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當代中國城市基督教組織的認同整合(1 / 3)

——以上海市基督教閘北堂為個案的探索性研究黃海波1958年聯合禮拜以後,除閘北堂外,上海閘北區境內各宗派的其他16處教堂均停止活動,其信徒原則上都被並入閘北堂聚會。自此,閘北堂成為區境內唯一合法的基層教會組織1996年閘北區新建了靈泉堂,但它的地位隻是閘北堂的分堂。。隨著信徒人數的增長和社會環境的變化,閘北堂麵臨著複雜的組織認同問題。“認同”是指個人對目標對象的心理依附程度;認同在互動的情境中,基於不同目標對象的差異性,並通過歸類、比較等一係列心理過程而建構起來。對象的多樣性導致認同可以多種並存。“組織認同”是社會認同的一種特殊形式,“是個體根據某一特定的組織成員身份對自我進行定義的一種狀態,或是一種歸屬於群體的知覺”。盡管共同的上帝信仰及對基督教基本原則的認同,使個體獲得基督徒的宗教身份。但對“基督徒”的身份認同,大體隻在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之間作出信仰上的區分,超越了基督教內部各個現實組織的界限,它在社會範疇的宏觀層次上使個人獲得“基督徒”的成員資格。而基督徒與現實教會組織之間,則以各種更為複雜的組織認同模式相互聯結,從而基於組織的差異性而在基督徒“內部”作出區分,使基督徒在不同基督教組織或團體中獲得群體成員資格。基督徒對具體教會組織的認同模式,型塑個體基督徒與所屬基督教組織的關係,進而影響製度建構、組織間互動、組織—環境間互動等等各種集體行動。

從閘北區基督教組織的變遷及相應的認同變化來看,1949年以前,區境內的基督徒基於宗派或地域等相對比較單純的認同模式,歸屬於各個不同的基層堂會組織(congregation),並在組織生活與互動中,進一步鞏固和強化了基於宗派和地域關係的組織認同。新中國建立以後,經曆了一係列社會變遷與製度調整,原有的認同基礎逐步消失。而改革開放以後,一方麵是社會環境的日益寬鬆,基督教步入良性發展的軌道,信徒人數顯著增長;另一方麵是社會轉型的深入導致各種利益與矛盾相互疊加。上述這些力量推動著當前基督徒認同方式的日益複雜化,並有別於此前基於宗派與地域的認同。閘北堂作為區境內唯一合法的教會組織,必須將信徒越來越複雜的認同,通過有效的製度安排與組織運作整合在一起。本文通過對閘北堂的觀察以及對相關人士的深度訪談,從認同整合的組織基礎與文化基礎兩個方麵,並通過三個具體案例,探索性地分析當前城市基層教會組織的認同整合的基本類型。

一、認同整合的組織基礎在製度宗教的日常實踐中,宗教信徒會選擇成為某個特定團體的成員,從而將諸如天主教徒、基督教徒、佛教徒、道教徒等根據宗教大傳統來界定的信徒身份具體化。“具體的信徒團體最能滿足他們的精神與實踐需要,或者能最好地表達他們對其信仰的理解”。邊界清晰、運作良好的宗教組織與團體,是宗教信徒參與宗教活動,並在集體宗教生活中進一步鞏固與表達其信仰的基礎。基督教是十分強調製度性與組織性的宗教,其組織形式在漫長的曆史過程中,受其神學與外部環境的影響,有著相當豐富的變化。就閘北堂而言,1949年以後,其組織形式就脫離了原初的長老會模式,並在改革開放以來的發展中日趨完備,從而能夠有效地整合信徒的各種認同傾向,為信徒提供各種宗教服務。盡管作為“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係統下的基層團體,閘北堂的組織模式也並非完善,存在相當多的問題,但它是適應20世紀中期以來中國社會環境變化的結果,其結構與運作模式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本節主要考察改革開放以後的組織結構變化情況。

