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事
第一節結婚證
一、結婚證的概念
結婚證是民政機關出具給婚姻當事人雙方,用以表明當事人之間婚姻關係成立的證件。它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
二、格式與寫作要求
現行結婚證書為填空式文書,有統一、固定的格式。其格式見下文“示例”部分所示。
填寫結婚證時要注意寫清當事人的姓名及出生日期。
【範例】
結婚證字第56號
×××(1964年5月20日出生)和×××(1964年10月3日出生)申請結婚,經審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關於結婚的規定,準予登記,發給此證。
雙方半身免冠照片
(加蓋婚姻登記專用章鋼印)持證人:××(男)
發證機關:武漢市×××
發證日期:1992年10月8日
第二節結婚登記申請書
一、結婚登記申請書的概念
結婚登記申請書是男女雙方申請結婚登記時填寫的表格。
二、格式與寫作要求
結婚登記申請書為填空式文書,由國家民政機關統一製發,有固定、統一的格式。見下文“示例”部分。
結婚登記申請書我倆自願結婚,並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關於結婚的規定,請準予登記,發放《結婚證》。
實用寫作技法大全第十一輯紅白喜事類文書的寫作技法姓名××××××性別男女年齡2826出生日期×年×月×日×年×月×日民族漢漢籍貫北京北京現在住址北京市×××北京市×××工作單位北京市×××北京市×××職業工人教師婚姻狀況未婚未婚居民身份證編號××××××
再婚或複婚者
離婚證件字號字第號字第號有無未經治愈的麻風病或者性病無無雙方有無直係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係血親關係無無備注
雙方半身免冠照片
(加蓋鋼印)雙方申請人簽字或蓋章、按指印:
×年×月×日
審查處理結果
提供證件情況審查意見登記日期年月日結婚證字號字第號承辦機關及婚姻登記員簽字年月日領證人簽字或蓋章、按指印年月日年月日說明:
1.本申請書正麵各欄由雙方當事人如實填寫,如不會寫字,可委托承辦人員代寫。但申請人雙方必須分別簽字或蓋章、按指印。
2.申請書背麵各欄由婚姻登記員填寫。
3.“職業”欄內填“幹部”、“工人”、“教師”、“軍人”、“市民”、“農民”。
4.“婚姻狀況”欄內填“未婚”、“離婚”、“喪偶”。
5.如申請人曾結(離)過婚,並生有子女的,應將子女姓名、年齡、撫養責任如實填寫在備注欄內。
6.“提供證件情況”欄內由婚姻登記機關填寫審證情況。當事人取不到應持證件的,要寫明原因。
7.“登記日期”應與當事人填寫申請書的日期以及頒發的《結婚征》日期一致。
8.未實行居民身份證的地區,在“居民身份證編號”欄內填戶籍證明。
第三節結婚請柬
一、男女當事人聯名請柬
【範例一】
×××先生:
我們定於×月×日下午×時在本寓舉行結婚儀式,禮畢於村口廣場放映電影《好事多磨》,務盼準時光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