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的產業性主要體現在:一是高等教育是生產知識的產業,是生產高科技的產業,是生產人力資本的產業,是生產最重要的、決定性的生產要素一有文化、有知識、有技能的人才和勞動者的行業。早在19世紀50年代,馬克思指出“生產力中也包括科學”,即把科學知識作為生產要素的一個部分。到了20世紀80年代,鄧小平提出“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即把科學知識和技術作為生產要素中的第一要素。教育是知識創新、傳播和應用的主要基地,也是培育創新精神和創新人才的搖籃。綜合國力表現為經濟實力、國防實力、民族凝聚力,無論就其中哪一方麵實力派的增強來說,教育都具有基礎性的地位,教育特別是高等教育具有產業屬性,這是毋庸置疑、無須爭辯的客觀存在,它在現代社會對生產力的發展起著比土地、資本等更為重要的作用。人們都承認勞動工具是生產力中的重要因素,因此生產勞動工具的工廣、企業,理所當然地是產業,即第二產業。人們也承認知識、科技乃至人力資本都是生產力中的重要因素,那麼,生產科技知識和人力資本的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為什麼不是產業呢?顯然是說不通的,所以,我們應該理直氣壯地把高等教育當作是一種產業,在實施科教興國的戰略中可以建成支柱產業。二是教育是有投入有產出的增值的生產性活動,教育可以創造出比自身培養費用和養活子女費用要高得多的價值,不僅有廣闊的市場需求潛力,而且可以給投資者帶來頗豐的經濟回報和效益。1998年我國高校科技企業銷售總額達到185億元。可見教育特別是高等教育不僅是一個有投入有產出的產業,而且是一個可以創造出比投入要高得多的價值的產業。三是教育是傳播知識、創新知識的第三產業,是具有龐大隊伍的“朝陽產業”。教育產業是美國經濟的第三大支柱產業,僅教育服務一項每年收入達2000多億美元,每年提供的就業崗位達200多萬個,美國人普遍認為教育是最好的投資,其教育出口列在出口業的第四位。四是教育部門與受教育者之間的供求關係也是一種交換關係,除政府補貼外,不足部分應由社會和受教育者的家庭和個人補償。
宏觀經濟學理論認為如果教育提供的屬於純公共產品,具有社會公益性,體現社會公平,應由政府或慈善機構舉辦,就不能算作產業。如果屬於私人產品,具有排他性和贏利性,應進入市場交易就是產業,政府不應包辦,否則會付擔低效或浪費的代價。如果屬於準公共產品,則帶有兩方麵的屬性,財政支持與市場競爭並存,兼有一定的社會公益性和產業屬性。因此教育產業的界定,主要是教育在一定的發展階段或模式可能具有準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的屬性。因此,不能不區分發展階段而籠統認定教育就是產業的觀點,也不能一概否定教育具有產業屬性的觀點。實際上,從教育的現實存在形態來看,教育既不可能全部成為公共產品,也不可能全部成為私人產品。有專家指出,教育服務可具體劃分為具有純公共產品性質、基本上具有公共產品性質、具有準公共產品性質、基本上具有私人產品性質和具有純私人產品性質等不同類型,其中,政府主要提供的是前兩種,第三種由政府和社會共同提供,而後兩種主要由社會和個人提供,完全可以按照產業機製運作。從成本分擔機製來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實際存在著三類教育勞務的供給:公益性教育由政府和非贏利、非政府機構提供,受教育者無償消費;非公益性、非贏利!生的教育勞務也由政府和非贏利性、非政府機構提供,受教育者在消費時需要支付教育勞務的全部成本或部分成本,供給教育勞務的機構不能從中贏利;贏利性教育勞務的供給,受教育者在消費時不僅支付教育勞務全部成本而且使提供教育勞務的機構贏利。因此,確切地講,在非公益非贏利性的教育領域,有引入產業運作機製的必要。
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但是教育產品的準公共性決定了它既有公共產品的性質,也有私人產品的性質,這就必然要求公民在享受教育的權利的同時,也要盡相應的義務,如支付一定的學費,為教育機構和教育工作者提供的教育服務支付一定份額的勞動報酬,以補充政府撥款的不足。由此可見,大學雖然是非贏利性機構,但它是包含著經濟活動的產業部門。有人認為發展教育產業會危及教育的公正性,其實這種認識是片麵的。因為,公正和公平從來就不是絕對的,實現教育公正和公平的途徑也從來就不是惟一的。教育公平並不是教育資源的完全平均分配,真正的公平應該體現在對教育資源的分配上,或者說體現在一個人享有教育資源的多寡及人的貢獻的基礎之上。然而教育資源特別是高等教育資源在經濟發展的一定階段總是稀缺的,根據個人對社會的貢獻或預期貢獻為依據,進行有差別的分配就是公平的。發展教育產業,能夠保證教育特別是高等教育稀缺資源按照獲得與貢獻相適應的原則來分配,這其實就是最大的公平。也有人擔心,把教育特別是高等教育當作產業來發展會淡化政府的職能,其實這種擔心是多餘的,發展教育產業與政府分擔的教育發展職能並不矛盾,教育產業並不意味著所有教育機構都完全按市場化操作,教育產品也並不完全是絕對意義上的商品化,教育產業是特殊的產業,是不同於一般性運作的產業,教育產業為發展教育提供了更多的機會和條件,是在政府發揮投資主導地位的前提下,利用市場機製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促進教育發展,是進一步挖掘政府和社會的潛力,適度超前發展教育的有益探索,所以教育特別是高等教育走產業發展之路和政府承擔發展教育的職責並不矛盾。教育的非物質性的產業屬性在世界上已經形成了廣泛的共識,有人以其並非物質生產部門,成果具有非物質性來否定教育產業,甚至擔心會給人們造成誤導。這些觀點顯然是站不住腳的,因為教育特別是高等教育是生產知識、技術和人力資本的行業,是有投入、有產出的增殖的行業,有一定的市場,存在著供求關係和競爭機製,價值規律等市場機製在一定程度上發揮著作用,國家把它列為第三產業來發展,特別是加入WTO以後,這已是不爭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