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這個時候,淮海戰役已告勝利結束,殲敵55萬。毛澤東和中央軍委根據形勢發展和傅作義對談判猶豫不決、拖延時間的狀況,決定首先殲滅天津之敵。就在這個時候,收到林彪、聶榮臻關於傅作義決定派鄧寶珊出城談判的來電,毛澤東隨即代表中央軍委要求林、聶,根據我們1月11日電當麵向鄧寶珊駁斥傅作義9日電所持立場。“圍城已近一個月,談判如此之久,始終不著邊際。自己提出離城改編,現又借詞推托,企圖拖延時間,實則別有陰謀,加重平、津人民的痛苦。傅如有誠意,應令天津守軍於十三日全部開出城,聽候處理。守軍應負責移交一切公共財產、案卷、武器彈藥、被服,不得有任何破壞損失。守軍出城,隻能攜帶隨身槍彈物品。一切改編細目待出城後再說。否則我軍將於十四日攻擊天津。至於北平守軍,可以推遲數日離城,但亦不能拖延太久。不是所謂由我軍協助傅軍解決抗不受命者,而是傅軍協助我軍入城解決一切敢於抵抗的部隊。你們說這些話時應堅決明確。”毛澤東還指出:“估計天津守軍十三日必不會按照我們所說的時間、條件出城,你們應準備於十四日攻擊天津。”與此同時,中共北平地下黨負責人崔月犁曾多次與華北“剿總”副總司令鄧寶珊會晤,希望鄧勸說傅早日下定決心,和平解決平津問題。於是,傅方與中共重開談判。
l月14日,鄧寶珊作為全權代表偕同周北峰來到通縣宋莊平津前線司令部附近的五裏橋,與林彪、羅榮桓、聶榮臻進行第三次會談。
會談時,雙方首先就攻打天津問題交換了看法。林彪說:“上次談判中規定十四日是答複的最後期限,現在隻剩下幾個小時了,這次再談就不包括天津了,隻談北平問題。”“現在沒有別的條件可談了,隻有照上次談過的,按平津前線司令部的規定,命令北平守軍開到城外指定地點,接受人民解放軍改編,別的什麼都不可能,隻有這一條路。”
1月15日,人民解放軍攻占天津。北平20多萬守敵陷於絕境,從而打破了傅方在談判中“討價還價”的幻想。
1月16日,雙方繼續會談。
關於談判的具體內容,16日上午,毛澤東致電林彪等:“對於傅作義所提我軍數日內暫緩入城及由傅我雙方組織聯合委員會,臨時接管市政,然後過渡到完全由我接管,你們不要正麵拒絕。我軍事實上不能在數日內入城。敵軍開出城外時,我軍入城分布接管各處的若幹天內,不但需要傅方協助維持秩序,而且必須責成傅方維持秩序。北平舊市政府及其下麵各局、所,特別是警察、自來水、電話等機構,若幹天內均可讓其暫維現狀,聽候逐一接管。”
當日18時,毛澤東再次電示林、羅、聶,指出“:傅方要求軍隊出城,不要開得太遠及各部駐地不要過於分散,這是懼怕繳械的表示。我們意見,第一步你們可以答應他們這樣做,使他們放心出城。地點似可指定通縣、香河、三河區域。第二步再照你們所擬辦法將彼軍分散插駐我軍各縱之間,實行整編。第二步辦法現在不要過早提出。”同時提出:“積極準備攻城。此次攻城,必須做出精密計劃,力求避免破壞故宮、大學及其他著名而有重大價值的文化古跡。你們務必使各縱首長明了,並確守這一點。讓敵人去占據這些文化機關,但是我們不要攻擊它,我們將其他廣大城區占領之後,對於占據這些文化機關的敵人再用談判及瓦解的方法使其繳械。即使占領北平延長許多時間,也要耐心地這樣做。為此,你們對於城區各部分要有精密的調查,要使每一部隊的首長完全明了,哪些地方可以攻擊,哪些地方不能攻擊,繪圖立說,人手一份,當做一項紀律去執行。”
根據毛澤東和中共中央的指示,16日談判開始後,林彪將以他和羅榮桓名義致傅作義的一封信,當麵交給鄧寶珊。實際上,這封信是毛澤東親自起草的。信中說:北平被圍業已月餘,人民痛苦日益增重。本軍一再推遲攻擊時間,希望和平解決,至今未獲結果。貴將軍身為戰爭罪犯,如果尚欲獲得人民諒解,減輕由戰犯身份所應得之罪責,即應在此最後時機,遵照本軍指示,以求自贖。辦法如下:(1)自動放下武器,並保證不破壞文化古跡,不殺戮革命人民,不破壞公私財產、武器彈藥及公文案卷。如貴將軍及貴屬能夠做到這些,則本軍保證貴部官兵生命財產之安全。對於貴將軍的戰犯罪責,亦有理由向人民說明情況,取得人民諒解,予以減輕或赦免。(2)如果貴將軍及貴屬不願意自動放下武器,而願意離城改編,則本軍為保全北平不受破壞起見,也可以允許這樣做。本軍可以允許貴軍離開北平,開入指定地點,按照人民解放軍的製度改編為人民解放軍。上述兩項辦法,任憑貴將軍及貴屬自由選擇。本軍並願再一次給予貴將軍及貴屬以考慮及準備之充分時間。此項時間,規定由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七日上午一時起,至一月二十一日下午十二時止。如果貴將軍及貴屬竟敢悍然不顧本軍的提議,欲以此文化古城及二百萬市民生命財產為犧牲,堅決抵抗到底,則本軍為挽救此古城免受貴將軍及貴屬毀滅起見,將實行攻城。攻城時,本軍將用精確戰術,使最重的打擊落在敢於頑抗者身上,而對於不願抵抗之貴屬,則不給任何打擊,並予以寬待。城破之日,貴將軍及貴屬諸反動首領,必將從嚴懲辦,決不姑寬,勿謂言之不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