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暴露謊言的姿勢是“捂嘴”。
發生這種情形時,看起來好像是撒謊者非常警惕地捂住了欺詐的源泉。他心中認為,如果人們看不到他的嘴,就無法知道謊言來自何處。“捂嘴”的動作很多,包括從用手完全掩住嘴巴,用手支住下巴,到用一根手指悄悄摸一下嘴角。通過把手放在嘴上或靠近嘴巴,撒謊者可能表現得像個罪犯,他無法抵擋回到犯罪現場的誘惑。而這正好和罪犯一樣,因為手的動作把自己的內心世界暴露給了觀察者。在任何時候,別人大多能知道,摸嘴是企圖掩蓋謊言。
不過,有一個替代摸嘴的行為,就是摸鼻子。通過摸鼻子,撒謊者體會到了掩嘴的瞬間安慰,又不用冒險把人們的注意力引向自己的行為。在這個動作中,摸鼻子是掩嘴的替代行為。這是一個鬼鬼祟祟的身體語言,看起來好像某人在撓他的鼻子,但他真正的目的是掩住嘴。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摸鼻子是欺騙的標誌,但是這個動作和嘴沒有關係。這個觀點的支持者之中的阿蘭·赫希與查爾斯·沃爾夫一起,對比爾·克林頓1998年8月給大陪審團的證詞進行了詳細的分析,那時候這位總統否認曾與莫妮卡·萊溫斯基有染。他們通過錄像發現,當克林頓說真話的時候,他幾乎不碰自己的鼻子,但是當他在解釋與莫妮卡·萊溫斯基發生韻事的問題上撒謊時,平均每四分鍾摸一下鼻子。赫希管這個叫“匹諾曹綜合征”,這是根據那個著名的童話人物命名的。這個人物每次撒完謊,木頭鼻子都會變長。赫希指出,人在撒謊時,鼻子會充血,通過摸鼻子或擦鼻子,這種感覺能夠得以緩解。
至少有兩種觀點反對“匹諾曹綜合征”的說法。一種認為摸鼻子僅僅是緊張的征兆,而不是謊言的信號。另一種觀點認為,人在撒謊時,會感到焦慮,害怕被人發現,而這些情緒都與麵部的血液流通減少有關。換句話說,它導致的是血管收縮,而不是血管擴張。這是羅格斯大學的馬克·弗蘭克的觀點。弗蘭克還指出,關於撒謊的試驗研究表明,摸鼻子並不是一種普通的欺騙信號。當然這可能是因為摸鼻子的行為並沒有出現在實驗場所。在那裏賭注很低,即使謊言被揭穿,人們為此支付的成本也不太高。還有這樣的可能,摸鼻子並不是人人適用的欺詐標誌,它可能隻是某些人(包括克林頓)的商標式肢體語言。
最後還有一種可能性,就是摸鼻子與謊言或焦慮毫無關係,但它是表示拒絕的一種無意識形式。雷·伯德惠斯戴爾認為,一個人在另一個人麵前摸鼻子,顯露出他並不喜歡對方。正如他指出的那樣:對美國人來說,摸鼻子和單詞“no”一樣,是表示拒絕的標誌。根據這種解釋,可以把比爾·克林頓在大陪審團麵前摸鼻子視為他對質問者的深深厭惡的表示,而不能把它視為揭露事實的線索——他正在對他們撒謊。
在這場爭論的周邊,依然存在著一些未解決的問題,我們在說某人撒謊時,究竟要表達什麼意思?是說我們知道他在撒謊,還是說我們不得不相信,他沒有講出實情?正如馬克·弗蘭克指出的那樣,在比爾·克林頓案件中,和他有關與萊溫斯基發生風流韻事的證詞密切相關。有人認定克林頓知道自己在撒謊;也有人堅稱,根據克林頓關於性的定義和他建構證據的方式,他根本沒有撒謊。由此帶來一個有趣的問題:有些人必須說服自己,自己沒有撒謊;另一些人從一開始就堅信,自己講的都是實情,這兩類人在行為上是否存在差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