判,不是更能夠體現法庭審判和宣判的莊重嗎?不是更能警示法官和那些辦案人員嗎?平反、改判是給活人看的,死人是看不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