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麵官製是統轄管理契丹畜牧經濟的體製,一律由契丹貴族充任北麵官員,執掌遼王朝最高軍政大權。北麵官中分朝官、禦帳官、皇族帳官、諸帳官、宮官等體係。北麵朝官為實際執政機構。朝官中設執掌軍民大政的最高行政機關樞密院、佐理軍國大政的宰相府、執掌刑獄的夷離畢院、掌管禮儀的敵烈麻都司、負責糾察百官的中丞司以及大王院、宣徽院、大林牙院、大於越府、大惕隱司等機構。南麵官則“治漢人州縣、租賦、軍馬之事”,係仿唐製,“設南麵三省、六部、台、院、寺、監、諸衛、東宮之官”。南麵官主要任用漢人,契丹貴族亦得出任南麵官之要職,但“領燕中職事者,雖胡人亦漢服,謂之漢官”。
除政治製度外,遼法律也分兩套:一套用於處理契丹與漢、奚、渤海靺鞨等四姓之間的關係,衣服、飲食、言語,各從其俗,但“凡四姓相犯,皆用漢法”;而契丹“本類自相犯者”,則“用本國法”,為此遼“別立契丹司以掌其獄”。表現在服製上,則有“皇帝與南班漢官用漢服,太後與北班契丹臣僚用國服”的區別。
《遼史》評價太宗實行一國兩製“兼製中國”的政策為“因俗而治,得其宜矣”。在述及太宗得燕雲十六州仿唐製設南麵官製時,又稱頌他“誠有誌帝王之盛製,亦以招徠中國之人也”。這種評價不無道理。遼太宗從法定意義上承認和保留南麵官、漢法的做法,實際上是對先進封建文明的肯定和保護。而且事實上遼太祖統治時期即已在漢族地主階級知識分子韓延徽輔佐下,“率漢人耕種,為治城郭、屋邑、廛市,如幽州製度”。即使在北麵官製中,也已吸收了不少封建製度的成分。
實施一國兩製的結果,有利於遼王朝社會穩定。在兩套體製並存、農耕地區封建文明得以繼續發展的情況下,充分顯示出封建文明的巨大優越性,自然吸引滿朝公卿百官加快效法中原向封建製轉化的步伐。至遼聖宗執政時又從一國兩製趨於南北一致,不但普遍推行封建賦稅製,而且詔令“契丹人犯十惡者,依漢律”,俱照漢人法律製裁,使契凡社會基本上實現了向封建製的過渡。北宋慶曆年間(1041—1048)右正言餘靖奏疏竟稱“臣嚐痛燕薊之地,陷於胡虜且百年,而忘南顧之心者,戎狄之法,大率簡易,鹽麴俱賤,科役不煩故也”。
長年陷入遼境的漢族人民居然在當地安居樂業,不思南歸,這顯然是遼王朝實現封建化並革除北宋一些弊端導致的變化。曆史證明遼太宗實施的“一國兩製”,對保存、發展漢族地區封建文明並促使契丹社會向封建製過渡,發揮了積極作用。
忽必烈:思大有為於天下
南宋開慶元年(1259),號稱“上帝之鞭”的元憲宗蒙哥為炮風所震,斃命於四川合州釣魚城下。次年春,其弟忽必烈趕至開平即汗位,是為元世祖。忽必烈登基伊始便在《即位詔)中表示:“武功迭興,文治多缺”;他此番即位,決心“宜新弘遠之規,祖述變通,正在今日”。這不啻是一份立誌變通、創新的改革宣言。
忽必烈力倡改革並非偶然。他作為成吉思汗之孫、睿宗拖雷之子,幼年受到良好教育;尤其與太祖太宗時期以推動蒙古政權封建化著稱的契丹族政治家耶律楚材父子過往甚密,深受影響。其母莊聖太後亦仰慕封建文明,常讓漢族地主階級知識分子去和林與忽必烈講論治道。因而,忽必烈早年對唐太宗為秦王時“廣延四方文學之士講論治道,終致太平”的業績,便已心中“喜而慕焉”。他仿效李世民,“思大有為於天下”,招集天下英俊,訪問治道,“一時賢士大夫,雲合輻湊,爭進所聞”。1251年憲宗命他主管漠南漢地,使他有更多機會熟悉了解封建文明高度發展的中原地區,更加堅定了他改革舊製的意誌和決心。
忽必烈即位前,蒙古族社會還保留、混雜了大量奴隸製以至氏族社會階段的野蠻落後特征,對被征服地區實行大規模搶掠、屠城;國家機構十分簡陋,雖然橫跨歐亞,卻缺乏共同的經濟基礎,生產手段原始、落後,尚無健全的法規和典章,實際上是個並不穩固的政治、軍事聯盟。蒙古貴族占據的遼闊疆域和他們統治機構、生產方式的落後低下形成強烈反差,對中原地區經濟、文化造成巨大摧殘破壞,嚴重阻礙了社會的發展。元太祖成吉思汗、太宗窩闊台時期開始任用耶律楚材進行一些封建化的改革,但還遠遠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落後保守的勢力仍很強大,憲宗蒙哥“自謂遵祖宗之法,不蹈襲他國所為”,頑固堅持舊製,並曾派阿蘭答兒去漠南鉤考錢穀,對忽必烈在漢人居住地區的變通政策表示不滿。忽必烈於開平即汗位後,西北藩王竟遣使責問:“本朝舊俗與漢法異,今留漢地,建都邑城廓,儀文製度,遵用漢法,其故如何·”並於和林擁立其弟守舊派奴隸主貴族勢力代表阿裏不哥為大汗,與忽必烈大戰漠北,四年之後阿裏不哥方勢窮投降。此後又爆發了頑固派乃顏、海都長達數十年的叛亂。這一切都表明推行封建化改革的征途上布滿了荊棘與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