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洛杉磯市的飯店,一客人服毒自殺,接到報警的洛杉磯警察局刑警科倫坡趕來驗屍。

屍體躺在床上,是個中年紳士,的確是氰酸鉀中毒死亡。

“是三天前住進飯店的英國客人,桌子上有封遺書。”飯店經理給他看了遺書。

遺書是用電動打字機打的,隻有署名和日期是手寫的。日期是“3、15、90”即1990年3月15日,也就是昨天。

你是說這個客人是英國人吧,那麼這份遺書是偽造的。是偽裝自殺的他殺。凶手有可能是美國人。”科倫坡刑警讀罷遺書後馬上下了結論。

那麼證據是什麼?

[答案:日期的寫法不對。

科倫坡刑警看了遺書上的日期便起了疑心。

假如真是英國人寫的,那麼1990年3月15日就應該是15.3.90”。英國人首先是寫表示日的數字,然後才寫月的數字。

然而,美國式的寫法正相反,是月字在前,日在後,即“3.15.90”。另外將3月15日用斜線隔開時,英國式是15/3、美國式是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