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三章 成吉思汗——忽必烈變法(1 / 2)

成吉思汗出世前蒙古族處在軍事奴隸製向初期封建製過渡的變革時代。當時蒙古諸部互相爭長,彼此掠奪奴隸和牲畜進行著無休止的混戰,社會極不安定。金朝統治者又通過“分而治之”進行挑撥和迫害,更加深了蒙古人民的苦難。在階級和民族的雙重壓迫下,人們都期待有一個強大的中心力最來領導全蒙古的統一,擺脫金朝的民族壓迫,結束分崩離析的混戰,贏得和平與安定。

鐵木真姓奇溫氏,出生於蒙古孛兒帖氏的貴族家庭。他是合不勒汗的曾孫,忽圖剌汗的從孫,也速該的長子。也速該由於遭到塔塔兒部的謀害早死,家道中落。鐵木真幼年時代,曾遭到背叛了孛兒隻斤氏的泰赤烏部的抓捕,帶著枷鎖,受盡淩辱。他逃回後,與寡屆的母親相依為命,掘土以捕野鼠為食,顛沛流離,無依無靠。艱苦的環境,培養了他堅忍不拔的性格,以至把恢複其家族昔日地位的抱負蓄於心中。年齡及長,他運籌劃策,利用各部之間的矛盾,因勢行事,逐步壯大了實力。金:宗大定二十年(公元1189年),11歲的鐵木真戰勝蔑兒乞人以後,被本部族擁戴為汗。他後來陸續征服了蔑兒乞部、塔塔兒部、泰赤烏部、克烈部、乃蠻部,至金泰和五年(公元1205年),統一了蒙古。第二年,在蒙古各部斡難河(今黑龍江上源石勒喀河)畔的忽裏勒台(率領大聚會)上,鐵木真被推戴為全蒙古的汗,尊稱成吉思汗(成吉思,蒙語本意“海洋”或“強大”)。成吉思汗為了鞏固蒙古國的統一,加強統治,革除原來各部的舊製舊習,建立了一套薪的政治、軍事、文化製度。

建立軍事編製和戶口分封製度蒙古國作為軍事行政的聯合體,建立在軍事編製和戶口分封的基礎上。它革除原來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氏族組織,把各部牧民統一劃分為十戶、百戶、千戶、萬戶,並相應地設十戶長、百戶長、千戶長、萬戶長。千戶長和萬戶長是由成吉思汗直接任命分封的宗親和異姓功臣,按其等級領有一定範圍的疆域以封地,領有封地內數量不等的封戶,成為大小領主。成吉思汗規定凡,15歲至70歲的男子,統統編為士兵,“上馬則備戰鬥,下馬則屯聚牧養”。他們平時是從事生產的牧民,戰時躍馬持弓的騎兵。

建立初步的成文法與司法機構成吉思汗下令把許多習慣法固定下來,編成“大劄撒”(法令他頒行的法律,在於維護新建立超來的封建私有製,懲治盜賊占首要地位,而編戶成員輯:他任命他的弟弟為最高斷事官。在掌印、狩獵、馬匹、牲畜的管理和經營,軍需的供應等,都責成專人負責,製定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製度。開始利用意識形態為政治服務;廣成吉思汗意識到宗教對政治的作用了古代社會中勢力最大的薩蠻教“別乞”(巫師)為國家級神職人員;要其子孫平等地待遇各種宗教,對各宗派教師、貧民醫師及其他學者“悉皆豁免賦役”,同時不允許他們有危及其統治的活動。

成吉思汗征服乃蠻後,令被俘的乃蠻掌印官維吾爾人統一用維吾爾文字寫蒙古語,教蒙古青少年讀和寫,從此蒙古有了文字和印信。文化的傳播和發展,促進了蒙古的統一事業。

成吉思汗統一了蒙古諸部,結束了各部間的混戰局麵;建立了統一蒙古國,經過政治、經濟、文化改革,加強了蒙古髙原封建化的進程,發展了經濟和文化,為日後忽必烈進一步完成中國的統一,建立中央集權的元王朝奠定了基礎。這裏可以看到他和他的變法在我們多民族統一國家的形成和發展七,顯然是獨具特色的當然,成吉思汗統一蒙古後,還進行了西征,占領了中亞、東歐和南俄的廣袤地區,把占領地區作為封建領地,分封給他的三個兒子,建立了四大汗國,後來由於大蒙古國日趨解體,其豐欽察汗國和伊利汗國走上各自獨立發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