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 複仇(2)(1 / 2)

五歲的時候,我還不是很懂事,住在孤兒院裏,因為我很孤僻,沒有小朋友願意跟我玩,我躲在角落裏聽著他們快樂的聊天,看著他們開心的遊戲,有一天,我聽他們說外麵的世界很好很美,小小的我有點動心,我討好的對著每一個來孤兒院領養的大人,終於,有對夫婦看上了我,把我領養了,而我也終於離開了孤兒院。

六歲的時候,我已經在養父母家住了一年,他們對我不好,很不好,他們把脫下來的衣服扔給我,明明有洗衣機確讓我用手洗,六歲的我沒有力氣,洗一件衣服就要好長時間,早上很早的時候就要起床洗衣,半夜才能休息,每到手裏起水泡的時候,我都想流淚,可是,我怎麼流也流不出來,一次我不小心把他們女兒的校服弄破了,他們把我一頓狠打,他們打我的時候,我強忍著沒有哭,因為我知道,即使我哭了,也沒人會疼我,從那以後,我學會了察言觀色,對待養父母極力的討好,小小的我在那一年學會了算計,學會了記仇。

十歲的時候,我已經出落的很美,這幾年來我努力的討好他們,才有機會上了學,學校裏的男生很喜歡我,因為這時的我已經是一個小美女了,身邊圍繞著一群的小男生,我利用了這個優點,撒嬌的向他們要零花錢,我把那些錢小心的存放起來,雖然我討好了他們,但是他們還是經常對我拳打腳踢,他們的女兒很漂亮,也很驕傲,今年十六歲,一副大小姐的模樣,在我的朋友或者同學麵前,叫我小女傭,在人前讓我替她擦皮鞋,我忍無可忍,設計她走向最陰暗的小巷,讓那裏的幾個乞丐強暴了她,看到她拚命求救的樣子,我真的感覺很開心!

十二歲的時候,他們要把我賣給一個家裏很有錢的癡兒,讓我當他的童養媳,我死活不肯,充滿怒氣的我,大罵了他們,他們狠狠地打了我,然後把一身是傷的我攆出家門,然後我一直過這流浪兒的生活。後來我成了流浪兒童的頭,有幾百名兒童跟著我,過慣乞討生活的我,已經意識到不能在乞討,領著幾百個流浪兒童去給別人搬磚,刷牆漆,雖然很苦,但憑著自己的雙手賺錢我很開心,這一年,我認識了一個好朋友,比我大七歲,是個大學生,對我很好,給我買漂亮的衣服,閃亮亮的頭飾和首飾。

十五歲的時候,我和她的關係越來越好,她在我心裏一直扮演著姐姐和好朋友的角色,我真的很依賴她,什麼女兒家的事都和她說,一天,她說要領我去買衣服,我開心的牽著她的手去逛街,卻沒想到,她把我領進了那條陰暗的小巷,等我反應過來時,她已經消失不見,我看著向我走來的三個髒兮兮的男人,心裏很鎮定,但我很傷心,那個背叛我的人是我認為我最好的朋友,我的心裏充滿了恨意,當三個男人一個個趴在我身上行著獸欲時,我對自己說,不要哭,不要喊,終於結束了,我拖著疼痛的身子掙紮的爬起來時,麵前多出了四個人,我的養父母,他們的女兒,還有那個曾經我認為的好朋友,他們遣散了跟著我的兒童,把我扔進了魚龍混雜的紅頂區,讓我從事著最古老的女人的職業。

十八歲的時候,我存夠了足夠的錢,買通了那裏的老大,離開了這個讓我狼狽讓我痛苦的地方,離開後,我憑著幾年來得到的情報,知道販毒是來錢最快的渠道,販毒會犯法,會讓我陷入萬劫不複的境地,但我不介意,我孤身一人,還有什麼可怕的,我要報仇!不管什麼代價我都可以付出!

現在我已經二十四歲,我有足夠的資本和金錢,我會讓每一個背叛我,欺壓我的人生不如死!

翌日晚上九點

我領著十五名手下潛進他們的別墅,我有點迫不及待,想快點看到他們看到我驚訝的樣子,我想看到他們痛苦求饒的樣子,心情激動的我催促他們隨著我的腳步快點。

大廳裏,有四個人,那三個人我都認識,另外一個和他們的女兒很親密,看來是情侶,嗬嗬,有個外人在,看來事情有趣多了!

我領著全部身穿黑衣的手下一步一步的向他們走近,他們驚愕的看著我,養父質問著我:“你們是誰?怎麼敢私闖民宅?給我滾出去,否則我會報警!”

養母接通一個電話,“保安,快進來,有人私闖!”而回答她的卻是忙音,她錯愕的把電話遞給養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