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吃魚與買魚(1 / 1)

魚,是我們膠東一帶常見的水產品。小時候,每年歲末,村裏都會拉回些雜毛魚,分給各家各戶。我們家人多,也隻能分到五六斤。母親這時就會把大一點的揀出來,留作正月侍候客人。能吃到嘴裏的,全是小雜魚。既是這樣,也美得不行,總算聞到了魚腥,嚐到了魚味。

要想吃到好魚,隻好去親戚家解饞了。一次,我上大舅家,剛動手夾魚吃,就被二哥打掉了筷子,說我不懂事。大舅樂嗬嗬地說:“不要緊,這魚是真的,吃吧”。回家的路上,我不解地質問二哥,為啥打掉我的筷子。二哥接著給我講了一個故事:過去,這十裏八村有戶人家很窮,過年沒錢買魚,就用木頭刻了兩條黃花魚,沾麵過油,跟真的一樣。每次來客,準上這盤魚,連上了幾年。後來,正是親戚家的一個孩子嘴饞,趁大人不注意,拿筷子掀開了木頭魚上的魚皮,才漏了陷。結果,那孩子被其父母結結實實地狠揍了一頓。從此,咱這地方有個規矩,隻要端上魚,主人不把魚吃進嘴裏,客人就不能拿筷子夾魚。聽了二哥的話,我再不敢言語了。

大約在1970年左右,渤海灣扒皮狼魚大豐收,每網就能拖上萬數斤。當時漁民賣不掉,吃不完,就推到坑裏漚糞。誰給一兩塊錢,這種魚不用過秤,帶走多少都行。那時,我家有輛自行車,父親聽到這一消息,就約上隊裏一個有自行車的人,同去買魚,結果買回一大筐扒皮狼,全家人連吃了幾天。接著,又去了兩次,買回來的扒皮狼暫時吃不了,母親就把它蒸熟曬幹。那曬幹的魚肉更為鮮美,使我和哥哥姐姐這些“饞貓兒”大飽了口福。

但是,好景不長,父親再去買魚,往往空手而歸,買魚越來越難了。上世紀70年代中期,我在福山一中學習,周末回家時,總要到水產門市部去看看,希望買點魚,每次都是高興而去,敗興而歸。接下來,我也到煙台北大街的魚市場去過幾次,等排上隊要買魚時,人家伸手一要魚票,我就傻眼了,幹急白瞪眼,心裏就象打翻了的五味瓶,什麼滋味都有:既嫌自己生在農村,又羨慕煙台市民;既怨恨自己沒本事,又憤恨人分三六九等、世道不公。那幾年,我非常沮喪,無論大魚、小魚,連個魚毛也沒買回家。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市區取消了憑票買魚製度,市場上的魚逐漸多了。不久,人們也挑口吃了,講究起春吃青魚鮐魚、秋吃鮁魚刀魚、冬吃片口了。1985年,我調入區政府辦公室,為分管水產的副區長配套服務,知道了許多吃魚的學問。那時,一到汛期,特別是下大雨的時候,我就會跟隨區長、副區長到門樓水庫管理局了解雨情,指揮防汛。中午就餐,吃的全是淡水魚。做好的魚端上桌後,就見水利局及水庫管理局的同誌發揚高鳳格,專揀魚頭吃。我好心勸道:“你們別客氣,也吃點魚肉吧”。他們笑著說:“你錯了,會吃淡水魚的吃魚頭,不會吃的才吃魚肉哪”。跟著區領導到八角水產養殖場檢查指導工作,又遇見怪事:水產局及養殖場的人放著海參、對蝦不吃,卻去吃那巴鮹;對片口、黃花魚等不屑一顧,卻專愛吃那醜陋不堪的扒皮狼、鮟鱇魚。詢問方知,他們愛吃的是這3種魚的內髒部分。

近幾年,隨著市區道路的不斷增多、拓寬、硬化和市場的多樣化,買魚吃更加方便了。在城區坐上車,一會兒就會到達煙台東口、西口和古現、八角、初旺海邊,買點鮮活的;驅車或騎上自行車趕往煙台開發區舒家水產批發市場,可以成車成噸成筐地買;若是步行到福山東關橋頭、新東花園、崇文街、西山路、河濱小區等菜市場和城鄉大集,均能買到新鮮的魚鱉蝦蟹和貝類;就是下雨壞天,也別發愁,走進區內的振華商場和8個家家悅超市,也能買到理想的水產品。

改革開放後,我們都趕上了好時光,生活在福堆裏,真是順梢吃甘蔗—一節更比一節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