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倫敦市的邊界,倫敦電話區,郵政編碼區,倫敦各教區,甚至警務區,都各有自己的劃分,邊界很不一致,互不重合,看來是各有各的傳統。習慣了3000年“郡縣製”的我們,會覺得亂得不可思議,幾百年前的農牧區,怎麼能決定如今建築稠密生計繁忙的城市需要?過於尊重地方自治傳統,似乎太不知變通,也缺乏規劃。
而亂局之中,似乎有個統領的亂上加亂,即各鎮的地方議事會(local council),有權征收本區的地方稅,實際上是市政機關。收的稅款實在不低,所以我絕對不願意盲目讚揚這種“議事會”,今天寫此文,實在是違背筆者本人利益。
形成習慣後,在任何需要自治的地方,議事會就到處建立了。
《南京條約》並沒有在中國城市設立租界的條款,隻是說允許外國人在通商口岸居住。這些外國居民,聚集到幾百人,就會出現公共開支。一旦要征稅,就必須成立議事會:一手交錢,一手交權。1854年,上海租界有2700個各國納稅人,於是成立9人地方協議會,但是任期短,無工資,競爭不是很激烈。
所以我懷疑,1854年自行成立的這個“上海議事會”,翻譯為“工部局”,可能是說給上海道台衙門聽的。似乎他們隻是辦理修築馬路鋪設排水陽溝,不是一個治理機構。上海道台果然同意,甚至沒有報告北京的總理衙門。實際上各國駐上海的公使館,也不承認這個“地方議事會”。租界議事會這個全新的自治製度,竟然就在幾方漠視中自發產生。15年後,1869年,各國公使館才承認這個自治機構。
像威海,香港,這樣的直接租借地,英國派有總督。上海沒有,上海有英國公使館,是外交機構。“工部局”,是居民自行選舉的自治機構。華人原先沒有代表,一直到租界內華人的商業利益大了,長期交稅,才有了所謂“華董”,也是由“華人納稅人協會”推舉。
英國人把“工部局”式的地方自治式議事會,普及到世界許多地方。最早在美國考察民主的法國人托克維爾,在其名著《論美國的民主》中仔細討論了鄉鎮自治:“在歐洲大陸的所有國家中,可以說知道鄉鎮自由的國家連一個都沒有。”在美國“鄉鎮卻是自由人民的力量所在”。托克維爾用詞相當謹慎。在“歐洲大陸”沒有這種傳統,是英國移民帶到美洲。移民離開了國王議會政府,鄉鎮自治就成為新政體的萌芽,後來發展出整個“合眾國”。
有一次我走過一個學校禮堂,本地鎮政府借此處開會:鎮政府樓雖大,卻是用納稅人的錢修的,大半個樓用作公共圖書館,沒有會堂,開大會要借學校。卻說這位鎮長(Mayor),是個打扮過分的濃妝女人,她正說道:“在我政治家生涯開始的時候……”我差一點笑出聲來:中國一個居委會主任,敢大言不慚說什麼自己的什麼“政治家生涯”嗎?
不過英國大選,每次都有著名政客,當部長總理的呼聲極高,不小心在自己的本鎮選區落敗。英國規定,必須在本鎮選區當選為議員,才有可能做內閣成員。你想治大國?先讓我們看你烹小鮮的本領。這種人鬧了笑話,隻能黯然退出政壇,過四年再從基層開始拚打。
也就是這種曆史悠久的地方自治“議事會”,漸漸蔓延,成為全世界大部分地方民主的胚芽,一旦落土,就會長出根基。孫中山談到過租界工部局,稱之為“自治標本”:“組織自治到處團體,來管理自己的事業。”
基層自治機構,一旦形成傳統,卻會一代代頑強地生存下去,並且影響整個國家的政治形態。中西文化交流中,這一項至今無人詳細討論,而這恰恰是最重要的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