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他是三年前,當時我28歲,在北京一間公司工作,一個偶然的機會,我們碰到了一起。很短的時間,完全是工作關係的接觸,沒想到的是,我的生命,從此再也回不到過去。
認識他的時候我是有男朋友的,我們是大學同學,戀愛七年,感情穩定。我們本來是準備奧運之後結婚的,因為大家都說奧運之後房價可能會降一些,所以雙方家長已經開始幫我們物色房子。可是去年年初,我提出分手。我不能一邊心裏想著另一個男人一邊和男朋友結婚,這樣對男友太不公平,對我也太殘忍。我在北京最美麗的2008年到來之前辭了職,遠遠地來到廣州。因為我不能再呆在那座城市,我怕自己會看著那個地方的每一磚每一瓦,沉淪在我們的曾經再也無法擺脫出來。本來我是準備不再找工作,就到南方找一座寺廟,青燈古卷伴餘生,可是我的父母隻有我和哥哥兩個孩子,哥哥已經成家,嫂子和媽媽關係處得不好,而我幾乎就是父母下半生唯一的心願和依靠。我想我現在已經夠傷兩個老人的心了,如果我一意孤行,怕父母受不了。你看,我們活在世上,不但感情無法自己掌控,就連生命,都不是我們自己的,是不是很痛苦很無奈。
他比我大十五歲,外地人,大學畢業後一直在北京工作,那種很大的機關裏當一個很小的官。當然不用說我也知道,他肯定是有妻子有孩子的。因為一些項目,我們公司和他們單位有合作,他是項目組的負責人,而我是我們公司這邊的聯絡人。第一次見他是個下午,5時45分左右,我正收拾東西準備下班,他突然打電話說過來和我們老總商量公事。老總不在辦公室,我隻好到處打電話把老總催回來。所以他來的時候我對他印象一點也不好,心想這人怎麼偏趕在人家下班時過來。結果我們老總吩咐我訂酒樓,談完工作一起吃飯,我就更不高興。所以當我們老總讓我敬他酒時,我就拚命敬,在公司我一向是以能喝出名的,想不到他比我更能喝。結果那天他沒事,我卻喝得大醉,後來聽公司的同事說,他幫著同事一起送我回家,弄得我很不好意思。
人都說男女之間應該是有一種緣分的,而我和他,怎麼說呢。如果無緣,為什麼我會遇到他,愛上他。其實無論從樣貌、年齡還是前途,他都比不上我當時的男朋友。但如果說我們有緣,為什麼他根本就沒有要和我在一起的意思。
也許,我們的緣,不屬於今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