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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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小五

他的幸福其實很簡單,可以待在娘親身邊,他的娘親幸福……

“好可愛的小寶寶啊!”剛出生時,他是個人見有愛的小嬰兒,每個人見了都恨不得這是自家的小孩,因為真是太可愛了。

白白嫩嫩的小臉,黑白分明的大眼,櫻桃紅般的小嘴,稀薄的黑發,時時帶著的燦爛笑臉,看了就讓人喜歡。

爹娘視他為驕傲,盼著他快些長大,好光宗耀祖,當然對他也是極為寵愛。

再大一些更顯其聰明,三歲可背李白的詩,四歲亦可拿毛筆寫字,像個小大人般。

五歲以前的日子一直是在幸福中渡過的。

他的幸福也就隻到五歲就停留了。

家裏不知何故,遇到一場橫禍,一家十幾口人全部喪在一人手中,最後那人看到已有些呆滯的他,摸摸他的筋骨。

“雖不及師妹的,但也還不差,帶回去玩玩也不錯!”那個低語,於是他就活下來了,其實,如果當時就那麼死了倒也好。

等他恢複意識的時候,已身在一群野獸中,每個都呲牙裂嘴的看著他,仿佛隨時會撲上來一口吞下他。

他害怕的縮成一團,恐懼的看著那群怪物,心裏則大喊著娘來救他,以前,不論遇到什麼困難,都是娘來幫他。

“不對,這樣是不行的,你如果害怕它們,就會被它們吃掉,你要反抗,要和它們打鬥,那樣活下來才能是你!”一個讓人聽了就讓人顫抖的聲音在籠子外麵響起,那個人用看戲的目光緊盯著他。

“放我出去!我要出去,我要我娘!”他哭著大叫,為什麼醒來一切就都變了,他要娘!

“你娘也幫不了你,唉,看來不能急於求成!”那個人唉聲歎氣的看了看他,“算了,看在你還小的份上,就放你一條生路吧!”

那個人所謂的生路,就是把他關到另一個籠子裏,和那群野獸隻隔著幾根柵欄,而他要是想吃東西的話,就必須伸出手到那個籠子中去搶。

起初,他害怕的不敢伸手,但後來,實在餓的不行了,隻了小心翼翼的控出手,但立刻被一隻老虎抓傷,隔了一會兒,再探另一隻時,又被另一隻抓殺,最後,他拚著被抓傷,也把食物抓了過來,不管好吃不好吃,就放到嘴裏。

然後,他的生活就這樣開始了,每日與野獸爭食物,爭生存的權利,因為,最後,他連食物也得不到,如果想活著,想不被餓死,他就必須殺死那些野獸,因為,這那個籠子裏,不是他被殺死,就是那些野獸被他吃進肚子裏。

逐漸,他忘記了怎麼說話,忘記了他是個人,腦子開始變得混亂,隻知道在這些獸中搶奪食物,搶奪生存的權利,他以為,自己也隻是個獸而已,唯一記得,就是他想見娘……

他終於見到娘了!他好開心!娘給他洗澡,給他穿衣服,給他幹淨的床,給他吃飯,就像記憶中那個已經很模糊的影子,但他肯定,這就是他的娘,以前,他不夠強,娘才離開他,但這一次,他一定會保護娘,不讓娘再離開他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