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是在隋朝廢墟上建立的空前繁榮強盛的封建王朝。隋朝經過隋文帝勵精閣治,特別是通過—係列改革,經濟得到恢複和發展,社會矛盾趨向績和廣中央集權得到加強。隋煬帝來繼位後:奢侈荒淫,苛暴成性,開運河,嗜東都,遊江都,伐高麗,勞民傷財,很快將文帝打,陷人民於苦難之中。碰徭役、兵役之中、社會矛盾激化,統治集團內部分崩離析,農民起義風起雲湧。太原留守李淵的次子李世民,受過良好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貴族教育,為人雄才大略,智勇兼備,屈節下士,是位年青的傑出政治家、軍事家。他洞察隋朝的垮台已成定局,積極聚結力量,力勸李淵起兵反隋,成為策動者。李淵於義寧元年(公元617年)七月在太原起兵,十一月就攻占長安,一路上李世民一馬當先,破關斬將所向成為先鋒?次年五月李淵稱帝後,他既是唐尚書令,成為政府首腦,又是削平群雄封建割據和鎮壓農民起義軍曆次大戰的主將,成為唐初統一戰爭的實際統帥。這就是說,唐朝在創立過程中,李世民始終是關鍵、核心人物,他的謀略和武功,起了決定性作用。他目睹隋朝由鼎盛到滅亡的始末,演繹了唐王朝創業的全過程。

李世民(公元599年——公元649年),於武德九年(公元626年)繼皇帝位,是曆史上著名的唐太宗。為鞏固封建統治,他一方麵以隋亡為鑒,經常總結曆史教訓。他總結隋亡的原因,主睪度,皇帝不聞其過,更不得及時改正;為人君即也是“聖哲”的,也應當虛心接受人家的規勸,才能“智者獻其謀,勞者竭其力”。唐太宗接受犯顏良納,例不勝舉。他鼓部下提出不問意見,歌獎點諫之。他在位期間,上自宰相禦史,下至縣令小史,侍女都不乏卜疏(諫之人。

加強法製

唐太宗認為,假若被賞的是有功的人,自然無功名會受到鞭策;罪的人及時受到懲罰,那些作惡的自然會懸崖勒馬,他把法治作為施政綱領,用賞罰兩種手段推動各種事業前進為了明確賞罰標準,他修改《武德律》,製定《貞觀律》12篇,500條。分刑名20等,笞刑5等,5至50;杖刑5等,60至100;徒刑5等,1至3平;流刑3等,2000吊3000等,絞、斬。《貞觀律》刑罰輕於《隋律》,叫人宗還就國家的製度和政令,製定“令”1546條,修改武德九年就文武百官職掌範圍的製敕,把3000條減為700並改稱“格”;又定出尚書省六部等部竹。杵的“律、令、格、式,從國家政治製度到社會經濟活叫婚喪嫁娶,都有了規範。凡違犯規範,寧帝將扣,民百姓,都無例外地要繩之以法。

唐太宗的、人識想“調立法要慎重、穩定和簡明”法律經過反複修訂,成為簡明易行的法律訓而“多自清謹,製馭王公妃主之家,無敢侵侮佃人”之說,如此限製貴族官僚恣意橫行,有利於社會的發展。

推行和完善均田製

隋唐間由於長期戰亂,人口銳減,出現大量荒地,為實行均田製提供了物質條件,同時唐廷為了緩和階級矛盾,穩定封建秩序,保證租賦收人,分給農民適量土地。唐太宗繼續推行魏和隋朝以來的均田賦,並依實加以修改和完善。唐製規定丁男、中男(尚未成丁的男子)受田百畝(其中永業田20畝,口分田80畝,老男、駕疾廢疾40畝,妻妾30畝,道士、和尚給田30畝,尼20畝;工商業者和官戶相同。貴族和官員受自然大大超過平民,隨官爵等次各有差。唐太宗取消了奴婢受田的製度,意在減少奴婢數量,增加國家編戶:永業田的買賣不再受個人土地盈缺的限製,以適應商品經濟的發展;口分田在遷徙等條件下也可以買賣了。分配土地與戶籍密切相關,規定每年計帳,三年一造戶籍,以及時調整退田和受田。凡受田編戶,都要交納租、庸、調、地稅、戶稅和雜徭。凡受田者得交納粟1石、絹2丈。每丁勞役20天。均田製的推行,使賦役對象得到迅速增加,也墾辟了大量的荒地,促進了唐初農業的恢複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