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6章 社會(7)(1 / 3)

娶親之日,舅家請伴郎(現稱儐相)一至二人,伴隨新郎,備車前往女家娶親。富家用鐵輪轎車,一般的用紮成彩篷的大車,山區也有用馬娶親的。但禁忌用騾子(因騾不生駒)。女方也請伴娘(儐相)一至二人,陪同新娘。新娘出門時,須由其兄或弟抱上轎車。新娘入門時,腳不沾地,用兩、三條毛氈輪換鋪地,新娘踏過,進門後,新婚男女同拜天地、拜雙親,此謂“奠雁”之劄。現代舉行結婚典禮,入洞房後,有“揭蓋頭”、“吃交杯酒”、行“合巹”之劄,晚間親朋鄰居青年男子到洞房諧戲新婚夫婦,俗稱“鬧新房”。次日清晨,新婚夫婦拜高堂,謁姑嫂。婚後第三天,新郎到女家作客,當日即回,俗稱“回門”。婚後四五天後,新婦始入灶房開始操作炊事,第一頓飯稱“試刀麵”。婚後7天左右,新娘回娘家,住數日返回,俗稱“坐對月”。至此,婚禮始告結束。

涼州城鄉人家,在結婚之日,男家講究“待客”。男方親朋稱“東客”,女方親朋稱“西客”。賓客臨門,先是煙茶,後以麵茶、饃(或油子)招待,稍後再入宴席。農村經濟條件好的設“雞肘席”,以肉為主,四碟八碗(取其成雙成對之意);貧窮人家較簡樸,以蔬菜為主。城內富裕人家設“海菜頭席”,講究以海參、魷魚、發菜等名貴菜肴為首道萊、二道菜上桌。筵席間,不論城鄉,男方一定要招待好“西客”,做到酒醉飯飽。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新婚姻法頒布。取締買賣婚姻,實行自由戀愛,婚事簡辦。在多年實踐中,舊的婚姻禮儀及傳統的繁文縟節有所抑製,但其痕跡尚存。進入80年代,婚事上大辦之風又起,具有愈演愈烈之勢。女家索要彩禮少則兩三千元,多則四五千元。男方也不顧經濟條件,大操大辦,一場婚事辦後,耗費萬元左右,視為平常。更有甚者,借子女結婚,大擺酒宴,被請者送禮金少則50元,多則100元不等。此乃新時期不健康社會現象,亟待改革。

第八節風情習俗

涼州區地處邊陲。西漢前曾為月氏、匈奴等遊牧民族聚居之地,或土屋而居,或穹廬而處,以遊牧為生,其風情習俗頗殊內地。漢武以後,開疆置郡,涼州漸為漢族與其他民族雜居之地,農牧業相繼發展。漢王朝為了增強河西走廊實力,實行“徙民實邊”政策,中原漢族大批遷徙河西,於是社會風情習俗逐漸接近中原。自晉以後,由於少數民族首領割據中原,中原動亂,文人學士又相繼西來河西,歸附前涼,使河西成了當時保留中原文化習俗的地區之一,出現了如史書所載“自張氏以來,號有華風”的局麵。人民節儉淳樸,勤勞憨直,“敦禮讓,質而不野”。舊誌記載“涼之俗,士短於世不佻,農闕於蠶不惰,工歉於精密不淫,商賈薄於貲財不詐”。明清以來,隨著人口增長和農業的發展,特別是近百年來社會的變化,相應的社會習俗也在不斷變革。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涼州區(市、縣)經濟建設日益繁榮,交通事業迅速發展,人口來往交流頻繁。黨和政府大力發展教育,普及科學知識,移風易俗,破舊立新,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助人為樂,熱愛集體的新風尚蔚然成風。

一、節慶

自古以來,涼州民間習慣於過傳統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前,貧富懸殊,節日的形式和氣氛不盡相同。

貧者儉樸,富者奢華。有“富人過年、窮人過難”的俗語。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來,有一度特別在“文化大革命”時期,大破四舊(舊思想、舊文化、舊風俗、舊習慣),過年過節要革命化,人們過節意識淡化。進入80年代後,隨著物質生活的提高,城鄉居民對傳統節日恢複了過去“寧窮一年,不窮一節”的豐富多彩、熱烈歡樂氣氛。

1、除夕

俗稱“年關”,臘月三十(有的年份是二十九),是農曆一年最後一天。是日午後,家家戶戶打掃庭院,整理室內外環境,接著貼春聯、門神、半簾子,掛黃錢,焚香祭祖,燃放鞭炮,表示除舊。晚上,家家吃青粉燴菜,叫“裝倉”,表示全家團聚,人壽年豐。全家老幼飽食後,還要剩下一些,意在“生活富裕,年年有餘”。是夜,全家人徹底不眠,叫“熬年”或“守歲”。小輩給長輩磕頭辭歲,長輩要給小輩發“福錢”,也叫“壓歲錢”。

2、春節

俗稱過年。正月初一淩晨,合家老幼均著新裝,齊集堂屋前,設供上香,燃放爆竹,接迎神靈,祭奠祖先,行“迎神納福”之禮。接著小輩給長輩拜年。之後,全家吃團圓飯(水餃),新的一年開始。

涼州鄉間習俗,大年初一不去別人家拜年,隻是在清晨,攜帶酒肴、香火、饃饃等祭品,趕著牲畜,按“皇曆”特定時辰和方向,到村外幾十米處,擺上祭品,燃著香火,並燒一堆柴禾,牽著牲畜,繞火堆轉一圈。並由長者念誦祝詞(祈禱神靈保佑人畜興旺之類祝語),名曰“出行”。回家時,再將饃饃揣在懷中,此意是“空懷出門,滿懷進門”,取其吉利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