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會計算加法、減法、乘法和除法已經有好幾千年的曆史了。但是使用+、-、×、÷等數學符號卻是近幾百年的事。那麼,這些符號是由誰創造出來的呢?
加、減號(+、-),是15世紀德國數學家魏德曼首創的。他在橫線上加一豎,表示增加、合並的意思;在加號上去掉一豎表示減少、拿去的意思。
乘號(×),是17世紀英國數學家歐德萊最先使用的。因為乘法與加法有一定的聯係,所以他把加號斜著寫表示相乘。後來,德國數學家萊布尼茲認為“×”易與字母“X”混淆,主張用“·”號,至今“×”與“·”並用。
除號(÷),是17世紀瑞士數學家雷恩首先使用的。他用一道橫線把兩個圓點分開,表示分解的意思。後來萊布尼茲主張用“:”作除號,與當時流行的比號一致。現在有些國家的除號和比號都用“:”表示。
等號(=),是16世紀英國學者列科爾德創造的,他用兩條平行而又相等的直線來表示兩數相等。
中括號([])和大括號({}),是16世紀英國數學家魏治德創造的。
大於號(>)和小於號(<),是17世紀的數學家哈裏奧特創立的。
這些數學符號既簡單,又方便。使用它們,是數學上的一大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