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我國社會政策的演進(3)(1 / 2)

2002年底召開的中共十六大試圖重新解釋“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涵義,使用了“初次分配效率優先,再次分配注重公平”的提法。2003年10月召開的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了“科學發展觀”這一新理念,雖然仍然沿用“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提法,但其分量已被“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大大衝淡。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沒有出現“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提法,而是提出了構建“和諧社會”的新理念。2005年底,中共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關於製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又進了一步,提出未來中國要“更加注重社會公平,使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大力發展社會事業,完善社會管理,推動社會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協調發展,標誌著中國社會政策時代的來臨。2007年10月,“十七大”報告指出,“必須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更加注重社會建設,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社會體製改革,擴大公共服務,完善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努力使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推動建設和諧社會”,這是對重建中的我國社會政策體係的一次較為全麵的論述。

指導思想開始調整以後,中央領導集體已經或正在采取一係列重大舉措,切實解決生態環境惡化、地區發展失衡、農業基礎薄弱、農村發展滯後、農民增收緩慢、城鄉差距拉大、工人下崗失業、克扣拖欠工資、國有資產流失、職工權益受損、貧富過於懸殊、礦難事故頻發、疾病疫情不斷、醫療保障缺失、教育費用高昂、房價上漲過快等問題。從盲目追求GDP增長到“以人為本”、“共同富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個曆史性的跨越。

隨著國家在社會政策領域角色的強化,新世紀我國社會政策出現了一些令人鼓舞的變化:

1.教育政策。2003年之後,中央政府開始關注教育不公平問題,製定了新的政策措施促進城鄉和地區間的教育公平,更多的教育資源被投入到農村教育。至2008年,全國城鄉普遍實行免費義務教育,1986年確立的義務教育製度終於在22年後首次在全國範圍內普遍實行。同時,為了解決農民工子女上學難問題,2003年9月,國務院要求流入地政府負責解決進城務工農民工子女的義務教育問題,並且要求流入地政府財政部門對接收農民工子女較多的學校給予補助,對以接收農民工子女為主的民辦學校提供財政扶持。

2.醫療政策。自2003年“非典”疫情爆發後,我國政府開始加強公共衛生體係的建設,從舊的農村合作醫療製度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製度轉變,這標誌著政府主動地把財政力量投放到迫切的民生問題——健康問題的解決上,扭轉了合作醫療隻依靠個人繳費和乏力的村級集體的困局,意味著政府不再拘泥於以社會保險為主的製度框架,增強了在民生問題上的國家責任。這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是迫於“看病難、看病貴”等凸顯的社會問題的壓力,但畢竟表明了福利提供思路的轉變。2005年,我國基本建成覆蓋省市縣三級的疾病預防控製體係。2007年,我國啟動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開始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衛生保健製度。2008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製度在全國全麵推行,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建設和城市社區醫療衛生服務體係得到進一步健全。2009年4月,國務院相繼公布了《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製改革的意見》和《醫藥衛生體製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新醫改方案的一個最顯著的特點就是突出了政府在醫療衛生領域的責任,強調了基本醫療衛生的公益性。全民醫保製度目標得到確立。

3.就業政策。自90年代中期開始大規模國有企業改革以來,促進下崗失業工人的再就業一直是我國的重要就業政策。新世紀以來,我國政府加大對就業再就業的政策支持和資金投入,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展開多種措施幫扶“零就業家庭”和就業困難人員。為了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我國在2007年通過了《勞動合同法》,同時還製定和頒布了《就業促進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從2003年起,農民工權益的保護開始成為勞動政策的重要內容。2006年1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幹意見》,重申農民工是我國產業工人的一部分,保證逐步取消對農民工的不公正待遇,並要求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就業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