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他魯人的婚姻形態——社會概況(3)(1 / 3)

終身過“尼査馬”生活者到了中年之後,男子則無依無靠,婦女則兒女成群而沒有丈夫,生活都比較困難。現在生產隊中五保戶、困難戶多是他們,人數較多,竟成為社會一項沉重的負擔。

與“尼查馬”習俗有關的是他魯人在幾代之前還保存類似節日放縱(festivaldissolution)之俗。據雲,當時每到六七月間大家要去東山采火草,供一年織布之用。每個男子隻帶自己“查馬”前往,而不帶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妻子又隨他人前往。到山上之後,男采女剝,在野外過宿吃飯,要曆二十幾天才回。回轉村時,則有人敲鑼鍋蓋,喊道:“從今日起不能亂來了,照老樣子過日子。”以後各回己家,采來的火草男女各半。平時在父前不得調笑婦女,兄前不得調笑其妹,這時亦可無所顧忌,父兄見之亦隻能回轉身去,不能幹涉。這使我們想起古羅馬的“沙特恩”節。加利福尼亞一印第安人、許多印度部落及非洲部落亦流行類似習俗。

近幾十年來此俗亦不行,然采火草照舊進行,多帶正式妻子前往,無妻亦有帶“查馬”者。火草采得回家剝皮,故隻需七八天的時間。

四“尼木勒”——正式婚姻關係

他魯人除去非正式婚姻關係外,一般人都有一個固定的正式配偶。這種婚姻關係稱為“尼木勒”,意義和我們的結婚略同。男方稱為“抄波”,女方稱為“抄母”,和我們概念中的“丈夫”“妻子”也一致。

這種正式婚姻之締結全憑自願,隻有極少數由父母包辦(如姑表婚多屬此類)。凡父母包辦者往往不能持久,很容易離婚:

〔例29〕易水數不住村王少清,曾由父母包辦與妻xxx結婚,內心彼此不滿,表麵和氣,各人自搞“尼查馬”,互不幹涉。共生二子一女,子已娶妻。1946年左右少清突然拋開子女財產,去上易黑姆王寡婦家上門。今王寡婦已死,少清尚存。

他魯人十五六歲時開始尋找“查馬”和“查波”,過自由性生活,要到25歲後才考慮正式結婚。這時他(她)們已有許多異性朋友,正式配偶一般即在其中選擇。選擇的標準是:(1)人品要好,有殘疾者很難找到配偶。(2)要能勞動,男子會做多種農活,女方除農活外,還要會織麻布,不會織麻布者終身找不到正式配偶的。此外,經濟條件也要考慮,如婦女婚前所生子女太多,男子怕負擔太重,一般不願娶她,但這不起主要作用。至於年齡懸殊,過去是否正式結過婚等等,均不在考慮之列。不僅丈夫可以大於妻子,而且妻子大於丈夫者比比皆是:

〔例30〕蘭遮村的蘭觀雲,1945年娶妻,時年60歲,其妻時年20餘歲。

〔例31〕蘭遮村的蘭錫貞,今年33歲,其妻今年41歲。

〔例32〕蘭遮村的蘭正芳夫婦,1942年死,死時正芳60歲,其妻74歲。

有時年齡相差很大的配偶,卻可相處很好。

選擇好合意的配偶後,要告訴父母,請“錄錫”燒羊膀,卜問婚姻是否合適。

燒羊膀巧婚姻能否成功的關鍵。如卦兆不吉,即使兩人情投意合,已有數年“尼查馬”關係,甚至已生了幾個孩子,也要立即打消正式結婚念頭,各自再找配偶。

如燒羊膀大吉大利,男方就立即請人去女方家說親,女方父母沒有不同意的,因為這裏婚姻真正做到全憑當事人的意誌而定。然後“吃訂茶”(亦稱“辦茶”),算是訂婚,不久即可結婚。

他魯人一般實行夫方居住,結婚之日清晨男方請一親戚(多為與新郎平輩之女性,如嫂嫂之類)前往女方,送上一些把粑,並接新娘。新娘帶上自己的應用衣物和織麻布全套工具,如在家已有子女,則還帶上小孩和迎親者一起到男方家,而女方一到男家居住,即算結婚開始。富裕者也有殺豬殺羊宴請親友的,這時親友亦要送禮,女方親友多送木櫃,男方親友送鞋。其受漢族影響較深者還要拜祖宗。但一般人是不請客的,凡不請客迎親者就說“某某家想請姑娘幫忙做活”,女方即不會拒絕。現燒羊膀已不舉行,結婚仍不請客送禮,過程極為簡單。下麵是我們調查期間所見一例:

〔例33〕莊上村的蘭正高,20餘歲,1962年9月底為了打穀方便,和生產隊同伴們住在田邊,是時和易水姑娘王xx認識,三四天後發生關係。10月7日王XX和蘭正高同到莊上居住,按照慣例這日即算正式結婚。次日蘭正高和姑娘同回易水,將衣物及織布機背來莊上。王XX在家已生三子,幼子亦一並帶來,其餘兩子尚留易水,據說不久即將接來。

總之,他魯人結婚沒有陪嫁,沒有聘禮,也沒有繁縟的禮節。這是他們婚姻原始樸素純潔的一麵。

結婚容易,離婚更易,這是他魯人婚姻形態另一特點。它使得“尼木勒”關係具有極不固定的性質。

他魯人離婚極為普遍,離過婚的人比沒有離過婚的人要多得多。以蘭遮村為例,已結婚的成年男子19人,其中17人離過婚。很多他魯人離婚不止一次。

〔例34〕朱本著村之蘭陳保母5年輊時嫁莊上陳四詩波5生一子名蘭發貴。後離婚,嫁莨莪人海可陽。不久又離婚,嫁大廠海“大廠爬”(綽號h三年後又離。1945年左右,陳四保母已60餘歲,又嫁朱本著村之蘭“滑匠”(綽號),其時“滑匠”55歲,現“滑匠”已死,陳四保母尚健在。總計起來,她一生嫁四次,離三次,每改嫁一次,發貴即隨母搬家改姓。最後一次嫁“滑匠”,發貴已20佘歲,現姓蘭,即從新父“滑匠”之姓。