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老人家的故事(1 / 2)

“來了啊,在民。這位是……”

“鄭秀妍,算是妹妹吧。”

看到穿著一身深色西裝的金淳於,李在民眼中也透露出了困惑的神色,而一旁的傑西卡則恭敬地打著招呼道:“你好,老先生。”

在韓國,尊老愛幼已經快成為強製性的道德準繩了。傑西卡的禮儀倒也沒有過,至少在韓國人眼裏,這才是年輕人應該有的態度。

“嗯,你好,不錯的姑娘。”

或許是現在傑西卡沒有化妝的緣故,金淳於對這種純天然的小姑娘總歸會抱有一些好感的。但在點頭之後,他便將視線再次集中在前方上。

這裏……是一個墓園。

李在民不清楚這個地址的意義,不代表傑西卡不了解,她在看到地址的時候瞬間嚇了一條,一群老頭子在墓園聚會,究竟是人是鬼還得另說。

綠色的草坪上矗立著一個又一個大理石刻成的墓碑,每個墓碑上都掛著一張黑白的照片,下方刻寫著沉睡在這裏的人的姓名。

整片墓園,除了他們三人外,幾步看不到其他人的影子。

風蕭瑟的吹著,而感到一些不安的傑西卡,身體朝著李在民靠近了一些,仿佛這樣才能讓她的心靜下來。

“有興趣聽老頭子講個故事嗎?”

金淳於過了很久,才轉過頭對著李在民問道:“一個很沒有意思的故事。”

“我總覺得不聽的話,會有很多的遺憾。”

李在民點了點頭,開了一個玩笑並表示自己願意聽下去,看金淳於現在的樣子應該是在等人,那幹脆聽他講講以前的事情也不錯。

“這個老不死……不,是已經死了的家夥,和我還有另外兩個糟老頭,是從小一起長大的。”

那墓碑上的主人名字叫做楊泰浩,其去世的年份,是在八年前。墓碑上的那主人的照片,笑的異常纏爛,完全看不出來是一個已經六十歲的老頭子。

金淳於抖了抖自己的小胡子,有些懷念地說道:“我們那個時候呀,關係很鐵,從小一個院子裏長大的,這家夥排行第一,我排行老小,雖然我們幾個也就差了幾個月而已。那時候,我們幾乎做過了所以可以做的事情,一起打過架,當過兵,扛過槍,嫖過娼……”

傑西卡聽到最後一個的時候稍微有點不好意思,但金淳於卻絲毫沒有在意,直接往下說道:“幾乎所有能玩的事情我們都一起玩了,也都玩膩了,直到有一天,這個老死了的家夥突然想出了一個驚人的主意。”

“‘我們組樂隊吧’!”

金淳於在模仿著一個略顯沙啞卻透露著興奮的聲音,模仿完這句話後,才繼續說道:

“這家夥,就這麼輕飄飄的一句話,讓我和其他兩個人全部忽悠住了。樂隊是什麼?在我們那個年代,這東西代表著叛逆,代表著一種反潮流,我們開始打工賺錢,什麼都幹,就為了去買那時候看來奇貴無比的樂器。甚至……我還偷了家裏的錢,為了這件事情,我可沒少挨家裏人的板子。結果,這老死的居然一分錢都沒有出,當我們問他時,他就輕飄飄一句話‘我是主唱需要買東西嗎?’把我們全部頂了回去。”

講到有趣的地方,金淳於自己先開笑了懷,笑著笑著,他便累了,歎了一口氣說道:

“我們那時候什麼都不懂,什麼好聽玩什麼,有時候搞搞民謠,有時候搞搞搖滾,就這樣玩了三年,甚至也沒在人麵前表演過,各自練各自的,有時候一起練,譜子也沒有,大家都是憑感覺玩的。然後有一天這家夥,就是這家夥,突然要說出道。”

“你真的不知道啊,那家夥的聲音就像是鴨子叫一樣,難聽的要死。而且一點唱歌的技巧都不會,我們好歹都要回去練習著樂器,他每天就是唱完了回家睡覺……”

“這樣子的人想出道?我們當時都覺得這個家夥瘋了。”

金淳於有些唏噓地說道:“確實,他自己也認為自己瘋了。我們四個人走上了街頭,在一個最熱鬧的地方放下了自己的樂器,然後開始唱歌,然後……”

“怎麼了?”

金淳於似乎可以在賣了一個關係,而進入了故事中的傑西卡也忍不住好奇的問了一句。

“我們因為擾民被送到警察局去了。哈哈……”

金淳於的想起了那時候的瘋狂歲月,帶著自豪的笑意說道:“那個時候很叛逆,覺得進入警察局這種事情,絕對是超級光榮的,出來的時候甚至在各條路上大肆宣揚了出來。後來麼,我們又因為這個惹了不該惹的人,被狠狠地教訓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