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禁漳泉人販海。芝龍縱掠福建、浙江海上。
六月,兵都議招海盜鄭芝龍。
九月,鄭芝龍降於巡撫熊文燦。工科給事顏繼祖言:『芝龍既降,當責其報效』。從之。
二年春二月,海盜李魁奇伏誅。魁奇本鄭芝龍同黨,芝龍忌之,擊斬粵中。
夏四月,廣東副總兵陳廷對約鄭芝龍剿盜。芝龍戰不利,歸閩。不數日,寇大至,犯中左所近港,芝龍又敗。寇夜薄中左所。
四年春正月,上召廷臣及各省監司於平台,問福建布政使吳暘、陸之祺:『海寇備禦若何』?暘曰:『海寇與陸寇不同,故權撫之。但官兵狃撫為安,賊又因撫益恣,致數年未息』。上曰:『前撫李魁奇,何又殺之』?暘曰:『魁奇非芝龍比,即撫終不為我用。今鍾斌雖撫,亦反側不可保也』。上問:『實計安在』?祺曰:『海上官兵肯出死力,有司團練鄉兵,多設火器,以守為戰,剿之不難』。上問巡撫熊文燦,暘曰:『文燦才膽俱優,但視賊太易,故前有吉了之敗』。祺曰:『鍾斌與鄭芝龍勢不兩立,七月閑斌擾福州,撫臣計誘往泉州。前聞撫臣同芝龍討賊,僇其兄,賊遁去』。問廣東布政使陸問禮,對曰:『廣東海寇俱自福建至,舟大而多火器,兵船難近,但守海門勿令登陸,則不為害』。
五年冬十一月,海盜劉香老犯福建小埕,遊擊鄭芝龍擊走之。
六年夏六月,海盜劉香老犯長樂。
七年夏四月,海盜劉香老犯海豐。
十二月,總督兩廣熊文燦奏道將信賊目陷。時文燦令守道洪雲蒸、巡道康承祖、參將夏之本、張一傑往謝道山招劉香老,被執。上以『賊渠受撫,自當聽其輸誠,豈有登舟往撫之理?弛備長寇,尚稱未知,督臣節製何事』?命巡按禦史確核以聞,已令文燦戴罪自效。
八年夏四月,福建遊擊鄭芝龍合粵兵擊劉香老於田尾遠洋。香老脅兵備道洪雲蒸出船止兵。雲蒸大呼曰:『我矢死報國,亟擊勿失』!遂遇害。香老勢蹙,自焚溺死。康承祖、夏之本、張一傑脫歸。
八月,香老家屬六十餘人、部屬千餘人至黃華,降於溫處參軍。
十三年秋八月,加福建參將鄭芝龍署總兵。芝龍既俘劉香老,海氛頗息;又以海利交通朝貴,寢以大顯。
十六年冬十一月,設南贛兵三千,以副總兵鄭鴻逵統之。
十七年春正月,前兵科都給事中曾應遴薦副總兵鄭鴻逵緩急可用,詔益南贛兵二千,命鴻逵鎮守。踰年,鴻逵以舟師守鎮江,我大清兵南下,潰歸。鄭芝龍降。
穀應泰曰:海上亡賴奸民多相聚為盜,自擅不討之日久矣。蓋以魚鹽蜃蛤商舶往來剽掠其間者累千金,利則乘潮上下,不利則嘯聚島中,儼然以夜郎、扶餘自大,東南邊徼益騷然苦之矣。
泉州人鄭芝龍,筦庫之子也。年未弱冠,為海寇顏振泉所掠。振泉愛芝龍狀貌,因有寵。泉死,眾推為魁。然而龍特饒智數,桀黠喜持兩端,其它無絕殊者。
方其侵暴外洋也,輸金於楊六,緩追於洪先春;黃巾未破於曹公,赤眉約降於光武,其持兩端者一也。及其受撫內地也,私鬪則勇於魁奇,公戰則怯於廷對;殺陳餘於泜水,縱匡術於石頭,其持兩端者二也。又若擁兵閩越,援立外藩,定策功高,闔門橫玉,而乃陰懷首鼠,百計沮軍;滹沱既未合兵,東吳豈能遽下,居異人為奇貨,以澶淵為孤注,其持兩端者三也。又若關門既下,釋甲入臣,居第京師,招搖海上,曾無麟閣之功,但比遼東之豕;隗囂侍子而身反於外,延之在台而子更舉兵,其持兩端者四也。
夫奉先之失在於去就輕脫,故依建陽別背建陽,依董卓則背董卓;牢之之敗在於天性反複,故附道子則反道子,附元顯則反元顯。今芝龍以盜賊之雄,挾遨遊之智,而鷹眼不化,狼心已成,身在樊籠之中,誌存江湖之上,一旦緩急,可得信乎?
然予又怪崇禎之初,芝龍既撫,銳意行金,織皮丹珀來目賈胡,明珠文犀至皆兼兩,是以薦剡頻上,爵秩屢敗,坐論海王,奄有數郡。人但知元龜象齒都自淮來,而不知寶玉大弓原從魯竊。若能卻盜泉之水,則不至奪君子之器矣;說在孔子之對康子也。
附錄二記荷蘭人據台灣事(俞正變「癸巳類槁」一則)
萬曆中,台灣為日本倭所據。末年,荷蘭紅毛人自西洋來,欲據香山,不可,則據澎湖,又不可,乃南據美洛居及葛留巴。以鴉片煙誘葛留巴,葛留巴人俱臃腑不能動,役於荷蘭。
既而荷蘭聚集精銳,攻香山,戰敗,揚帆東走至澎湖。使人行重賄於福建巡撫,援意大裏亞人居香山故事,以求澎湖必得。巡撫使人善諭之,則投日本於台灣,歲納鹿皮三萬,求台灣互市也。適日本倭居台灣者新奉天主教,遂許之,築赤嵌城以居,今安平鎮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