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千帆大戰。強盜們的酒杯。(1 / 2)

談判看是分為兩派,實際上摻雜著多方的利益。人們自己堅守著自己的底線,幾次靜坐,幾次憤然離席,幾次險些動手,互相對罵更是天天發生。

暴風雨過來,然後又來了,然後又走了。

澎湖談判一直進行了十六天,一直到二月六日,雙方的頭領終於在一份大家都可以接受的合約上簽了字。

哈大全叫人取來一支羽毛筆,龍飛鳳舞的寫上了名字,這可是經過藝術加工後的。為了簽字好看一些,哈大全發短信專門請人設計的前麵,絕對的新潮,絕對的現代,就是看不清楚是啥字。

洋毛子一起鼓掌,他們第一見到用羽毛筆用得這麼好的中國人。他們大多不認識中文,隻能看出哈大全的簽名很好看,羽毛筆用的很好。

鄭芝龍揉了揉眼睛,辨別了半天,才辨別出一點雛形來,這三字寫的太飛了,裏麵還加了一個洋文字母Q。

字母Q是哈大全特別要求加入簽名的,以表示自己對阿Q的崇拜,對精神勝利法的敬仰,堅定的表示自己是混的。

第二個簽名的是雷爾生,他的簽字也很漂亮。

下一個是德雷克,接著是安德拉德。

鄭芝龍為難了,隻有他一個人用毛筆。雖然認識些字,可字寫的不好看,要是寫得一筆好字,在讀幾天書,鄭芝龍就去參加科考了,還能下海當海盜。

哈大全很缺德的提議。“不會寫字的話,你按個手印也行,”換來的是鄭芝龍憤恨的眼神。

“我會寫字。”

“那就快點寫。”

鄭芝龍咬著牙,寫出了一生中最好的一次簽名,哈大全卻在旁邊笑道:“這字不眨地啊。”

“你……”鄭芝龍心裏氣憤啊,可又沒法反駁,他的字的確不好看。

合約一共五份,由簽名者各自收藏好,如果有人違反合約,就等於再次宣戰。

很快,鄭芝龍走了,荷蘭人走了,英國人走了,葡萄牙人也走了。澎湖列島的海麵上,隻剩下哈大全的哈家軍。

徐淩有些擔心。“主公,您私自與洋夷簽訂條約,如果被朝廷知道,可是大罪啊。”

哈大全翻開合約指著自己的簽名說:“你能認出這是什麼字嗎?”

徐淩端詳了半天,如果不是提前知道,他還真不出來這三個字是:哈大全。

哈大全笑道:“這三個字連我都不認識,朝廷裏的書呆子能認識。到時候我就說是洋人假冒的簽名,有魏公公給我們撐腰,難道還有人敢誣陷我。”

徐淩感歎道:“主公英明。”

“這東西就是一張紙片,想遵守,就有用,不想遵守,我隨時都可以撕了他。”

“主公英明。”

“我當然英明,你多說點好聽的,誇誇我,哈哈。。”

徐淩汗顏了,心想:還有要求別人誇自己的啊,主公的臉皮,真是厚啊。

哈大全打開合約,滿意的看著上麵的條款,隻要認真的執行下去。不到二年,哈大全就可以撕了這張廢紙,把荷蘭人和葡萄牙人永遠的從台灣趕出去。

合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戰爭雙方在簽約之日起停止一切戰爭行為,不得尋釁,不得以任何名義和理由挑起戰端,違約者將成為所有簽字方的共同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