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6章 浙江省報協文化產業調研報告(1 / 3)

章東軼龔睿等

中央十七屆六中全會將文化產業發展提升到國民經濟支柱產業的戰略高度,浙江省委十二屆十次全會明確提出了浙江省文化產業發展的總體目標,到2015年,文化產業增加值力爭比2010年翻一番,占全省GDP的7%,文化產業生逢其時。鑒於傳統報業長期積累的文化資源優勢,發展文化產業的條件和機會都非常優越,全省報業應抓住機遇,增強和延伸報業品牌的影響力、帶動力和輻射力,為推進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做出應有的貢獻。

圍繞這一命題,2012年5月,浙江省報協文化產業委員會開展浙江省報業文化產業專題調研,共計發出文化產業專項問卷27份,包括浙江日報報業集團、寧波日報報業集團、溫州日報報業集團等27家報社參與了本次調研。共回收問卷27份,有效問卷27份。(備注:由於對文化產業理解有差異及統計口徑不盡統一,可能出現數據間可比性較差的問題,本次調研數據均以各報業會員單位填報問卷數據為準,由各報業會員單位對數據真實性負責。)

一、我省報業文化產業發展現狀

我們在對27家報業會員單位的調研中,發現各報社的文化產業發展呈現出以下幾個特點:

(一)規模相對有限,發展空間巨大,區域差異明顯

根據可采集數據,從增加值上來看,在27家報業會員單位中,區域和單位個體差異明顯。相對單個報社而言,綜合實力較強的報業集團體現出更強的文化產業發展勢頭。

浙江省委十二屆十次全會提出,在工作載體上要實施文化產業倍增計劃和文化產業發展“122”工程,著力培育100家重點文化企業、20個重點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助推20家文化企業上市。浙報集團、浙江在線等被列入首批21家浙江省示範文化企業名單,浙報理想(連鎖)文化創意產業園(浙報集團)、浙江創意園(溫報集團)被列入首批22家浙江省重點文化產業園區名單,更有不少單位被列入地市的重點文化企業和重點產業園區。

(二)文化產業發展側重會展業與文化創意產業園,向附加值高的上遊產業集聚

調研發現,我省各報社從事的文化產業以內容為核心的文化產品的衍生品為主,文化相關產品的生產為輔。文化產業產值最集中的是會展業(報社參與的會展業情況相對特殊,現階段主要是對廣告的拓展和補充,依附於廣告,以組織會展的形式集聚客戶資源,並未形成獨立的產業和收入來源)。報社最集中開展的文化產業項目是文化創意產業園和會展業。

絕大多數報社從事的文化產業活動都位於文化產業核心層,即以內容產業為主,是文化產業中附加值最高、競爭力最強的部分。各報社在文化產業發展方向上,注重向附加值高的上遊產業集聚,符合國家對文化產業發展的基本導向,有利於自身長遠發展。

(三)多元資本參與的文化產業投資方式被普遍接受

調研發現,各報的文化產業項目中的投資方式,絕大多數以全資或控股為主,參股的形式也占一定的比例。全資的方式可以保證在文化產業項目開展中的掌握力和主導權,而以控股、參股等多元資本的方式進行文化產業項目的投資,也是利用報社在公信力、影響力和品牌上的優勢,整合社會資源的一種重要方式。

在文化產業項目發展上,國有經濟為主體,吸收多元資本參與的資本組織和整合運營方式已被各報社廣泛接受。跨所有製的資本格局首先在主業以外的文化產業領域嚐試推進。

(四)區域間文化產業發展水平不均衡

調研發現,無論從產值到布局方向,還是從業人員數量、起步時間,各報業會員單位仍呈現出不平衡的發展態勢。就產值而言,浙北、浙東、浙西地區較為集中;就布局方向而言,杭州、寧波、溫州、金華、湖州、衢州等地的文化產業布局量多麵廣,不依賴於單一的文化產業發展項目;就從業人員數量而言,一些規模較大的報業集團率先投入較多的人力資源服務文化產業的發展,而大多數報社仍然以兼顧為主;就文化產業發展起步時間來看,有一些報社的文化產業發展已經有聲有色,而仍然有一些地區的報社尚未啟動文化產業發展。

二、文化產業發展經驗——高度重視文化產業發展,明確目標,積極布局

根據浙江省文化產業的布局要求,各地都在根據自身經濟發展的條件和產業特點,明確目標,形成路徑,推進重點文化產業項目的發展。

(一)各報社文化產業發展已形成較清晰的發展路徑

杭州、寧波、溫州、湖州、紹興、台州等地市和部分縣市都相繼出台文化產業文件和文化產業政策,各地相繼出台文化產業財政、金融等具體扶持措施。

全省各地根據當地區域經濟、社會文化特點和傳媒業特點,加緊製訂文化產業計劃和路徑,都有針對文化產業發展的主攻方向,如浙報傳媒的新聞主業、影視、互動娛樂和文化產業投資的“3+1”發展戰略;金華的旅遊文化;部分縣市如東陽的影視文化、海寧的名人文化,以及樂清的當地文化綜合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