1982年以閘北堂複堂為標誌,恢複了閘北區基督教的活動。1983年建立區一級的基督教組織——閘北區“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同時成立閘北堂堂務委員會。理論上,區“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負責全區“三自”事務,而堂務委員會則負責閘北堂內部事務,主要是宗教活動及為之保障的各種管理活動。這種組織架構雖然明確體現著業務與功能上的區分,但兩個委員會在實踐中,基本以單一組織實體形態運作。這是由於在改革開放以後將近20年時間裏,閘北堂是區內唯一的教堂;更由於目前所實施的“屬地化管理”,區外的教會組織,原則上不能在閘北區內活動;而閘北堂原則上也不能在閘北區以外運作組織層麵的宗教與社會活動。所以,區內基督教的各種被認可的活動必須依托閘北堂;同時,由於隻有在法定宗教活動場所內進行的宗教活動才被認可,所以,閘北堂內開展的宗教活動及與之相關的管理活動,也就是整個閘北區被認可的基督教(及相關性)活動。這種結構模式可以被稱作“製度上的職能分隔”與“運作中的功能整合”李向平:《中國當代宗教的社會學詮釋》,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21頁。

“運作中的功能整合”,突出表現為兩個委員會並沒有各自獨立的、分別建立的內部辦事機構,所設事工組被冠以“閘北堂兩委會內部分工”的名義。“兩委會”這一稱謂,雖然具有“兩個”委員會之簡稱的含義,但它實質上表達著“一個”組織實體的意義。也就是說,由內部分工而產生的各個“事工組”,既非專屬“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亦非純粹堂委會的內部分工。這些“事工組”支撐起單一的組織實體形態。通過“兩委會”這個單一組織實體,將“三自”愛國運動的政治性要求及其活動,與基督教本身事務整合在一起,從而在製度設計上具有兩個委員會的分隔,而在實際運作中實現兩者的功能整合。

由於閘北區的區境向北部延伸,為了滿足這一區域基督教的宗教生活需要,1996年在這個區域新建了靈泉堂,盡管該堂在法律地位上是閘北堂的“分堂”,但畢竟無論以閘北堂堂務委員會,還是以閘北堂“兩委會”來處理全區基督教事務,顯然都已不合適,因此,設“閘北區教務委員會”,以取代“閘北堂堂務委員會”管理全區基督教事務。原先的“閘北堂兩委會”也改稱“閘北區基督教兩會”。這樣,從區到堂的組織層級性更加完整,並且與全國及市的“兩會”設置具有更加清晰的對應性。

“製度設計上的區隔”,體現為兩個委員會仍然保持各自的名稱,而且也通過下述兩個製度安排而加以確認與保障:其一,閘北區“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主任、區教務委員會主任分別由兩位牧師擔任;其二,在法律上,代表區基督教組織進行社團登記的是區“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所以,“三自”委員會具有法人地位,其主任為區基督教組織的法人代表。盡管在正式的文件中,“三自”主任與教務主任都被表述為“區兩會”的“正”主任,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區兩會”的“副主任”由另外三位委員擔任。但在社團登記時,教務主任明確地作為“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排名第一的副主任而出現進一步而言,教務委員會沒有登記,它的法律地位一般被認為是“宗教活動場所”的管理機構。但場所登記隻是針對“閘北堂”,而非“區教務委員會”,因此區教務委員會並不能通過場所登記而獲得獨立的法律地位;嚴格來說,教務委員會應理解成作為區基督教組織的內部團體而存在,因此可以免予登記,並且不具備法人資格。所以,分別擔任這兩個職務的兩位主任牧師實際上有著地位的略微差異。

從閘北區基督教兩會曆屆主要負責人的職務遷轉上,也可以看出這種微妙的差別。一般而言,一位專職牧師要成為區級基督教組織的最高負責人,需要從普通駐堂牧師(通常是區兩會的當然委員)開始,先擔任兩會常委(在設區教務委員會之前,無常委一職。而目前,神學生畢業後見習期滿,一經按立專職傳道,即可成為區兩會常委,無須等到接立牧師之後,並且跳過了原先的委員這一層級),而後擔任區教務委員會副主任、主任,最後擔任區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主任。按規定,委員可連選連任,但一般不超過兩屆。區“三自”主任在任滿兩屆後,若尚不到退休年齡,或者上調市兩會,或者被調往其他區任職。。

