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團夥犯案(2)(1 / 2)

果然不出她所料,李東旭拿去化驗室之後,查出三號男屍身上有著一號女屍的信號,這說明二人要麼是夫妻,要麼是情人。

肚子裏被放著一顆心髒的屍體是四號,閻鬱的鑒定得出的結果是四號肚子裏的心髒是屬於二號的,這也證明凶手是何等的殘忍以及沒有人性。

凶手殺人取內髒還不夠,還將屍體如此玩弄,閻鬱說一句不夠專業的話,她肯定這不是凶手第一次作案!

五具屍體中,隻有二號的傷口有著輕微的掙紮痕跡,因為屍體腐敗到了一定程度,屍體的傷口都已經化膿甚至生蛆,無法鑒定的完美無缺,閻鬱也是夠細心才能發現這一點。

如果說按照她之前的說法,凶手對死者使用了大量的麻醉劑,那麼沒有理由二號還會掙紮,閻鬱對二號屍體做了進一步的鑒定,並讓李東旭拿去化驗室進行相關猜測的鑒定,最終得到了結果。

“二號因體質特殊,對麻醉劑的反應和正常人不一樣,也就說,普通人的能夠全身麻醉的劑量已經夠了,可對二號來說還不夠,所以凶手的取內髒手術才會失敗,才會有一顆心髒被拋棄。”

閻鬱掃視一圈,眼神淩厲:“你們應該都清楚了,這不僅僅是易總殺人分屍案,還是一宗器官販賣案,所以,都給我仔仔細細的記住以下幾點,一,凶手是專業人士,排除隱性變態以及非專業人士,也就是說,凶手一定是個醫生!”

一名警方人員舉手做出疑問:“閻小姐,如何肯定凶手肯定是一名醫生?難道就不可能凶手是一個變態,這不是他第一次作案,所以熟能生巧?”

有疑問是好事,閻鬱不介意回答他的問題:“別忘了,凶手除了手法專業之外還對死者使用了大量的麻醉劑,這種東西可不是市麵上隨隨便便就能買到的,除非是醫院或者是醫學院。”

眾人相互對視一眼,紛紛點頭,而後認認真真的記下,的確,麻醉劑是關鍵,就算凶手是一名變態,也不可能在市麵上買到足夠讓五個人一動不動任由他取出內髒外加分屍,所以這一定是大劑量的,那就隻有可能是醫院或者是醫學院。

李東旭得意不已,好像查出這些線索的人是他一樣。

他就說嘛,閻小姐比劉法醫有用多了,這麼多線索,若是換做劉法醫的話不知道要到什麼時候才能確定下來,而且劉法醫做事太過保守,這樣的鑒定換做是他,一定會用可能也許這樣的字眼,讓他們不敢輕易去相信。

另外一名警員提出疑惑:“閻小姐,如果說凶手是醫生或者是醫學院的,可這範圍也太廣泛了,而且還涉及醫學院,那就是說學生也有可能,這樣查起來對我們來說有太大的阻礙,就算醫院願意配合我們,那醫學院呢?那些學生家長又怎會容許啊,如果真要這樣調查的話,社會反響會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