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一早,花店送來一束玫瑰。喜不自勝。朱先生送過我昂貴衣衫首飾,但沒送過我花。一般類似表達“我愛你”意思的東西,他都會避開。今天會有什麼不一樣嗎?
到晚上8:30,他沒有任何行動。
我殺到他家去。他一個人,四平八穩在看探索頻道,問我什麼事這麼急要這麼晚過來他這裏。
“我對你有好感,就告訴你。我希望我們能好好發展,就自己打電話自己約你。我以為你是喜歡我的,至少你從不否認。我想到有哪裏可以努力,就用說的用做的告訴你。我不是情場高手,我不懂遊戲規則,當我是你女朋友,你就好好對我,不喜歡就直接跟我說。我討厭曖昧不清。”
說完就走。
他沒有追出來。人家不時興你跑我追那一套。事情做到這地步,要麼生,要麼死,已經沒有中間路。
我不知道自己是對是錯。
25歲,早已經不是小孩。虧我一向自詡理智,如今說話做事通通不用大腦。
朱朗譽早已形成了自己的一套處世風格,早已聽慣了打過折扣才說出口的話,如今我句句足金足赤,他恐怕反而不知該怎麼相信才好。
我何必這樣逼人?隻因他那麼自私自我的追求方式我接受不了?他享受戀愛中最讓他享受的曖昧階段並刻意延長,他這樣做,也並沒有錯。現實生活那麼殘忍,我何苦一定要天天提醒自己現實一點,再現實一點?
第二天上班,頭痛欲裂,乘單層電梯上去,隻管睡覺。
晚上,在半島流連,打算接受失戀的現實,與過往做最後的告別。
今天是正月初七,半島,半月,上弦。不圓滿,一樣很美。浪漫,並不需要圓滿的,對吧?
朱朗譽過來,在我對麵坐下,錦盒打開。
告訴莊漾朱朗譽向我求婚,她抱著我哭:“你一定要幸福。我當初不是故意要搶你男朋友,真的。”
她還在耿耿於懷。
“傻瓜,你不弄走他,現在我哪裏有機會遇到朱朗譽?”
我不知道半島月光的浪漫是不是夠我和朱朗譽衝動到結婚,但是,至少我有機會身陷其中,自己體會個中滋味。莊漾沒有錯,一個女人,正常生活的三個必要條件:一份可使自己經濟獨立的工作,一個貼心的可愛的閨中密友,一個相愛的男友,這才是正路。
命書對了一半,不用到四月,我小小的紫花,已經慢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