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0章 課程個性化:豐富多樣,規範自主(5)(1 / 3)

(4)課程開發申報。校本選修課程應在全校範圍內征集優秀的課程開發主題,在此基礎上再進行慎重篩選,故而能預見待開發課程精要的校本課程開發申報表的編製就顯得十分重要且必要。有開發意向的教師團隊或個人應首先填寫並向學校遞交該表,教師在填寫申報表時應闡述申報課程開發的四方麵基本要求:一是擬開發的科目,能反映一些學生的特別需要;二是課程設計的構想,能體現校本課程的性質和特點;三是教師小組具有課程開發的能力;四是本校和社區擁有所需要的課程資源。包含上述四要素的申報表有助於學校對其作科學的價值評估。

(5)課程申報項目的分類處理。教師自由遞交校本課程申報後,學校應認識到每一項目都凝聚著教師的智慧與專長,需倍加重視,充分利用,分類處理,不可局限於校本課程開發本身。學校應組織校內外專家對遞交的申報表進行集體討論評估,然後作出同意、基本同意但需調整、不同意等不同意見,對於適合的課程項目學校應與開發主體簽訂合約,明確開發時限、質量要求等,並為該項目提供專項開發資金,對於有價值但不適合開展教學的課程項目學校應建議其作為自我深化專業成長的一種載體,學校也應提供適當的資金支持。分類處理有助於保護和發展教師的積極性、創造性。

(6)課程的設計與開發。校本課程開發應貫徹新課程的理念要求,遵循課程開發和設計的基本規範,能較好地把握課程設計的基本方法和程序。一般而言,課程設計的內容和過程為:確定教育目標,選擇課程內容,組織課程內容,實施課程評價。一種校本課程開發至少需要考慮9個方麵的因素:課程目標、課程內容與專題、學習材料、學習方式、教學策略、教學組織、評價方法程序、時間安排、空間和環境等。

(7)課程容量的安排。就目前各校新課程設置情況來看,每學年的第一學期一般安排地方課程,第二學期安排校本課程,故一門校本課程的課時數一般限定在15~20(含考查考試,基本上為每周一課時)較為適宜。課時的緊湊要求教師在開發校本課程時一定要樹立質量意識,要注意內容的精練、結構的嚴密、效果的最大化。

(8)學生選課組班。校本選修課程應實行走班教學,限於教室、師資、課時等種種主客觀因素,沒有學校能夠絕對實現學生的完全自由選修。現階段我們能做的就是為學生提供盡可能多的課程模塊,在這些課程模塊內盡可能實現學生的自由選修。如學校向高一學生提供的首批校本選修課程隻有7門,但高一卻有12個行政班,為確保選課教學的有序、穩定、公正,保障各位同學的利益,我們製訂了較為周密細致的選修組班方案,向全體高一學生發放了選課說明、各課程介紹,設計了類似高考誌願單的選課單,按照班級單、雙序號組成兩個選課單元,規定了教學班的最高和最低容納人數。領到選課單後,每位同學可以結合自己的情況填寫第一、二、三意向課程,並可選擇是否服從學校調配。學校首先根據第一意向組建班級,如果某門課程第一意向人數超過上限,學校將組織班主任、校本課程教師、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學生代表對這些同學進行抽簽,未抽中的學生按照其第二、三意向和是否服從等歸入相應課程模塊。如果因不服從調配而在首輪選不上課的同學允許其在還未達到最高容納人數的課程中再作一次選擇,否則視其為自動放棄高一校本課程選修,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9)教師評價。對校本課程授課教師的評價與考核主要由教務處執行,教務處將通過聽課、查閱資料、調查訪問等形式,對教師進行考核,並記入業務檔案。考評的重點是:一看學生選擇該科的人數;二看學生實際接受的效果;三看領導與教師聽課後的反映;四看學生問卷調查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