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6章 對峙(1 / 2)

雷蒙的老窩,唐小莫,枝子,枝子衣帽間。

“你沒事吧?”枝子有些擔心有些關心的問。

“一會克萊頓給你找來一套軍服裝備,你晚上6:30必須穿好等在你房間裏,哪裏也不要去,聽懂了嗎?”

唐小莫並不搭理枝子的關心和擔心,冷冰冰的命令。

枝子嚇得不敢再多言,隻是站在那驚恐的看著他。

“按我說的做就好了,6:00的時候做好飯,我回來吃!你自己先吃完,一定要吃飽,能吃多少吃多少。”唐小莫說完就下樓出去了。

此時的黑蘭斯基地並沒有表麵上那樣平靜和太平。暗流湧動,人心浮動。誰也不是傻子,都知道夠雜種多爾蒙的事情遠遠沒有過去,因為越是毒梟的老巢對於叛徒就越痛恨,手段也越極端。穆尼拉吧絕對不是等閑之輩,從來都是個狠角色,無論如何他也不會允許他自己的基生這樣的事情。他一定會來一次極其殘忍極其血腥的大清洗。

而大清洗首當其衝的就是嫌疑最大的混蛋雷蒙。

而甚至已經有人在偷偷揣測混蛋雷蒙會遭到怎樣殘忍到發質的刑罰,很多人都悄悄的認為會是活剝!因為穆尼拉吧從小對活剝人皮就有著異常濃厚的興趣,現在他的客廳裏到處都是叛徒的人皮製品,他樂此不疲!

活剝即揭人皮,可以是局部、也可以是全部。

在古印度,活剝又稱“小火去細毛”,即用火把灼燒皮膚,把身體烤熟到三分。這時,活肉徹底附著在身體上的皮膚分離。然後“置犯人的叫喊於不顧,將他的皮整個地揭下來……他的肌肉完全呈現,血管清晰外露,可以看見內髒在搏動,光線照在他的胸前,肌肉纖維熠熠生輝”。

這樣的活剝需要技巧,可能已代表人類剝皮活動的最高水準。因為在其他地區和國家,很多人並不追求整張效果,直接就作“藝術處理”。或切成極細的帶子,或切成圓片、碎片、長方片……處理的最佳傑作是把皮切成狹長的環形細節。

作為刑罰,活剝已消失了數個世紀,但人皮一直是可怕的變態收藏家追尋的對象。19世紀末,人類解剖學史上著名的斯皮茲那展覽一張完整的被鞣過的人皮。還有納粹,收集了不僅帶有漂亮文身的人皮,並將部份人皮用做書皮、燈罩、墊紙板或其他藝術品的良材。

而穆尼拉吧剝人皮的手藝就是從印度學來的,學的異常精通,每每他都要親自動手!所以黑蘭斯基地已經有好幾年沒出過叛徒了。所以了解事實的克萊頓才會隨時都在自己身上放一枚威力巨大,最容易引爆的炸彈。他可不想被活剝,就是死也要拉著這些狗雜種一起!

狠毒變態的穆尼拉吧當然不是隻有這一種刑罰,他還有一種令人毛骨悚然的法子,動物刑罰。

這種行刑方式的曆史可能比人類的文明史還久遠,當人類尚在用石塊與棍棒與自然抗爭時,用藤索捆綁起一個違規的同類去讓動物糟踏乃是最簡單的致死手段,而最早的記載讓我們知道,在公元前7世紀、亞述王亞蘇巴尼巴爾曾把囚犯扔給巨犬做大餐。埃及人則傾向於用鱷魚。而印度人則鍾情於讓老虎作為“執行官”,至於中國人,偏好“人不義則群起而攻之”的準則,把犯罪者扔到老鼠堆、蛇堆、螞蟻堆中,籍此驗證強弱、大小、輕重、粗細等對立概念的互倚互換、用大型食肉動物來對付赤手空拳的人,是鄙視“恃彌淩弱”的中國人所嗤之以鼻的。

對動物行刑有著想象之迷戀情結的當數羅馬人。羅馬曾一度盛行“勒索死”,這實際上是一種溺刑。但在溺死之前,會將犯人連同一隻猴子,一隻公雞,一隻狗,一隻貓及一條蛇一道放入皮袋,再將袋口縫緊。經過這樣處理的犯人,在被溺死前身上已布滿了斑斕的印痕。在整個古羅馬帝國時代都非常流行觀看猛獸吃人,這是法典所允許的。所有類型的猛獸都被用於該刑:獅、虎、豹、熊,偶爾也有狼、狗之類。

所有的動物事先被餓或囚禁得發狂。觀眾都是觀賞行家,不允許出任何順序上的錯誤,一般說來,虎較受歡迎,它能快刀斬亂麻式地把犯人吃個精光。而熊的風格為少部分心理不太正常的人所欣賞,它將犯人急風驟雨般地擊倒,吃的時候卻慢條斯理,拖泥帶水,咀嚼得十分仔細。

除了直接處理的方法外,還有一種間接方法,即用動物的力量來施刑,中國史載的五馬分屍,馬尾拖便屬此類。而在印度馬通常為牛或大象所取代。至於中東或非洲,多用單峰蛇。

縱觀動物行刑的古往今來,最為可怕的當數中世紀在法國、英國和荷蘭等地都流行的一種刑,即扒了犯人的衣服,仰綁於床,在其肚皮上僅扣一口鍋或一隻籠子,裏麵放上老鼠、鼬或睡鼠,接著點火加熱。為了逃命驚慌擇路的動物便會亂刨亂咬,洞開犯人的肚子深入他們的內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