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生或彼生”。
現在寫出這樣五個字來,問問讀者:是什麼意思?
倘使在《申報》上,見過汪懋祖先生的文章,“……例如說‘這一個學生或是那一個學生’,文言隻須‘此生或彼生’即已明了,其省力為何如……”的,那就也許能夠想到,這就是“這一個學生或是那一個學生”的意思。
否則,那回答恐怕就要遲疑。因為這五個字,至少還可以有兩種解釋:一,這一個秀才或是那一個秀才(生員);二,這一世或是未來的別一世。
文言比起白話來,有時的確字數少,然而那意義也比較的含胡。我們看文言文,往往不但不能增益我們的智識,並且須仗我們已有的智識,給它注解,補足。待到翻成精密的白話之後。這才算是懂得了。如果一徑就用白話,即使多寫了幾個字,但對於讀者,“其省力為何如”?
我就用主張文言的汪懋祖先生所舉的文言的例子,證明了文言的不中用了。
六月二十三日
解讀
本篇作於1934年6月22日,最初發表於同年6月30日《中華日報·動向》,後收入《花邊文學》。
當時蘇州中學校長汪懋祖曾經鼓吹中小學尊孔讀經和課本改用文言,並在《申報》上發表文章,舉例“此生或彼生”,想說明文言文“明了”“省力”。魯迅就抓住這句話,說明“此生或彼生”可以有多種解釋,可以理解這個學生或那個學生,也可以理解為今生或來世。隻有用白話文注解、補足,才能明白它是什麼意思,說明文言文反而費力,證明“文言的不中用”。文章巧妙地以其之矛,刺其之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