閘北區“兩會”的具體辦事機構是十個事工組,由“三自”主任與教務主任分別負責若幹事工組主要由“三自”主任負責的事工組為:招待、聯絡組,總務組,醫務、婦女組,接待組;主要由教務主任負責的事工組為:聖工組,青年組,秘書組,財務組,安息日事工組;由兩位主任共同負責的是學習組。當然,兩位主任大體上也都是對方任主要召集人之事工組中的主要成員(除了醫務、婦女組和安息日事工組以外)。。理論上,區“兩會”負責閘北區全區基督教事務,各類事務應由區“兩會”統籌安排後,交由閘北堂與靈泉堂辦理。但由於教務主任駐閘北堂;而“三自”主任長駐靈泉堂;所以,在具體實踐中,是由“三自”主任與教務主任分別負責兩堂事務在日常管理中,教務主任主要負責閘北堂,一般不插手靈泉堂內部具體而細節的各項事務。“三自”主任則負責靈泉堂,也不介入閘北堂的具體管理中去。例如,閘北堂的招待、聯絡事工組,按“區兩會”事工組構成及負責人分工,也應由“三自”主任總負責,但他主要負責靈泉堂的招待聯絡事工,並不具體過問閘北堂的招待聯絡事務。再如聖工方麵,按“區兩會”的分工,教務主任也應負責靈泉堂的講道、查經、詩班等聖工;或者以其他形式統一安排兩堂的聖工。但實際上,靈泉堂聖工由“三自”主任柯牧師具體操作。因此,對於各自任主要負責人、但卻在另一個堂開展的事工,兩位牧師當前似乎已達成默契,並不介入對方工作的具體實施,一般是在區“兩會”正副主任辦公會議上,就對方堂內自己負責的事工提出一些建議,聽取情況的彙報,實際形成以堂為基礎的管理。。同時,雖然兩堂具體事務的執行機構,理論上應是各自的“堂務委員會”,但在當前的實踐中,卻並沒有相關文件正式成立兩堂各自的“堂務委員會”。在區教務委員會成立以前,曾有過“閘北堂堂務委員會”。設區教務委員會以後,閘北堂堂務委員會就不複存在。但是,當時也並沒有明文撤銷閘北堂堂務委員會,隻是在此後的文件中,不再提及閘北堂堂務委員會,事實上是以閘北區教務委員會取代了閘北堂堂務委員會。靈泉堂成立後,也未明文成立靈泉堂堂務委員會,隻是在區教務委員會中,增加了靈泉堂的信徒委員。而是將“區兩會”十個事工組,由分別參與各個事工組的兩堂委員各自移植到本堂,形成兩堂各自的內部事工體係。

閘北區基督教的最高權力機構是五年一次的信徒代表大會,主要任務是選舉產生新一屆的區“兩會”;最高決策機構是區“兩會”委員會及其常委會,每年不定期召開一到兩次,主要是聽取兩位主任彙報近一階段的工作情況和下一階段工作計劃。日常決策則由“兩會”正副主任會議承擔;正副主任會議由兩位正主任——“三自”主任與教務主任,及三位副主任組成,基本上保持一月一次的頻度,主要討論、通報與交流涉及全區基督教的事務性工作。閘北區基督教組織的執行機構是十個事工組;正如前文所分析的,這十個事工組基本上是在兩個堂內分別開展工作,因此,實際的執行機構是兩個堂。這使得空間與物質形態的閘北堂(也包括靈泉堂)這個法律上的宗教活動場所,在實踐中發揮著“教會組織”的實際功能。

從閘北區基督教的組織及其構成、運作可以看出,目前閘北區基督教組織,唯一合法的代表是區“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它作為愛國基督徒的群眾團體而存在;它與不具有法人資格、但處理教政事務的區教務委員會,在實踐中重合而呈現為區“兩會”這樣一種組織形態。區內所有被認可的基督教活動與場所都隸屬於“兩會”的管理範圍。但是,雖然區“兩會”在形式上具有組織的形態,例如,它有從正、副主任到常委到委員的完整成員體係,有十個事工組的分工明確的內部機構設置,有定期會議等工作程序和辦公場所等。然而,在實際的運作中,區“兩會”的組織形態是虛化的,其實體性表現或許隻有正、副主任會議,其功能在於協調與基督教有關的政—教關係、政—社關係和宗教內部關係。而有關崇拜、禮儀、聚會等與信仰有關的事務,則由登記為“宗教活動場所”的各堂來實際運作,實際上使不具社團組織身份的各堂,在實踐中卻仍然更接近於曆史上的基層堂會組織。

