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8章 創新反腐體製建設和諧校園(8)(1 / 3)

當今社會,網絡化已成為一個特征,網絡反腐是提高反腐效率的一種有效途徑。它能聚集更多的舉報線索,方便開展偵查工作。在網上自由溝通信息,而又不泄露身份,關鍵就在於密碼舉報。“當舉報人登錄舉報網第一次舉報時,網站會自動生成一個密碼。今後,舉報人就使用這個密碼登錄係統進行查詢和交流。”四川省紀委管理網上舉報的王璘對媒體記者道出其中的訣竅。隨著網絡的突飛猛進,網上舉報的形式也在不斷創新,有的地方還開通了工作QQ舉報和手機短信舉報。為了鼓勵網上舉報,一些地方出台了獎勵措施。如北京市檢察機關規定,對網上實名舉報國家工作人員貪汙、賄賂等犯罪的公民,經查實結案後,最高可獲得10萬元的獎勵。2004年6月,向北京市網上舉報第一案的舉報人宋揚(化名)獲得了3萬元的獎金。宋揚舉報了原中國石油化工股份公司油田勘探開發部副主任程紹誌收受代理商陳某賄賂67萬元的犯罪事實。“網絡舉報的利用率也越來越高,尤其是在經濟發達地區。”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檢察廳舉報工作處處長何延安告訴記者,江蘇某檢察院從2006年8月~2007年5月,一共查處了12起經濟大案,其中有8件是來自網上舉報。

目前,全國已有15個省級紀檢監察機關相繼開通舉報網

站。與常規的舉報方式相比,網絡更加自由迅捷,也更隱蔽,同時網絡反腐具有公民輿論監督的性質,通過網絡技術,擴大了公民的輿論監督範圍,形成廣泛的公民輿論監督力量,可以起到分擔自上而下的監督壓力,增強監督效果的作用。在網絡日益受到反腐機構青睞的同時,由於網絡公開和透明的特性,又無意中開辟了一個反腐新戰場——民間網絡反腐,如“中國民間反腐敗聯盟”、“中國輿論監督網”等。不知道這是否是巧合,官方開通網上舉報和民間舉報網站的建立幾乎同時起步。2003年10月1日,“中國輿論監督網”的誕生,與最高人民檢察院建立網絡舉報平台恰好是一年。次年6月10日,“中國輿論監督網”僅用46天的時間,山東省濟寧市“下跪副市長”李信應聲倒地,被山東省政法機關拿下,這是中國互聯網網絡反腐誕生以後,全國首例利用互聯網拿下“廳級高官”,標誌著中國網民利用互聯伸張正義,取得了初戰告捷,李心德當仁不讓地做了“中國反腐第一人”,民間網站反腐的“領頭雁”。

但網絡畢竟隻是一種傳播工具,它無法承擔反腐敗的重任,要從根本上消除腐敗,隻有健全法製。同時,網絡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麵,我們可以借助網絡,利用網絡的參與方便,凝聚迅速的特點,快速舉報,但是另一方麵,它有可能給惡意舉報者提供挾私報仇,混淆視聽的機會,從而擾亂正常的反腐敗工作,同時還有可能產生信息失實,侵權等現象,而且由於網絡的公開性,被舉報人或者利害關係人也可能看到舉報信息,造成打草驚蛇,導致嫌疑人事前銷毀證據,提供虛假證據等,破壞司法機關調查,給查案帶來不利。

二、拓展監督途徑

權力的運行規律表明,有權力,就必須有製約和監督。沒有監督製約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構建教育、製度、監督並重的懲防腐敗體係,其核心是建立有效的權力製約機製和監督機製。預防高校職務犯罪工作是一項複雜的係統工作,也是全社會的共同職責。因此,高校要整合內部監督資源,拓展監督渠道,堅持校內職能監督和社會監督相結合,整合監督資源,形成強有力的監督合力。

(一)強化“異體監督”力度

1.內部監督(同體監督)存在的不足

目前對高校的監督主要是同級監督或同體監督,這種監督形式暴露出不少問題,需要改革和完善。由於有關同級監督的立法和製度明顯滯後於形勢,再加上同級監督的成本過於昂貴(如打擊報複現象等),不同程度地削弱了人們主動監督同級的勇氣和信心,因而監督機構很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尤其是當監督者的利害關係與被監督者糾纏在一起時,就很難指望會有鐵麵無私的監督。由於教育製度安排的缺陷,使學生家長們無法在學校中獲得平等的地位,更談不上監督校長的權力了。正如人們所說的“上級監督太遠,下級監督太軟”一樣。

紀檢機關作為黨內監督機構,主要職能是防錯、糾錯。但其功能要受到黨的組織目標的製約,也就是說,紀檢機關隻能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貫徹執行,但不能確保這些路線方針政策的正確性。因此,要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正確性,就必須通過民主的辦法,在黨內外建立各種意見表達機製,建立科學的決策程序。民主是一個盡可能多地聽取多數人意見的過程,是一個組織內部的所有成員都有權利參與的過程,這在技術層麵上其實並非難事。即使在某種條件下很難做到所有黨員參與決策,那麼決策過程也應當公開,使廣大黨員能夠監督這一過程。這是共產黨員應當享有的並且黨章也明確予以規定了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