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7章 鄧小平城市化理論在四川的實踐(一)(5)(1 / 3)

第二節四川省政府城市化戰略的推進

四川的城市化戰略在鄧小平城市化理論指導下得以全力推進。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四川掀開了其城市化的新篇章;鄧小平同誌“南方講話”後,四川積極投身城市化建設,城市化進程加速發展;全麵建設小康社會階段,四川著力解決“三農”問題,大力推進城鄉統籌。

一、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四川省城市化戰略推進

1.1978年至20世紀80年代後期,城市化戰略的推進

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四川城市化進程迎來了春天。1979年,四川省開始組建省一級的城市規劃設計機構。1980年國家建委召開的全國城市規劃工作會議,確定了控製大城市規模,合理發展中等城市,積極發展小城市的城市建設方針。1983年重建了四川省規劃設計院,相繼在成都、重慶、自貢等市也都成立了規劃設計院,承擔全省的城市規劃、鄉鎮規劃、風景區規劃及城市園林的規劃工作和相關課題研究。同年省政府組織了對成都、重慶、自貢、攀枝花等市的城市規劃進行評審,省相關部門又組織了對綿陽、西昌等市的規劃評審,使全省的城市規劃發展總體編製質量得到了提高。1985年省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廳和省農委政策研究室一起係統地總結了集鎮規劃經驗,提出了“先粗後細”的建議。在“六五”期間,先搞“四定”(定路、定場、定區、定點),從縣(區)經濟社會的總體發展部署出發,確定集鎮性質、規模和今後的發展方向,到“七五”期間再加深加細。全省的集鎮建設初步規劃確定後,工作進展明顯加快,到1990年全省已累計完成集鎮規劃6177個,其中建製鎮685個,集鎮人口增至1134萬人。

1984年國務院頒布了第一個城市規劃的國家法規——《城市規劃條例》,明確了城市的性質、規模和布局,統一規劃,合理利用城市土地,綜合部署城市經濟、文化、公共事業及戰備等各項建設,保證城市有秩序地協調發展。

“七五”時期,四川省城市建設有了新進展。為了貫徹中央《關於經濟體製改革的決定》和“七五”計劃的會議精神,1986年省政府發出了《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城市建設的通知》(川府發[1986]3號),要求提高對城市建設地位,加強對城市建設的工作的領導。基於四川城市發展和分布不平衡,缺乏大、中、小不同層次的合理配置的城鎮體係,提出在今後的規劃中要加強區域分析,認真研究各城市處於所在區域城市體係中的地位和作用,準確定位城市性質和規模。省轄市要做好包括所帶縣的市域城鎮體係規劃,逐步建立以大城市為中心、以交通要道為依托、規模不等、分布合理、各具特色的城市網絡。隨著撤縣建市、以市帶縣及設市城市的增加,江油、都江堰、樂山、內江、遂寧等市的經濟得到較快發展。1987年頒發了《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幾個問題的通知》(川府發[1987]41號),明確列入在城市建設中要貫徹“統一規劃、突出重點、量力而行、逐步實施”的原則。1989年5月省建委在溫江召開了全省的城市規劃工作座談會,提出繼續進行市、縣域規劃,加強對城市宏觀控製,進行動態管理,要適當地補充、修改和調整,同時加強專業性、文化性,保護好古城風貌,突出城市特色。到1989年底,全省192個市縣總體規劃完成了182個,審批了168個,23個城市都建立了規劃管理機構,其中有30%的市縣進行了修改和調整,同時對城市道路、綠地、防洪、抗震、人防及曆史文化名城進行了專業性的規劃。同時四川省製定了《四川省〈城市規劃法〉實施辦法》,為城市規劃的法製化、規範化打下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