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根據與村委會工作人員的交談,這些“土地合作社”基本處於閑置的狀態。在實地調研過程中,我們走訪了多個不同性質的專業合作社,有設在村委會辦公樓裏麵隸屬於村委會的合作社,也有企業法人帶頭的“公司型的專業合作社”,這些專業合作社分散不均,其合作模式也略顯單一。在村委會辦公樓裏的專業合作社,多數的合作方式是為入社的成員提供很少的技術支持和聯係經紀人的便利性,不存在所謂的分紅過程。而公司化的專業合作社是通過加入到合作社中以獲取務工的機會(為以合作社為名的企業主打工);或者是與合作社進行農產品買賣的交換活動,合作社的資深社員暨合作社的大客戶(極少數)則不定期地組織參與一些參觀學習活動。
“雙華村的花木產銷合作社2008年成立的,整個村有34個行政組,合作社以農戶為主,成立了經濟合作社,當然了,以大戶為主(大戶的界定不是很準確,有的3.5畝的也算,有的200畝以上的也算)。現在花木產銷合作社社員全村有1034戶。之所以這麼做,這個說白了,這是上麵提倡要求的,提倡搞互助組,以農戶為主,由大戶牽頭,成立花木協會。銷售這塊村裏也有個花木公司,但是一般來說我們以‘經紀人’、花木大戶為主,由他們牽頭,組織農戶,簽訂購買協議。這樣的經紀人在村裏比較多,也就是村裏人常說的‘跑花木的’。”“這個花木合作社和村裏沒有聯係,和鎮上有聯係,合作社是市委組織部牽頭成立的,這個興業花木合作社原來是大橋的花木協會,後來招商引資招了我們來,我們來了以後就有了資金的支持,花木協會改成了合作社。原來我是一個大戶,找到了我來牽頭.平時沒有什麼活動,也就是一年搞幾次講課,到外地參觀,一個多月前安排了一次去如皋參觀。社員也沒有什麼好處,沒有像宣傳上說得那樣。合作社是一個人投資的,興業合作社的投資人就是我。等於是我的一個公司,我對外做生意的時候冠的是合作社的名字。”所以就目前來看,J市的“三大合作”的運營情況並不樂觀,並沒有起到組織農民的作用,也沒有一套完整的合作製度來進行管理。在合作社的推行過程中,其中較大的一個問題是農民的認同度比較低。農民對合作社還存在很多誤解,他們不了解合作社,不了解合作的途徑和意義,不了解合作社的內部治理與運行規則。從這個角度上說,在“三大合作”推行過程中政府的宣傳動員工作的不足也體現了出來。
1.三大合作社的政策宣傳與推廣
為了測量“三大合作社”在J市農村的宣傳推廣效果,我們分別就J市農民對於“土地股份合作社”、“專業合作社”、“社區股份合作社”的了解程度進行了調查。
調查統計數據顯示,對於土地股份合作社,有73.2%的農民表示不了解;81.2%的農民表示對於專業合作社並不了解;83.2%的農民表示對於社區股份合作社並不了解。從以上數據我們可以看出,絕大多數的農民對於“三大合作”的了解程度並不深,多數人並不知道“三大合作”的具體內容。若對“三種合作”進行比較,其中對於土地股份合作社的了解要多於對專業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社的了解程度。
而在對三大合作社有所了解的農民中,其了解的信息途徑主要為鄉鎮及村委會幹部、親朋鄰居以及報紙雜誌、廣播電視及網絡等媒介。所示,37.5%的農民從鄉鎮及村委會幹部處了解到三大合作社,31.9%的農民從廣播電視中獲得這些信息,30.6%的農民從親朋鄰居處獲得,20.8%的農民從網絡了解到三大合作社,16.7%的農民從報紙雜誌有所了解,13.9%的農民從鄉鎮的宣傳欄/宣傳單/標語/橫幅/宣傳冊上獲得了有關三大合作社的相關知識,另有8.3%的農民從經濟能人處獲得這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