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少奇冤案是中共曆史上最大的冤案。1968年10月,八屆十二中全會通過了江青、康生利用偽證炮製的《審查報告》,給劉少奇扣上了“叛徒、內奸、工賊”三頂帽子,列舉了七項“反革命罪行”,作出了“永遠開除出黨,撤銷其黨內外一切職務”的錯誤決議。
中共中央在1979年2月決定,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和中央組織部對劉少奇一案進行複查。複查小組經過大量嚴密細致的取證核實工作,證實給劉少奇羅織的罪名一項都不能成立,完全是江青一夥采取逼供信的惡劣手段製造出的大冤案。1980年2月,中共第十一屆五中全會作出決議:撤銷八屆十一中全會加給劉少奇的罪名和對他的處理決議,完全推倒對劉少奇的汙蔑、誣陷、偽造的材料以及一切不實之詞,恢複劉少奇作為偉大的馬克思主義者和無產階級革命家、黨和國家的主要領導人之一的名譽。5月17日,劉少奇追悼大會在北京隆重舉行。
劉少奇冤案的平反昭雪,清除了阻礙平反“文化大革命”冤假錯案最後的一道政治障礙,大大解放了人們的思想,加快了冤假錯案的平反進程。1980年9月19日,中共中央發出通知,對“文革”中在中央、地方以及軍隊的報刊、文電上被錯誤點名批判的同誌,宣布一律平反,強加給他們的誣蔑不實之詞統統予以推翻。
在大規模平反冤假錯案過程中,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根據中央決定,對康生、謝富治進行審查。查明康生、謝富治在“文化大革命”期間,直接參與林彪、江青等人篡黨奪權的反革命陰謀活動,犯下嚴重罪行。10月16日中共中央批轉了中紀委關於康生、謝富治問題的兩個審查報告,向全黨公布了他們的問題,同時撤銷《悼詞》,開除他們的黨籍。
經過全黨同誌的努力,到1982年底,基本完成了平反“文化大革命”中冤假錯案的任務,全國共複查平反被立案審查的幹部230萬人,集團性冤假錯案近2萬件。
五、對曆史遺留案件的複查和平反
平反“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錯案和落實政策的工作開展起來後,對過去“反右派”“反右傾”“四清”遺留下的問題,也提上了議事日程。“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錯案的平反任務基本完成後,平反冤假錯案和落實政策的工作重點就轉移到妥善處理曆史遺留問題上了。由於曆次政治運動中“左”的影響,以及其他方麵的失誤,造成了大量曆史遺留問題。據不完全統計,全國“文革”前遺留下來的各種案件高達上百萬件,涉及數百萬人,影響到上千萬人。這是一項艱巨的任務。
(一)對“右派”的摘帽和複查改正工作
1978年,平反“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錯案的工作剛開展不久,複查“右派”的曆史遺留問題就提出來了。1978年4月5日,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統戰部和公安部《關於全部摘掉右派帽子的請示報告》,根據形勢的發展,決定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
按當時已經掌握的資料統計,全國1957年在反右派運動中劃了45萬右派分子,從1959年到1964年,根據中央有關決定,先後五批摘掉了約33萬人的右派帽子,尚有10多萬人必須全部摘掉右派帽子,連同過去已經摘帽的都應給予妥善安排。
1978年6月中旬,經中央批準,由中央統戰部、公安部牽頭,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民政部配合,在山東煙台召開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工作會議。會後,以統戰部、公安部的名義向中央報送《關於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請示報告》,其主要精神是單純給右派摘帽。為充分貫徹有錯必糾、實事求是的原則,3個月後,五大部在北京民族飯店再次開會研究,擬定了《貫徹中央關於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決定的實施方案》。《方案》規定:凡不應劃右派而被錯劃了的,應實事求是地予以改正。經批準予以改正的人,恢複政治名譽,由改正單位負責分配適當工作,恢複原來的工資待遇。生活有困難的,給以必要的補助。原是黨團員的,應予恢複黨籍團籍。中央於1978年9月17日以“55號文件”向全黨轉發了這份文件。並在批語中指出:對於過去錯劃的人,盡管事隔多年,也要堅持有反必肅、有錯必糾的原則,做好改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