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幾人回去的時候,天已經完全黑了下來,那中年男人今日所開的是一輛七座的轎車,因此他很負責地將所有老人都送回了家中。
按照順序,他先送了崔智太,再送了金明旭兩位老先生回家,然後便朝著首爾的方向開去。
傑西卡哭了喊了累了,現在正靠在李在民的肩膀上安詳地睡著,而李在民用手撐著自己的頭,漫不經心地看向周圍閃過的風景,心中卻在思考著很多很多之前都不敢去想的事情。
“謝謝啊,在民。”
金淳於的聲音從前座傳來,透過後視鏡,他對著李在民說道:“今天……謝謝你了。”
“該說謝謝的,應該是我。”
李在民這句話才是真正的發自真心,因為感受到了他們的感情,他才有勇氣去開口,去唱歌。
“不必客套……”
金淳於在回到了車上以後,仿佛又在一瞬間老了很多。他慢慢開口說道:“你知道嗎?崔智太那家夥已經得了癌症,醫生說他最多隻剩下兩年可以活了。金明旭這老家夥也被自己兒子害了,他過不了多久就會出國避下風頭,但這一躲……或許就再也回不來了。”
“我已經六十八了……”
金淳於仿佛見識到了歲月的殘酷,道:“或許,那將是我們最後一次以BOY樂隊的名義同台演出……原本我因為那是一次會留有遺憾的LIVE,但你,卻讓我們最後的遺憾也消失了。”
李在民沉默不語。
“知道嗎?你的聲音,真的和他很像。”
金淳於突然笑了起來,道:“但你還是和他不一樣,他唱歌不著調,而你著調。”
“你喜歡音樂嗎?在民?”
“喜歡。”
“你喜歡唱歌嗎?”
“喜歡。”
這一次,李在民沒有選擇了逃避。他已經逃了不知道多少年了,他現在已經放棄了逃避了。
他喜歡唱歌,喜歡站在舞台上的感覺,不然的話,他也不會在六歲的時候就開始學習聲樂,不然的話,他也不會冒著被當成怪胎的風險通過其父親提出了廣告創意,不然的話,他也不會拉扯著自己一同學習唱歌的同班同學們,組成了一個玩笑般的樂隊——搖滾童話。
他喜歡,乃至是把唱歌當作了自己重新活在這個世界上的一切意義。
他喜歡自己所唱的VIVA-LA-VIDA,。不然的話,他也不會沒日沒夜的練習,也不會在錄音室中呆了一個月,也不會將自己的嗓子最終磨壞掉。
他害怕,他害怕麵對自己的聲音,所以他強撐著喉嚨的痛苦,背著家人打了止痛劑站在了格萊美的舞台上,為搖滾童星ALEX這個身份作出了最完美的謝幕。
在那之後,他整整兩個月沒有開口說過一句話。
到那時起,他才將原本當作業餘愛好的廚藝,當作了主頁。然後投入了百分之兩百的精神在這上麵,他就把自己當作一個機器人,讀書、廚藝、讀書、廚藝……
他一直很沒用,一直都在害怕。
但直到今天,他才發現,自己隻是走進了自己設下的全套之中,套進了媒體人們給與的“天使之音”的評價中。
音樂,不是嗓音,而是靈魂的觸動。
“喜歡好啊,喜歡好啊,喜歡好啊!”
金淳於用力地點了幾下頭,道:“我覺悟的比你晚啊……”
“喂,楊家小子。”
金淳於朝著駕駛著車子的中年說道:“我這個小朋友對音樂有興趣,你就不能幫幫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