二、認同整合的文化條件組織文化是將組織黏合在一起的重要因素,它是一個組織所擁有的共享價值觀、意義與信仰,從而塑造組織成員的認同,將個體行動者整合進組織中。組織的日常事務與實踐被設計出來,以維持這些共享價值,從而也具有組織文化的含義。強有力的組織文化能夠激發成員的認同與效忠,並因此而提高了組織的運作績效。宗教組織是“培養、維護和實踐宗教體驗與信仰的基本中介”李向平:《中國當代宗教的社會學詮釋》,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89頁。,是社會創造與維持文化的核心結構。作為共同價值觀、意義與信仰的共同體,宗教組織的崇拜、儀式、禱告等基本的功能性活動都體現著強烈的組織文化內涵,反映了組織所遵奉的神學觀與宗教倫理規範,成為激發信徒組織認同的核心機製。閘北堂同樣依托這些核心的組織文化機製來維持與整合信徒的認同。除此以外,在無數個基督教基層團體中有效吸引信徒,還需要有其他相對次級的文化要素的輔助。這些文化要素,一方麵反映了教義的約束,另一方麵也是據以聯結曆史和現實環境的紐帶,它們都發揮著鞏固與整合信徒認同的功能。本文主要考察閘北堂在改革開放以後,逐步有限恢複的呈現為符號與象征形式的宗派文化要素,以及體現閘北堂努力將基督教神學原則同中國文化傳統相協調而對“孝親”原則的處理方式。對於閘北堂在崇拜、儀式、講道等基本功能性活動方麵對認同整合的支撐將另文闡述。

1作為文化要素的宗派傳統:符號與象征

閘北堂在20世紀20年代就已脫離了長老會的宗派體製;50年代聯合禮拜以後,長老會的組織結構與運作模式,亦已被新的行政管理模式取代。至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以前,“宗派”隻是一個曆史記憶,是現實中的禁忌。隨著時代發展,政治氣氛的日益寬鬆,宗派傳統在文化及符號象征方麵有所複蘇,但大體隻限定在牧師等宗教專業人士方麵,並具有鮮明的個人化色彩。他們根據自身的偏好,有選擇地恢複某些具有宗派含義的符號與崇拜方式,但不具有現實組織體製的支撐,也不具有一般信徒認同的普遍性與自覺性。

宗派文化要素在牧師中的漸次複蘇,與閘北堂曆任牧師的個人經曆有很大關係。新中國成立以後至“文化大革命”以前,有三位牧師主持閘北堂的工作;80年代複堂以後至今,有四位牧師擔任閘北堂主任牧師。在這幾位牧師中,除了現任主任牧師屬於年輕一代,完全不具有原先宗派背景外,其餘老牧師均有各自的宗派背景。如早期幾位是長老會背景,其後又有幾位分別出身於靈糧堂等,因為聯合禮拜而成為閘北堂的牧師。自聯合禮拜以後,幾位有著宗派背景的老牧師,無法在實際運作中體現本宗派傳統的特征,或者有意識地隱藏自身的宗派背景。

現任主任牧師對本堂長老宗的曆史背景有清晰的認知,這種認知多少反映了個人的“尋根”意識與懷舊感。但由於現任主任牧師從神學院畢業後,曾跟隨一位原聖公會的老牧師學習,因此在更多的時候他本人對聖公會的認同更強烈一些。上任後,他在閘北堂實行了一係列禮儀與符號方麵的正規化措施。有一些是根據全國“兩會”的統一規定,而另一些則源於主任牧師所偏好的聖公會傳統。這些措施包括:

1講道人員穿聖袍與佩聖帶。2002年頒布的區“兩會”《聖工組條例》規定:“從2003年起,每主日講道,主禮人員穿聖衣,佩聖帶,並傳道。”由此可知閘北堂此前在這方麵並不講究。

2聖台布置方麵,中央置祭台,主要用於安放聖餐,祭台蒙布上書“聖哉,聖哉,聖哉”;平常主日則放一個木製托架,上置一本打開的大字本聖經,有時托架兩旁會放置燭台;講台置於祭台的旁邊而不是正中,據說這是明確的聖公會做法。而長老宗教會的講台則必須置於正中。

3聖帶(以及詩班的披肩)及大堂飾物顏色根據不同聖日而更換;大台飾物主要是聖台兩旁懸掛的對聯底色以及祭台的蒙布。閘北堂每年會印製一份教會主日及聖日表,上麵列出每月的主日及聖日日期,以及顏色使用標準。這份標準是全世界聖公會所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