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雖遠必誅(3)(1 / 3)

韓安國繼續也順著王恢的思路爭辯:“利不十者不易業,功不百者不變常,是以古之人君謀事必就祖,發政占古語,重作事也。且自三代之盛,夷狄不與正朔服色,非威不能製,強弗能服也,以為遠方絕地不牧之民,不足煩中國也。且匈奴,輕疾悍亟之兵也,至如猋風,去如收電,畜牧為業,弧弓射獵,逐獸隨草,居處無常,難得而製。今使邊郡久廢耕織,以支胡之常事,其勢不相權也。臣故曰‘勿擊便’。”他的思想是:作為三代盛世的夏、商、周從來沒有要求夷狄歸附華夏,眾所周知,不是因為這三代的力量不足以製服夷狄,而是因為夷狄距離他們太偏遠,很難征服。按照成本,利益達不到十倍時,決不能改變原來的職業,功利達不到百倍時絕不更改固定的事業,古代的國王謀劃事情必定以祖宗成法為例,施政也要查問經典,這是做事太難的緣故。而匈奴人追逐水草,居無定所,剽悍迅速,來如疾風,去如閃電,很難製服。現在讓邊郡的百姓長久的放棄農耕,來支持匈奴習以為常的事,這樣做得不償失。所以,絕對不能攻擊他們,無疑,這就是韓安國兩年前說的與匈奴開戰有些得不償失的理由。即使得到了他們的地盤,也是百無一用。

王恢很聰明,他沒有反駁韓安國,而是另辟一條思路:“臣聞鳳鳥乘於風,聖人因於時。昔秦繆公都雍,地方三百裏,知時宜之變,攻取西戎,辟地千裏,並國十四,隴西、北地是也。及後蒙恬為秦侵胡,辟數千裏,以河為竟,累石為城,樹榆為塞,匈奴不敢飲馬於河,置烽燧然後敢牧馬。夫匈奴獨可以威服,不可以仁畜也。今以中國之盛,萬倍之資,遣百分之一以攻匈奴,譬猶以強弩射且潰之癰也,必不留行矣。若是,則北發月氏可得而臣也。臣故曰‘擊之便’。”

王恢用秦穆公的事情打比方,秦穆公當初居雍地,其地不過三百裏,而這位君主借助時勢變化,攻取西戎,從而得地千裏,吞並十二個國家,由此把隴西與北地都並入了秦國的領土。

然後又舉了秦朝的大將蒙恬,蒙將軍率領軍隊進攻匈奴,開辟疆土數千裏,把黃河南北全部劃歸秦帝國境內,再加上修築萬裏長城,使匈奴不敢南下而牧馬。這二位所以能得到後世的讚歎,就是因為他們向匈奴使用了武力。對於匈奴,必須要用武力,因為不可能用仁義來教化他們。如今,憑借帝國強大的國力,隻需要分出百分之一的兵力來進攻匈奴,就好比是用強弩來射穿潰爛的毒瘡,必定勢如破竹;如果真的製服了匈奴,還可以迫使月氏感到危險,會前來臣服。所以,對匈奴使用軍事手段是必須的,也是有利的。

韓安國最後說道:“臣聞用兵者以飽待饑,整治以待其亂,定舍以待其勞。故接兵覆眾,伐國墮城,常坐而役敵國,此聖人之兵也。且臣聞之,衝風之衰,不能起毛羽;強弩之末,力不能入魯縞。夫盛之有衰,猶朝之必莫也。今將卷甲輕舉,深入長驅,難以為功;從行則迫脅,衡行則中絕,疾則糧乏,徐則後利,不至千裏,人馬乏食。兵法曰:‘遺人獲也。’意者有它繆巧可以禽之,則臣不知也;不然,則未見深入之利也。臣故曰‘勿擊便’。”

他的意思是說,古聖人用兵大都講究以逸待勞。倘若真與匈奴開戰,帝國軍隊必須出去幾千裏之外,如果人與馬走得太快,後續糧草必然跟不上,如果人馬走得太慢,就會喪失戰機。所以,他認為,深入敵人縱深境內與匈奴作戰根本沒有什麼利益。

王恢似乎也沒有考慮過深入匈奴腹地:“夫草木遭霜者,不可以風過;清水明鏡,不可以形逃;通方之士,不可以文亂。今臣言擊之者,固非發而深入也,將順因單於之欲,誘而致之邊,吾選梟騎壯士陰伏而處以為之備,審遮險阻以為其戒。吾勢已定,或營其左,或營其右,或當其前,或絕其後,單於可禽,百全必取。”

王恢所以要建議與匈奴開戰,就是因為:草木遭到霜打就經不起風吹,很快凋零;清水像明鏡一樣,裏麵的美與醜就會顯現出來;精通大道學問淵博的人,是不可能用語言打亂他的心思。現在我所說的進攻方法並不是深入匈奴腹地作戰,本來就不一定要深入敵後作戰,而是用利引誘匈奴單於進入我們的邊境裏來,我們選擇精明強幹、勇敢迅猛的騎兵設下伏兵,審時度勢加強警戒,進可以抵擋來敵,退可以斷絕其後路。擒拿單於萬無一失,一定會大獲全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