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2年1月10日,達爾文校完了他的《物類由來》第六版的稿子。這部思想大革命的傑作,已出版了十三年了。他的《人類由來》(The Descent of Man)也出版了一年了。《物類由來》出版以後,歐美的學術界都受了一個大震動。十二年的激烈爭論,漸漸的把上帝創造的物種由來論打倒了,故赫胥黎(Huxley,1825—1895年)在1871年曾說,“在十二年中,《物類由來》在生物學上做到了一種完全的革命,就同牛頓的天文學上做到的革命一樣”。但當時的生物學者及一般學者雖然承認了物種的演化,還有許多人不肯承認人類也是由別的物類演化出來的。人類由來的主旨隻是老實指出人類也是從猴類演化出來的。這部書居然銷售很廣,而且很快:第一年就銷了二千五百部。這時候,德國的赫克爾(Haeckel)也在他的《Naturliche Schopfungs Geschichte》(演化論與存疑主義)裏極力主張同樣的學說。當日關於這個問題——物類的演化——的爭論,乃是學術史上第一場大戰爭。十年之後(1882年),達爾文死時,英國人把他葬在衛司敏德大寺裏,與牛頓並列,這可見演化論當日的勝利了。
1872年的六版的《物類由來》,乃是最後修正本。達爾文在這一版的424頁裏,加了幾句話:
前麵的幾段,以及別處,有幾句話,隱隱的說自然學者相信物類是分別創造的。很有人說我這幾句話不該說。但我不曾刪去他們,因為他們的保存可以記載一個過去時代的事實。當此書初版時,普通的信仰確是如此的。現在情形變了,差不多個個自然學者都承認演化的大原則了。(《達爾文傳》二,三三二)
當1859年《物種由來》初出時,赫胥黎在《泰晤士報》上作了一篇有力的書評,最末的一節說:
達爾文先生最忌空想,就同自然最怕虛空的一樣[“自然最怕虛空”(Nature abhors a vacuum),乃是諺語]。他搜求事例的殷勤,就同一個法學者搜求例案一樣。他提出的原則,都可以用觀察與實驗來證明的。他要我們跟著走的路,不是一條用理想的蜘蛛網絲織成的雲路,乃是一條用事實砌成的大橋。那麼,這條橋可以使我渡過許多知識界的陷坑;可以引我們到一個所在,那個所在沒有那些雖嬌豔動人而不生育的魔女——叫作最後之因的——設下的陷人坑。古代寓言中說一個老人最後吩咐他的兒子的話是:“我的兒子,你們在這葡萄園中掘吧。”他們依著老人的話,把園子都掘遍了;他們雖不曾尋著窖藏的金,卻把園地鋤遍了,所以那年的葡萄大熟,他們也發財了。(《赫胥黎論文》,二,110頁。)
這一段話最會形容達爾文的真精神。他在思想史的最大貢獻就是一種新的實證主義的精神。他打破了那求“最後之因”的方法,使我們從實證的方麵去解決生物界的根本問題。
達爾文在科學方麵的貢獻,他的學說在這五十年裏的逐漸證實與修正——這都是五十年的科學史上的材料,我不必在這裏詳說了。我現在單說他在哲學思想上的影響。
達爾文的主要觀念是:“物類起於自然的選擇,起於生存競爭中最適宜的種族的保存。”他的幾部書都隻是用無數的證據與事例來證明這一個大原則。在哲學史上,這個觀念是一個革命的觀念;單隻那書名——《物類由來》——把“類”和“由來”連在一塊,便是革命的表示。因為自古以來,哲學家總以為“類”是不變的,一成不變就沒有“由來”了。例如一粒橡子,漸漸生芽發根,不久滿一尺了,不久成小橡樹了,不久成大橡樹了。這雖是很大的變化,但變來變去還隻是一株橡樹。橡子不會變成鴨腳樹,也不會變成枇杷樹。千年前如此,千年後也還如此。這個變而不變之中,好像有一條規定的路線,好像有一個前定的範圍,好像有一個固定的法式。這個法式的範圍,亞裏士多德叫他做“哀多斯”(Eidos),平常譯作“法”。中古的經院學者譯作“斯比西斯”(Species),正譯為“類”(關於“法”與“類”的關係,讀者可參看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上卷,206頁)。這個變而不變的“類”的觀念,成為歐洲思想史的唯一基本觀念。學者不去研究變的現象,卻去尋現象背後的那個不變的性。那變的,特殊的,個體的,都受人的輕視;哲學家很驕傲地說:“那不過是經驗,算不得知識。”真知識須求那不變的法,求那統舉的類,求那最後的因(亞裏士多德的“法”即是最後之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