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終於安穩了下來,有了錢,有了東西。不用愁吃穿了,哈大全想到的第一件時間是結婚。
哈大全要結婚,要娶的人當然是餘婉兒。
哈大全和餘婉兒沒啥感情基礎,屬於典型的包辦婚姻。更仔細的追究,哈大全是強搶民女。而且是16歲以下的幼女,放在現代是要拉出去槍斃的。還好在明代女孩子結婚比較早,15歲左右生孩子的都有。
要說兩個人有感情,純屬騙人。
一夜夫妻百日恩,那隻是神話,愛情故事裏麵騙小朋友的。
同床異夢的夫妻,占據了很大的比例,在一起生活,每天*並不代表什麼。
餘婉兒忍氣吞聲就是為了家人,她在家洗衣服做飯,被哈大全上,這是命她認了。可就是不肯多說話,哈大全問半天也不說一句。
“給本少爺笑一個。”麵對一張死人臉,哈大全的忍耐很快就超越了極限。
“我不會笑。”
哈大全猛拍桌子。“你膽子不小。不怕我殺了你。”
婉兒嚇得一哆嗦,低著頭不敢說話。“你如果不想笑也可以,我現在就去挑個餘家的人出來殺了。”
“你。”婉兒不能不做聲了,在婉兒的認識裏哈大全是個土匪,說的出做的出。
“不想餘家有人死。就給本少爺笑一個。”哈大全走上前挑起了婉兒的下巴。“笑啊。我的耐心可是有限的。”
“少爺。”
“應該叫相公。”
“相公。”婉兒笑了。笑的是那麼的淒慘。
這笑容把哈大全的心情全笑沒了。“這不是挺好看的嗎?記得以後多笑笑。不想你家裏人有事。就要聽話。”
“是。相公。”
“記住了。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你這輩子都是我哈大全的女人,你是跑不掉的。”
“是。”
這樣的夫妻也夠受的,哈大全覺得鬱悶,說完就出了屋子,留下婉兒獨自在房中落淚。命啊。這就是命。
如果在現代社會,餘婉兒可以選擇離家出走並到法院提出離婚。可是在明代,雖然明代末期社會風氣還比較開放,但女人改嫁還是很難的。
這是一個安靜的有著一輪明月的夜晚。
餘婉兒擦去眼淚,開始收拾屋子。對於這段包辦婚姻,婉兒很無奈,她跟著哈大全是為了家人。哈大全救了餘家全家,她心裏感激。對父親的行為,她感到傷心。對愛她的母親和大娘,她是不舍。
眾多複雜的感情交雜在一起,婉兒笑不出來。
生活是苦澀的,到底怎麼才能得到幸福啊。
哈大全沒有走遠,他站在屋外一處角落裏看著婉兒收拾完屋子,拿出針線縫衣服,那是哈大全的外衣。
哈大全心頭鬱悶的很。“唉。包辦婚姻害死人啊。”
夜色中仿佛有一股叫人窒息的存在,壓得哈大全喘不上氣來,真想對著天上的月亮發出呐喊,借此宣泄心中的苦悶。
“少爺。您怎麼站在這裏。”
這時王張氏帶著六個女兵巡邏路過,看到了站在陰影處的哈大全。
“我出來透透氣。王姐。你說。我怎麼才能讓她笑的開心些呢。”
簡單的問話,卻是個複雜的問題。要想讓心愛的女人開心的笑,有時候很簡單,有時候卻很難,難到不可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