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三階段
1.抽象藝術的表現性
如前所述,審美發展的第三階段實現了一種“內在轉向”,開始采用表現性作為評價繪畫的標準。對媒介、形式與風格的理解也因這一發展而發生改變。與第二階段不同,人們此時已經看到非現實主義風格的表現性目的,也認識到,非現實主義風格比現實主義風格更具表現性,也更發人深省。
2.表現性與媒介
雖然人們對畫的表現性感興趣,但很難將表現性與媒介的細節聯係起來。處在此階段的人的反應是真實的,卻缺少分析。媒介不是人們注意的焦點和興趣所在。人們假設,關注媒介與技巧是藝術家的事,與自己無關。因此,人們尚難以對非現實主義繪畫的表現性作出解釋。
惟一的例外是繪畫的色彩。人們對表現性的興趣明顯地影響著對色彩的欣賞。色彩不再被視為在繪畫中具有自身之優點與美的獨立因素,也不需是現實主義的。它的價值與表現性聯係起來,並被視為整件作品的組成部分。
3.尋找意義
在第三階段,人們不知道該怎樣尋找繪畫的意義,以為它是一種不易被人承認的洞察力。人們也不清楚意義與媒介的客觀處理之間的關係,因此對繪畫的解釋也就沒有依據。
4.技藝
人們還認識不到媒介的細節與整幅畫的意義之間的關係,無法將技藝與表現性聯係起來。對處在這一階段的欣賞者而言,技藝是藝術家所掌握的如何利用媒介的一套規,是評論家評價繪畫的標準,似乎與自己無關。在第三階段,人們評價繪畫的標準是表現性,還很難將表現性的標準與技藝標準融會貫通到一起。
5.風格
人們已經能夠意識到繪畫有多種風格,如立體派、印象派,等等。
這樣的風格分類是從技巧上來定義的,以形式、筆觸與空間利用等方麵為依據。人們認識到藝術家特意創立了這些風格,卻不清楚風格的重要性。另外,人們還常從表現的品質而不是技巧性方麵來確立某幅畫的風格。在帕森斯的調查中,一位叫瓊的大學生認為,她喜歡雷諾阿一幅畫有兩方麵的原因:一是它表現了小女孩與狗之間的快樂,二是它柔和愉快的風格。她是從整幅畫總的情感基調來理解“風格”這一術語的。
總之,在第三階段,人們知道有多種風格存在。風格的不同要麼是技巧不同,要麼是情感的基調不同。但人們還不能把這兩方麵聯係起來。表現與技巧是兩種不同的考慮方式。由於表現是繪畫的涵義,因此技巧就變得沒有意義。人們可能會從技巧特點上識別風格,但對畫家的理解卻在於他的情感力量或思想特征。
從另一方麵來看,人們已認識到不同的藝術品能夠表現同樣的心理狀態。認識到這一點全憑直覺,沒有經過分析。處在第三階段的人將表現視為一種心理狀態,因而能通過這種方式來識別一種風格。很明顯,這種理解力比第二階段又前進了一步。在第二階段,人們意識到的不是一個人特有的心理狀態,而是他的日常行為。人們認為藝術家所擁有的不是一係列的情感,而是一係列的習慣。這限製了個人對藝術品風格的理解。
6.探究與理解風格
教育心理學家的研究表明,經過訓練,兒童能夠注意到先前不曾在意的繪畫的媒介與形式諸方麵。這是不是意味著兒童對繪畫風格特征的反應不關涉認知發展,而是在於訓練?帕森斯的回答是否定的。
他指出視覺分辨力與審美理解力是兩種不同的能力。一方麵,人們在第二階段還不能理解風格的意義;另一方麵,人們可以通過訓練而注意到媒介與形式的細節。毫無疑問,人們不大在意對自己沒什麼意義的事物。從這點來說,成人訓練兒童注意繪畫的風格特征時,就要想法讓兒童覺得這樣做有意義。他們往往是通過獎賞(比如大人的表揚)來達到目的。在此情形下,兒童獲得的能力並非來自於對繪畫本身的欣賞。因此,帕森斯認為,過早地教兒童探究風格對藝術教育來說毫無價值。這會使兒童死記硬背某些條款,把藝術當成正誤性的測試。藝術教育要避免這種歸納主義。
(三)第四階段
1.非主觀性品質的表現
在第二階段,人們主要從作品主題中尋求意義;處在第三階段的人從藝術家的意圖中發掘意義;到了第四階段,人們終於開始從形式與媒介的細節中找尋意義。
如果說第三階段是直覺性情感階段,那麼,第四階段就是形式與媒介共同分擔意義的階段。這種變化帶來的主要結果有兩個:(1)繪畫所表現的東西比過去更多了,原因是這種表現不再僅僅局限於個人的意識層麵上。繪畫中的媒介決定著它的表現性,根本無須顧及藝術家本人的意圖。這意味著藝術家能夠表現自己未能覺察到的東西,以及與他的性格或時代有關的東西,等等。(2)繪畫被置於社會與曆史的背景下來加以理解,對繪畫意義的理解尤其受到了藝術史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