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歲的徐振是個微型麵包出租司機,已經買了三年的車看上去和他本人一樣風塵仆仆。他拍打著座位讓我坐,解嘲似地說:“這車破吧,沒辦法,我就不會收拾!小紅最不喜歡我這點了。她老說我邋遢,掃了她的麵子!”
離婚半年也沒習慣
我整天開著個破車在街上轉悠,賺點生活費。也不想回家,離了有大半年了,我還是有點不習慣。每天回到家裏,家裏燈是熄的,灶是冷的,小寶餓得睡著了,而小紅不見了。
小紅是我前妻。我兒子小寶他媽。
這婚是我要離的。因為我不能忍受我老婆和別的男人好。
我早說過,不要開什麼歌廳,那玩藝雖然賺錢,但搞不好也會虧得一踏糊塗。小紅說,不會,我做事沒個不成的。
這話我信。小紅嫁給我的那年剛剛20歲,我31歲。我是城裏擺小門麵的,她是從農村進城打工的。她能幹、顧家,能夠為這個家掙一塊她絕對不會隻掙九毛。我相信小紅做事成,開歌廳也成,但江湖險惡,不得不防啊。
結婚前我也不是什麼好人,我每天餐館吃旅館住,從來不知道存錢。肚子混飽了,我偶爾也會去找找女人。那把戲咱熟著哩。所以後來小紅和那些男人出去吃飯時,我提醒過她小心點。小紅說就你把人都想得那麼壞。結果呢?
唉!結果她成了我的前妻。虧大了。
我曾為了家而改變
那些年我們窮著呢,結婚那天我的衣服都是借的。十年前可沒什麼“鬆霞戀”,那時小紅肯和我結婚,完全是看上我的城市戶口,雖然她不承認,但我那麼窮,又大她那麼多,加上她後來也說了,“我從來就沒愛過你”,她不圖什麼就跟我結婚?
那時小紅她哥犯事坐了牢,家裏就父母和她妹了。她成了家裏的頂梁柱。她家庭的複雜讓我有點後怕,結婚就辦了個酒席,到兒子七歲了,為了上學不交冤枉錢,我才和她去拿了結婚證。
我們開始像小鳥做窩一樣地持家過日子。我每天守著小店,小紅在附近工廠裏打工。有了小紅,我不再進館子,也不再找女人。小紅說,我們要攢錢,等我們有孩子了,我們要供他上學。還要存錢買房子,我們得有好多好多錢,所以你以後要好好做人……小紅的話說得我熱淚盈眶,我父母四個兒子,負擔太重,爸媽從來沒時間管我,我突然感到小紅像我的媽媽。那以後我真的變成了個好人。我不優秀,沒多大能耐,但我努力做事。不管賺多賺少,我都在為這個家拚命。
我原諒了她的不忠
那些年,我和小紅什麼苦都吃過。但賺的錢仍不多。小寶三歲那年的秋天,我從外麵打工回來,我回來是幹幹淨淨的,可與小紅同房後我染上了性病。我大驚,從不曾動手的我那天用皮帶打了她,小紅一聲不吭,隻哭。後來還是告訴我,她和遊戲廳裏一個叫張平的男人好上了,他比我舍得為她花錢。但她又保證以後再也不跟張平來往了。因為她發現張平又和她的女友好上了……
我後來原諒了小紅。也許因為她的女友救了我們家庭一命,也許因為我太依戀這個家。我說過,我已經習慣手抱孩子腳蹬妻的小日子了。我真是個沒出息的男人,為了溫暖放棄了尊嚴。
那以後我們又平平安安過了6年。這6年裏,我開過麻木,賣過小副食。小紅每天下班回家,做飯,招呼小寶做作業。我們這代人沒多大出息,可小寶是我們惟一的苗。我們努力培養他。花很多錢為小寶請家教,讓他去棋社去學下棋。看著小寶有模有樣地和同學下棋的樣子,我這心裏就有了盼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