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毛澤東城市化思想(5)(1 / 3)

“五小企業”是城市建立的支援農村的工業體係。1969年全國小鋼鐵廠的年鋼產量達到180萬噸,生鐵達到330萬噸。全國90%左右的縣有了農機修造廠。到1970年12月,全國近300個縣、市辦起了小鋼鐵廠,有20多個省、市、自治區建起了手扶拖拉機、小型動力機械廠和各種小型農機具、配件廠。地方小鋼鐵廠的煉鐵能力比1969年增長1.5倍,生鐵產量增長1.8倍;小化肥廠生產的氮肥和合成氨,增長60%~70%,各地小化肥廠、小水泥廠的產量已占全國水泥、化肥總產量的40%。1970年河南省縣縣都有了小農機廠,並已普及到公社一級。黑龍江省上半年縣社隊辦了5200多個小企業。這種狀況,無疑加速了工業支援農業、城市支援農村的進程。

二、農村工業化

城市化過程,首先表現為小城鎮成長和發育的過程。而小城鎮成長和發育,離不開農村工業化。在農村采用先進的機械進行生產作業和從事交通運輸,就會引發農村根本性的變革。隨著生產方式的革命,中國綿延了2000多年的小農經濟的思想、生活、行為等將隨之變化,農民的知識和技術水平會跟著機械的運用大幅提升,城鄉會因機械化為中介加強合作。為此,毛澤東提出:“農業的根本出路在於機械化。”

1955年毛澤東在《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報告中提出:“要用四個五年計劃到五個五年計劃來實現農業機械化。”

1956年3月4日,毛澤東在國務院有關部門彙報手工業工作情況時談話中說:“國家要幫助合作社半機械化、機械化,合作社本身也要努力發展半機械化、機械化。”

1959年10月31日,毛澤東致信吳冷西(當時任新華通訊社社長、《人民日報》總編輯),信中說:“用機械裝備農業,是農、林、牧三結合大發展的決定性條件。今年已經成立了農業機械部,農業機械化的實現,看來為期不遠了。”

1966年2月19日,毛澤東看了《中共湖北省委關於逐步實現農業機械化的設想》後,複信給王任重提出農業機械化規劃問題:各省、市、自治區應當在自力更生的基礎上做出一個五年、七年、十年的計劃,從少數試點,逐步擴大,用25年時間,基本上實現農業機械化。這年3月12日毛澤東致信劉少奇,提出興辦農業機械化的原則:以地方為主;因地製宜,不能一哄而起……國家計委根據毛澤東的這些意見,於1966年7月17日製定《關於農業機械化規劃的幾個問題》的文件。文件提出,今後15年,即到1980年,基本實現農業機械化。

1971年8月16日至9月15日,國務院召開全國農業機械化會議,擬訂了《全國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草案)。會議之後,“各地人民公社陸續辦起了一些農機修理、修配廠站,許多大隊辦起了農機修理點,隨後又在這些廠、站基礎上發展了一批機械加工企業,從而使社隊企業有了較快的發展。尤其是長江三角洲地區的一些社隊企業,靠近上海等大城市,利用有一定技術的退休退職回鄉的工人較多……開辦了一批社隊企業。江蘇無錫縣……1971年社隊工業積累達1261萬元,1972年達到1649萬元。”“河北省棗鹿縣31個公社……辦起了……70多個輕工業小廠及柳編、瓦盆、槐膠、製皮等多種副業,生產上百種產品,一年收入200多萬元。……湖南省醴陵縣所有的公社和90%的大隊在1975年都辦有企業,共達1780個,社隊企業的總產值達2700多萬元,占公社、大隊、生產隊三級經濟總收入的23%。”1975年10月11日,《人民日報》發表《偉大的光明燦爛的希望——河南鞏縣回郭鎮公社圍繞農業辦工業、辦好工業促農業的調查》一文。認為社隊工業“改進了農業生產條件,加快了實現農業水利化、機械化、電氣化、化學化的速度”。到1976年底,全國社隊企業發展到111.5萬個,總收入達272.2億元,占人民公社三級總收入的23.3%。其中工業總產值為243.5億元,比上年增長43.7%。

中國農村工業化的進程極大地推動著我國城市化的進程。美國學者莫裏斯·邁斯納在《毛澤東的中國及後毛澤東的中國》第5部分第20章“‘文化大革命’的社會後果”中,指出:

“1967年夏季,人民解放軍的士兵被派到農村去‘支援農業’和幫助‘貧下中農’。‘文化大革命’確實使農村的社會經濟政策產生了一些重要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