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文化對一個國家的製度所起的影響一樣,法律文化對法律製度的影響亦是如此。文化因素非常明顯地體現在日常司法過程的人際交流中。廣義上的法律文化指與法律有關的曆史、傳統、習慣、製度、學理等。法律語言翻譯中的文化轉換必然會綜合反映現實世界中社會現象、語言現象、民族心理及思維方式,這同時就是翻譯活動特定的語言認知語境。法律語言的翻譯應從超越語言形式的微觀層麵從深層次探究幹涉語言的諸多因素,透視語言背後的社會文化本質及其語用價值,對不同異質文化進行整合、協商,從語言、文化、認知、交際等多維度理解和轉譯原語的文化。鑒於法律文化的獨特性,從法律文化的視角研究法律與語言的關係是必要的。
本書以翻譯研究中的認知語境理論為主要框架,以文化整合為導向,在歐美和中國司法製度及法律語言中搜集體現獨特法律文化背景特色的語料並對之加以分析;通過了解中國法律和法律使用者的現狀,對比中外法律語言在相同及不同語境中的作用及意義,探討法律文化在法律文本、日常司法過程中,包括司法過程中話語人際交流中所產生的作用和影響。針對法律語言翻譯中文化內涵的缺省,本研究依托翻譯認知加工理論中的縱向加工模式結合語用學適應性理論的互動選擇機製,發揮“譯者登場”的主體認知作用,探索法律文本和話語交際在翻譯中的文化補償策略。
由於時間倉促,作者水平有限,本書錯漏缺點在所難免,敬請各位同行和專家批評指正。
作者謹識201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