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詩刊》創刊後,那時的編者頗下了決心要貫徹百花齊放的方針。在一個時期內,他們曾有意識地組織了各種流派的詩人的作品。《詩刊》發表了汪靜之、穆旦、杜運燮、陳夢家、蕭三、鄒荻帆、饒孟侃、嚴辰、柯仲平、樓適夷、林庚等的作品,發表了王統照、朱光潛、謝冰心等的詩論,發表了卞之琳、羅大綱、戈寶權等的譯詩。由於他們的努力,給初生的《詩刊》建樹了威信,並為各種風格流派的共同繁榮創造了良好的氣氛。但是好景不長。舉例說,《詩刊》創刊後的第二期發表了艾青的《望舒的詩》,陳夢家的《談談徐誌摩的詩》,分別對五四以來的兩個重要流派的代表詩人作了評介,這本來是件有意義的工作。後來,不僅是被評介的詩人遭到了厄運。以徐誌摩為例,1957年11期《詩刊》刊出巴人的《也談徐誌摩的詩》,明顯地不讚同陳夢家的意見,並且已經流露出某種粗暴的批評作風。重要的不是巴人文章本身,重要的還是它是一種收的信號,也許更為重要的還是事情遠遠沒有就此結束。到了1960年,不僅徐誌摩、陳夢家,而且巴人本身,都遭到了更為粗暴的對待。也是同一刊物發表的批判文章,把巴人的批判看作是一支冷箭。艾青和戴望舒也不交好運。艾青那篇文章遭到了淩厲的批判,株連到了戴望舒,批判文章對望舒的詩作了根本的否定。艾青自己的詩的遭遇也很典型。半年之前,某刊某人對艾青近作大加讚賞;半年之後,同刊同人對艾青近作大加撻伐,這位評論家的處境以及是否係他由衷之言,我們不得而知,但應看到,這絕不是一個人的個別現象,整個的政治氣氛,迫使人們向它屈服。
1957年,出現了另一個詩歌刊物,它是《星星》。《星星》的編者抱著與《詩刊》編者共同的良好願望。他們寫了一個《稿約》。《稿約》滿懷喜悅地宣告:
我們的名字是星星。天上的星星,絕沒有兩顆完全相同的。人們喜愛啟明星、北鬥星、牛郎織女星,可是,也喜愛銀河的小星,天邊的孤星。我們希望發射著各種不同光彩的星星,都聚到這裏來,交映著燦爛的光彩。所以,我們對於詩歌來稿,沒有任何呆板的尺寸。……我們隻有一個原則的要求:詩歌,為了人民!
應該說,這主張是對的。但1957年的形勢實在多變得驚人。上述那篇稿約,第二期《星星》上就不見了。1957年10月號《星星》,刊出新的稿約,完全修改了創辦《星星》的初衷。不久,星星本身也從天邊消失了。
妨礙詩的百花齊放的重要原因,在於沒有良好的政治氣氛。詩的藝術,隻能在嚴峻的政治鬥爭的夾縫中彎曲地生長。1957年以後,一批批詩人都因為政治鬥爭的原因被迫停止了歌唱,沒有停止的,有各種情況。個別不自重的作者,為了趨炎附勢,甚至違背了人民的立場。《騎馬掛槍走天下》的作者就是這樣的人,他甚至糟塌自己的作品,把《騎馬掛槍走天下》也改了模樣,最後甚至造出《西沙之戰》那樣的藝術畸形兒。這當然是悲劇。
毛澤東同誌曾經說過,要在民歌和古典詩歌的基礎上發展新詩。作為一個民族的詩歌,要求與本民族的詩歌傳統保持密切的聯係,這是對的。所謂基礎,在這裏隻能理解為承認傳統的意思。毛澤東同誌沒有提出五四以來新詩自己形成的傳統,他也沒有講到新詩形成和發展過程中受到外國優秀詩歌的滋養,顯然,他對新詩的發展並不滿意。作為一位詩人,一位讀者,一位批評家、理論家,他提倡什麼,不提倡什麼,無疑都是允許的和正常的。但是,我們太習慣於把某位領導人的意見當作上級的命令,而且也太習慣於通過行政的方法貫徹這種命令。由於長久以來條件反射式的習慣,這種基礎的理論的提出,當然使不符合這一理論的作者作品感到約束與壓力,即使它們還頑強地生長著,它也許感到自己的不合時宜或受冷遇。其實,石方禹的《和平的最強音》是洋詩,非常歐化,但卻是好詩;未央的《槍給我吧》是純粹的自由體,非常散文化,但也是好詩;郭小川的《致青年公民》是樓梯詩,所謂的舶來品,也是好詩。在一種詩的窄狹的觀念的支持下,像馮至的《十四行集》、卞之琳的《十年詩草》一類既不是古典式的,也不是民歌風的詩體,建國後基本絕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